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的分工、分化与现代化转型
如果运用上述的“社会系统分化理论”和“现代化转型理论”来审视中国的问题 。与其他传统社会相比,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是世袭因素相对少、社会流动性比较高。自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以来,国家派出的政府官员而非世袭贵族逐渐成为地方的实际治理者。钱穆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 更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推行在理论上实行了“将政权开放给任何人”的目标。绝大多数人不论出身,只要有才学和一定的运气就可能通过考试进入社会的上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即使贵为宰相,许多也是“贫寒出身,平地拔起”。有研究发现明清社会上层的垂直流动性甚至是现代西方国家也难以企及的 。因此,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也是层级式分化为主而形成的金字塔结构,但不同阶层中的人员却非完全固定,上一辈处于社会的下层,下一辈可能转变到上层,反之亦然。较少的身份世袭因素和较高的社会流动性使得人们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和更大的阶层变动可能,这也使得层级式的社会结构更为灵活和宽松,可以产生和容许更高的社会分工规模和深度。与其他传统社会相比,中国传统社会能够取得比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此也是密切相关的。
然而,传统中国社会也具有层级式分化的鲜明特征,即单一分层规则和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在以儒家为主的统一意识形态的支撑下,整个社会按照单一的政治权力规则被区分为不同的等级,由此形成了“官本位”体制,贯穿传统社会几千年,一直延续至今。所谓官本位,即人们以追求政治领域的行政权力(即“做官”)为指向。在官本位的层级式分化下,权力级别的划分原则弥漫到不同的社会领域,其他领域的发展或多或少均要受到行政权力的直接影响甚至支配。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明显体现在传统中国社会的“士大夫政治”之中,士大夫作为集读书人、官僚、地主、乡绅等各种身份为一体的阶层,承担着维护道统、服务朝廷、教化百姓等多种功能,是整个社会治理的主体和社会运行的黏合剂,但由此带来的负面结果是官僚阶层的非专业化和治理的功能泛化。所以,尽管传统中国社会有着更为宽松的社会结构和较高的社会分工水平,但仍然突破不了层级式分化所设下的限制。官本位体制和功能泛化的治理模式,从根本上制约着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样也难以产生现代的经济增长。
虽然与过去相比,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从分工和分化的理论视角来看,官本位体制和功能泛化治理的特征仍然明显,总体上中国社会目前仍然处在由层级式分化向着功能式分化、由金字塔结构向着网络型结构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之中。社会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仍然不够清晰,权钱交易、权学交易、权法交易等不当现象仍屡见不鲜,各个领域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功能泛化的现象仍然普遍,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定位和关系都有待进一步厘清。
因此,回到最开始的中国能否成功迈入高收入国家的问题,从分工、分化和现代化转型的理论视角来看,中国要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生产效率提高和经济持续增长,实现创新和转型升级,就需要分工的继续深化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社会应该由层级式分化向着功能式分化转变,由此伴随着社会结构从金字塔型逐渐过渡到网络型、治理模式从功能泛化转向功能分化的现代化转型过程。所以,打破官本位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和政资分开,将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任务的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