【摘要】贵州赤水丹霞地貌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推进了赤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但居民参与利益分配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居民利益受制于开发资金结构不合理、产品单一且淡旺季明显、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和利益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为提升当地居民利益,应当在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加强政府的多重扶持和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等策略上下功夫。
【关键词】遗产地旅游 赤水丹霞 利益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赤水丹霞旅游开发中的居民利益现状调查
赤水丹霞遗产地概况。赤水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贵州省西北部的赤水市与习水县境内,是我国面积最大、发育完整的早期丹霞地貌代表,该遗产地主要包括赤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十丈洞瀑布景区、丙安楠竹竹海景区、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水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和习水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总面积72178hm2,核心区和缓冲区分别为27364hm2和44814hm2,核心区居民约200户,近5000人,主要包括两河口乡、安乡、葫市镇、元厚镇和官渡镇。缓冲区居民近两万人,涉及范围非常广泛。
2010年,贵州赤水丹霞地貌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推进了赤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根据赤水市旅游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赤水市游客人数达253.62万人次,同比增长44.4%,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5.66亿元,同比增长40.1%,到2015年上半年,游客人数达到321.1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4.28亿元。由此可见,赤水市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旅游资源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那么当地居民是否都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当中,是否能从旅游业发展中获益,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当地居民旅游参与度调查。社区居民的参与是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其旅游参与度可以从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参与效果三个方面加以衡量。本研究参考相关研究成果,结合赤水丹霞遗产地特点,设计了一套赤水丹霞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问题调查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即人口学特征,第二部分为社区居民对当地发展旅游业所持的态度和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的感知。利用SPSS 17统计软件和李克特(Likert)量表进行统计分析,与居民及旅游景区开发公司就居民参与问题进行深度访谈,最终形成调查结果。
调查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0日在十丈洞瀑布景区与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由于居民数量较多,本研究选取了核心区随机发放问卷,缓冲区深度访谈的方式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20份,有效问卷为113份,无效问卷为7份,回收率约为75.3%,访谈社区居民和景区管理人员共42人。被调查者中,男性占样本总量的63.7%,女性占36.3%。
调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参与意识。参与意识的调查包括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态度和居民参与的旅游感知情况,而居民参与的旅游感知情况包括居民对旅游经济影响、社会文化影响、环境影响的感知三个方面。在调查问卷中提到“您是否支持旅游业在当地的发展”,被调查者中58.4%的居民支持旅游业在当地的发展,28.3%的居民持中立态度,13.3%的居民反对旅游业在当地的发展,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当地旅游开发持支持态度。就参与意愿而言,有60.1%的居民愿意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当中,可见,当地居民的参与意愿还是比较强烈的。居民对遗产地旅游开发的经济影响感知较强,认为旅游业的发展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经济收入,但同时也造成当地物价上涨的现象。而对社会文化影响、环境影响的感知相对较弱,并没有明显的感受到居住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化。
二是参与能力。参与能力的调查主要是对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路径与方式的调查。通过与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和当地居民的访谈中发现,遗产地原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5种,即:旅游开发公司在旅游景区外修建商业街为原居民提供旅游经营场地,原居民以极低的费用租用该场地进行旅游商品经营。土地被占用的居民除享受政府的土地补偿政策外,年终可参与景区分红。旅游开发公司直接聘用居民从事简单的工作,居民直接成为旅游从业人员,解决居民就业问题。景区内小型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居民,村委会牵头,实行包干政策,以此增加居民收入。旅游开发公司通过游线策划,组织游客到当地居民所开餐馆就餐,促进游客消费,增加居民收入。
