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养老机构全面改革 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起步
未来五年的养老产业发展有了更细致的蓝图。7月6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并就社区养老等细化领域进行了分节部署。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规划》侧重解决当前养老产业的难点,其中就包括备受瞩目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同时力促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创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速度持续加快,截至去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2.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6%左右,各类养老院也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颇受传统老人推崇、护理经验更丰富的公办养老院却仍面临着“一床难求”的窘境,部分重点城市老年人要想入住公办养老院需排队数年甚至数十年。
与此同时,部分公办养老机构还存在运营活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低等情况,入住老人难得到全面照料。业内认为,出现上述情况,与公办养老院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僵化、资源分配与利用不均衡密不可分,深入改革推陈出新迫在眉睫。
为此,在2013年部署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本次《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力度。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改建、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设施,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
不过,交由社会资本运营的同时,这类养老院的公益职能仍将保留。《规划》强调,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上,闲置床位全部向失能或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确保继续履行公益职能、确保资产安全。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后,基层政府将由服务提供者转型为服务监督者,也实现了投资方向的战略转变,“今后政府只负责大型设施建设投资,日常运营费、小型设施建设费均由社会经营者投入,并且每年社会经营者还会上交一部分利润,作为机构的折旧费和发展基金”。
在唐钧看来,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背后,隐藏着公办、民营养老院面临的不公平现状,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让各类养老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他认为,公办养老院“先天”已经得势得益,政府没有必要再给予特别的财政补贴,将它们推向市场,反而能够促进发展,“当然,这样的转型也毋需一蹴而就,可以给出一定的年限,每年削减一部分财政补贴,逐步归零,最终完全按市场规律办”。
“推行公建民营的最终目的,是让政府在养老市场中回归本位,以前的政府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自己制定规则,又自己建设养老机构,阻碍市场有序发展”,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政策理论研究所所长成海军表示,“事实上相关部门更应发挥引导、监管作用,努力营造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既像路灯一样为民营养老机构指引方向,也要像红绿灯一样加强监督,合规的放行、违规的予以禁止,这样的养老产业才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