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三
地方粮库、民营粮库“抱大腿”
送钱“买”粮食代储资质
除了贪污,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收粮资质上设门槛,也成为中储粮黑龙江窝案的一个明显的特征。
缺少粮食收储资质的地方粮库和民营粮库为了生存,最佳选择便是“抱”中储粮的“大腿”,一旦成为中储粮直属库委托的“代储点”,这些地方粮库和民营粮库就可以衣食无忧。
为了获得这个“代储资质”,他们选择的手段就是“送钱”,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掌握“选择权”的那些人行贿。
在黑龙江中国储备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的案件中,其收受企业给予的10万元,据这名企业负责人称,2013年3月,他在院里建了容量8万吨左右的粮仓,为了让这个粮仓成为中储粮的临储点,他给任某送了20万元现金。
同江市某米业公司经理,向中储粮建三江直属库申报政策性粮食收购延伸库点过程中,为了能够顺利审批,找到库主任李某,提议送好处费,在延伸库点审批通过后,李某找该公司经理借了120万元,在归还了50万元后将收据撕毁。
生意经四
空买空卖账面倒手
“转圈粮”骗国家补贴
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腐败窝案中,国家严令禁止的“转圈粮”情况同样出现了。
所谓“转圈粮”是指粮库在收购前给相关联企业打招呼,让他们帮助买下粮库以前收储的陈粮。等到实际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在这个交易过程中,粮食并没有离开粮库,仅仅是粮库和企业之间的账面交易,原地“转了个圈”后,就能为粮库、关联企业等带来一笔国家粮食补贴收入。
2012年11月,中储粮肇东直属库筹资6.5个亿,收购了30.43万吨贸易粮(陈玉米),存放在肇东直属库及16家企业。
但是因为2013年开始粮价持续走低,当时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求肇东直属库在2014年4月份以前将剩余的21万吨销售完毕。为了尽快完成贸易粮销售任务,时任肇东直属库主任的曹某明知卖给粮食收购企业可能会违反规定,仍“不参与、不介入”采纳了时任副主任孙某提议,由孙某暗示多家粮库公司经理将贸易粮转为临储粮。
这是一起典型的“转圈粮”案件,后经司法鉴定,这起“转圈粮”案件中,五家租赁库点用于“空买空卖”的粮食高达6.7万吨,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曹某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记者 李铁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