三是参与效果。社区居民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参与效果主要是通过对社区居民对当前旅游利益分配是否满意来进行衡量的。在对“您是否满意本地当前的旅游利益分配方式”的调查中,选择“完全不满意”、“不满意”的人约占56.6%,选择“满意”、“完全满意”的人约占18.6%,选择“一般”的人约占24%。从上述的调查中可以看出,社区居民对当前的旅游收益分配并不满意。在对当地旅游利益分配中谁占的比例最重这一问题的调查中,约51.3%的被调查者认为旅游经营者在当地的旅游利益分配中占的比例最重,政府(23%)和旅游管理人员(20.4%)次之,仅约5.3%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旅游从业人员。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利益分配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这也是导致当地的居民对当前旅游利益分配方式不满的主要原因。社区居民参与的过程中,投入的成本与获得的经济利益有一定的关系。投入的成本高,相对的在旅游收益分配中占的比例就大;投入的成本低,在旅游收益分配中占的比例就小。其中,以输出资金获得的旅游收益分配比例最重,以输出劳动力获得的旅游收益分配比例最低。资金的流动性很强,资金的输出不仅可以扩大自身经营规模,拥有雄厚的资金还可以进行旅游相关产业的投资,扩大了利益回收渠道。所以,在旅游收益的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赤水丹霞旅游开发中的居民利益受制因素
开发资金结构不合理。资金是影响世界遗产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一个重要因素,绝大多数原居民不能参与到旅游开发中,就是因为资金的影响。调查显示,居民的经营资金来源约22.1%是向银行贷款,约40.7%是来自家庭投资,约12.4%是旅游者投资的,剩下的还有一部分其他来源的资金。从上可以看出,家庭独自出资的比重远远高于了其他资金的来源。调查了解到在旅游开发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大量资金更是不可缺少的,很多的农户是没有能力承担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参与遗产地旅游发展的脚步,即使他们有强烈的愿望,希望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也不能通过自身独立投资参与来完成。虽然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参与旅游开发,但是,相应的要承担很大的经营风险,许多农户是不愿意的。
而另一个原因正好相反,农户通过银行贷款进行了前期的投资,完善了自身的设施设备,但是大量的资金运用并没有很好的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巨大的债务成了居民的负累。在农村,没有很好的收入来源,居民仅依靠夏季短短几个月的收入来还完贷款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防止遗产地过快过热的发展,脱离了当地的实际情况。
产品单一且淡旺季明显。自2011年以来赤水丹霞世界遗产地在游客接待量、旅游综合收入上都有所增长,但其旅游产品过于单一,淡旺季非常明显。虽然之前出现过旅游接待能力不足,旅游旺季游客过多而无法入住的情况,但是近年来政府鼓励居民新建家庭公寓,导致淡季接待能力过剩的情况,以至于居民从旅游业发展中收益不足,制约了其参与积极性。
另外,由于贵州赤水背靠红岩层盆地—四川盆地,地处贵州高原与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加上以高原峡谷型和山原峡谷型为主的丹霞地貌,峡谷深切,地面沟壑纵横,地势起伏大的独特地形,在这样的地理背景下,景区虽然声名远扬,但是可进入性不强,特别是部分景区道路坑洼不平,直接影响了旅游接待量。
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旅游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产销同步,旅游过程中的直接感官感受对旅游者影响深远,这就要求旅游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一定层次的受教育水平。对被调查者学历的统计中发现,小学、初中学历者约占了69.9%,中专、高中学历者约占了22.1%,大专、大学本科学历者占7.96%,被调查者中低学历者居多。当地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文化水平低,职业素养差,几乎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在服务过程中服务理念不够明确,给游客造成服务态度差、操作不规范等不良印象,更有甚者出现一些宰客、欺客、恐吓客人等不良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人们对服务的评价及对当地旅游行业的印象。
居民利益保障机制不完善。遗产地居民从事旅游业绝大部分是由于旅游业经济回报率较高,可以投入少量的人力以及物力,就可以使利益最大化。居民经营规模都是以小规模家庭式为主,虽然得到了政府政策的支持,但是,一旦发生经营不善,导致经济损失,就很难有可以转移损失的办法。另外,旅游经济收入不稳定,旅游旺季旅游收入高,旅游设施利用率高,甚至是超负荷运转,但是旅游淡季旅游收入低,旅游设施利用率低,许多旅游设施呈现出空置状态,形成极大的浪费。旅游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经营个体户一般都是自负盈亏,没有可以分担风险的保障措施。旅游经营者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同时,旅游从业人员的利益也没有得到保障。在旅游旺季,或从事旅游业时,旅游从业者可以获得非常丰厚的劳动回报;可是当其在淡季,或不再从事旅游业时,旅游从业者就只有很少的报酬或者是没有。当地居民从事旅游业大多都把它当作是一个临时工作,而不是主要的事业来经营。大部分农户还是依靠在外打工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
赤水丹霞旅游开发中的居民利益提升策略
