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双效机制。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硬”路径。依规治党的前提是有规可依,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制度规范体系,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是党员行动的“硬约束”。依规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以德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软”路径。以德治党的“德”是理想信念与优良美德的有机统一。树立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坚持党性修养,以德为先,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和道德感召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伦理和价值关怀,保持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
注重自律与他律的内外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自律是人类道德品行的基础,他律则是人类道德规范内容的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也历来强调通过自律自省来提高道德修养水平,正所谓“为仁由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了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原则。就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说,自律不过硬,思想道德不够坚定,就会为贪念和诱惑提供可乘之机。同时也要看到,他律在廉洁自律精神的养成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当道德主体还尚未形成稳定的自律人格时,他律规范的约束性力量更是必不可少的外部助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起到了这样一种约束和惩戒的作用,使每个党员常存敬畏之心;各级党组织也要在日常的组织生活中加强对党员个体的纪律约束和矫正机制建设,为廉洁自律道德人格的养成保驾护航。
锻造全面从严治党的伦理主体
稳定的道德品格是善行的最佳保障。党员干部要想在行使党与国家赋予的权力时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善始善终,就必须时时牢记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本色,与人民心连心;在反复的伦理实践中严守党的规矩,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道德素养,塑造和养成崇廉拒腐、崇德修身的廉洁品格,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的伦理主体基础。
正心诚意、慎独慎微,常怀敬畏之心。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对治国者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格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要先正其心,诚其意,“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正心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忠诚于党和人民,诚意则是勿自欺,诚实面对和坚守自己的道德良知。正心诚意还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都要常怀敬畏之心,畏党纪国法,畏权力之为利器,畏党与人民重托。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慎独慎微,时时自重自警自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秉公用权、勇于担当,常行公正之道。作为人民公仆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廉洁用权,用权为公,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敢担当。如果没有一颗秉公之心,只为一己私利患得患失,自然也不会有敢于和甘于为了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较真硬碰、任劳任怨、尽心竭力的担当感和奉献精神。“公生明”“廉生威”,“廉洁”一词本身就内含公正之义,公正才能无私、无私方能明察是非曲直,任人唯贤,“廉之谓公正”(《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常行公正之道,秉公用权,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证领导干部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尚俭戒奢,厉行节约,常记勤俭养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我国最为悠久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无论对于“治国”还是“齐家”都关系重大。“勤”还与“能”紧密相关,执政能力的提高来自勤政为民的务实实践,这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节俭与奢靡相对,主要指人们对待个人欲望的理性态度,它要求人们节制自己非分的物质需求,约束自己不合理的消费欲望,节约财用。俭所以养德裕民富国,奢所以败身败家败国,不可不戒慎以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进行监督,以防生活作风上的不检点、不节制对“八小时以内”生活的侵蚀,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党员干部更要严于律己,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各级党政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把握并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要求,努力养成崇德修身的廉洁品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