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公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
综上所述,我国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的参与政治活动的观念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认真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常态下,为了保证快速转型发展的社会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就需要将公众日益广泛的政治参与纳入和谐有序的发展轨道。为此,在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活动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完善政治参与的制度设计
当公众的合法权益能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得到维护和解决时,公众的政治参与功效感就会获得有效的提高,从而有利于避免公众的非理性表达现象发生。所以,必须健全现有的公众政治参与制度、方法和手段,探索构建新的公众政治参与途径和参与形式,提高参与程度和效率,使人民的意志和诉求能够更好地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得到充分表达,从而为保障公众的政治参与权利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29.9%的受访者表示,“若我不认识的候选人,人家的选票怎么投,我就怎么投”,在陌生人社会可能会存在投票人不认识候选人的现象,如果投票结果与投票人的利益相关较小,则投票人不会付出很多精力去了解候选人,从而出现投票“随大流”的情况。可见,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取决于政治参与的制度设计。如果候选人能够代表公众的利益,确保投票结果与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公众就会认真参与政治选举;反之,如果选举只是一种形式化的存在,那么选举就会被公众视为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负责任的选举行为就会产生,“随大流”的现象就会出现,选举的漠视心理也会增长。因此,提高公众的有效政治参与需首先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合法合理,这样才能使公众真正参与到政治活动中。
有效提升公众的政治参与实践
目前,我国仍在积极培育公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公众对于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愿最强,而对于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公共事务,则参与意识较为欠缺。因此,对于政府来说,要通过动员公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培养政治参与观念,增强主体意识;对于公众来说,要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提高政治参与技巧,积累政治参与经验。
拓展多元化的组织建设
在利益多元化的当今社会,政府很难全面收集到社会所有成员的发展意愿和利益诉求。为此,可以通过建立合法的社会组织,来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而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政治参与权利,也只有通过组织起来的社会,才能防范政府不当政策的侵害以及越界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些组织将民意进行有效的整合并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排解公众对社会的负面情绪,减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隔阂。
完善并提升政府网站建设
网络参政议政不仅节约了公众的时间和费用,也大大提高了政府在收集民意时的工作效率。但是,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政府网站的建设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堵塞公众的政治参与渠道,不能很好地收到群众意见、回应群众的反馈信息。通过对几十个县级政府网站的随机搜索,我们发现有些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更新较慢或者更新的信息只有寥寥几字,有些政府网站竟出现“睡眠”现象,完全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公信力大打折扣。政府部门应加强运行政府网站,关注民情,为适应网络环境下的政治参与奠定基础。
【执笔:石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