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目标
制度自信不是固步自封。中国共产党深谙辩证思维,我们强调制度优势、制度自信,但并不因此自满自大,满招损、谦受益。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我们今天还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
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是中国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势。在当今这个复杂而变化的时代,制度的弹性和自我学习、自我调适的能力极为重要。保守僵化没有前途,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才能焕发勃勃生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实现制度的成熟和完善,必须依靠改革这个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明确提出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深化和飞跃,意义极为深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有发展的目标,也有制度的目标。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制度改革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进行改革。我们的制度是全面的,我们的改革也是全方位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世界。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将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这也是广义制度建设的新趋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复杂的体系,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发展还不均衡,如何改革颇费思量。在领域上,有些方面我们确立了基本制度,主要工作是完善。诸如在政治方面,我们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四大制度,以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有些方面,我们还处于正在进行制度构建的阶段,诸如社会方面、生态方面的制度。这些方面明确提出的时间比较晚,有关探索处于亟待定型阶段。在层次上,我们在根本、基本制度上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构架,但在具体的体制、机制上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东西,还要依据新情况不断调适。总的来说,制度改革要有的放矢,哪里是制度建设的薄弱点,哪里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哪里就是我们发力的重点,哪里就是新制度的生长点。
在改革中完善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自觉。我们强调党的制度贡献、制度优越、制度自信,但这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而是为了更好地前进。我们深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极其艰巨。我们的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我们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坚忍不拔的毅力推进改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症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坚决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坚决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伊始,面对百废待举的局面,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处在新的历史关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