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2016年4月24日—6月17日
调查方式:互联网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网络问卷、纸质问卷调查。
样本构成:共回收有效样本5932份。从参保情况看,公费医疗的占17.6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占48.99%,城镇非就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城合)的占12.5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占10.7%,自费的占7.29%,其它占2.79%。
重要发现:
·我国公众总体医疗保障体系信任指数为58.07,在临界点之上,属于中等偏高。其中,对医疗保障供方的信任指数中等偏高,为54.95,对保方和管方的信任指数同样中等偏高,分别为58.99和60.72。
·我国公众对医疗保障供方的信任水平由2013年的48.21跃升至2016年的54.95;对医疗保障保方的信任指数由2013年的69.69下降为2016年的58.99;对医疗保障管方的信任指数由2013年的67.13下降为2016年的60.72。
·有36.18%的受访公众表示了解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公众对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了解得越多,对我国医疗保障保方的信任水平就越高。
·仅有29.50%的受访公众认为,我国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与社会所处发展阶段是相互匹配的;公众对当前医疗保障制度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认同度越高,对医疗保障管方的信任水平也就越高。
·公众的医疗保障信任从整体上趋于理性,绝大多数人能够积极地接受基于优化资源配置为前提的利益调整,兼顾要素公平与结构公平成为多数公众的一致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