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在赤水丹霞世界遗产地的旅游体系中,虽然旅游地政府、旅游地居民、旅游经营者、旅游者都是核心的利益相关者,但是因权利地位不同,对旅游资源的控制数量不同,获得利益的多少也不同。在旅游地开发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利益分配占优势,当地居民虽说是遗产地的主人,但是在旅游发展中没有话语权,利益分配比较被动。因此,赤水丹霞世界遗产地要健康的运营下去,必须统筹兼顾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增加社区居民的权利,在政府、旅游景区开发公司、当地居民之间形成新的均衡的权力关系,提高居民的控股比例和旅游收益分配比例,完善土地补偿制度,完善景区分红制度。除此之外,在合理分配居民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利用经济利益诱导,促进居民对社会文化的传承和环境的保护,让当地居民全部参与到遗产地的管理、决策和利益分配体系中来,主动承担责任并参与遗产地的保护,最终变成景区的保护者,成为遗产地真正的主人,实现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政府的多重扶持。遗产地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各行政部门不断协作,对当地居民给予最优惠的政策,才能不断刺激居民参与到当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中,具体而言,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第一,政府扩大资金投入,完善当地基础设施,优化旅游接待设施。通过整合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强化银企合作,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业等方式,强化投资运作,确保建设资金充足、稳妥。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能保障当地人民的生活需求,也能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改善赤水的住宿条件,完善交通运输网,提升公路等级,刺激游客量的增长,提高居民的经济收入。另外,政府可以鼓励保险公司为当地参与到旅游经营中的农户承保,尽量规避其经营风险,免除其经营的后顾之忧。
第二,在旅游服务意识方面,政府应大力宣传普及旅游知识。开办旅游知识讲座,发放关于旅游知识的传单,组织当地的居民进行培训,给从业人员讲解、介绍旅游基本服务程序,培养当地居民的旅游服务意识等等。根据当地的文化传承,举办符合当地特色的大型旅游活动,给旅游业适当的刺激,促进旅游业发展,在政策和经济上支持旅游区居民自主创业。
第三,在以保护为前提的基础上,鼓励旅游开发公司合理利用资源,丰富旅游产品,深度挖掘当地传统文化,在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上拉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使居民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比如,不断推出楠竹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修建以竹子为特色的旅游酒店,深入贯彻四在农家理念,发展一条龙式的特色旅游产品。从竹的嫩芽到最后的成材,可以制造一系列的旅游纪念品,并通过市场的调查分析,不断地推出新产品,使其商品化、产业化。
第四,对旅游经营者进行培训,传授目前社会优秀的管理理念,帮助他们完善自身的管理;请专家到当地进行调研指导,分析当前的旅游业形势,指出旅游经营者要加强管理的方面;针对旅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绝对自负盈亏现象,要鼓励旅游经营者积极地的购买社会保险,以分担经营风险;引进社会资金,完善当地的资金链条,有助于更好的发展旅游业。鼓励当地的居民以各种形式参与旅游业,通过资金、土地、房产等进行旅游入股,获得分红;在分配旅游收益时,划出一部分来帮助当地的困难群体,这有助于促进社区公平,为旅游业的发展营造和谐的氛围。
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关于遗产地旅游方面的法律,对于遗产地的管理仅仅是依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一些地方出台的管理办法。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监督手段,对所有遗产地利益相关者都具备同样的约束力,监督机制的完善和运行对于遗产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居民利益的各项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在立法建设方面,应该针对遗产旅游资源保护,全面完善遗产地旅游立法,明确遗产地旅游项目执法队伍,用法律规定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程序、权限、途径和方式,明确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监督,让居民的利益有着法律的保障,使社区居民参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加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利益分配监管的执法力度,每年公开景区运营财务报表,设置老百姓信息交流平台,对自身利益分配感到不公平的居民可以提出质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要务,同时,要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通过构筑新的群众监督平台,增加社区居民的话语权,增强社区委员会参与旅游开发的决策权,让社区居民参与到制定当地旅游规划和开发的决策中来。
最后,依据遗产地管理法律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该评价机制由环保主义者构成,每年对遗产地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做出客观评价,召开听证会,旅游者、景区开发公司、政府和当地居民可以随机选出代表参与,为日后遗产旅游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建议。
(作者单位: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本文系2013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贵州赤水丹霞世界遗产地居民旅游参与及利益保障机制研究”和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乌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3QN005 、WJ2013024)
责编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