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只有夯实强国梦想,坚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形神一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重大战略任务。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深度阐释。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思想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国的发展特色与国情相互协调,有自己特有的发展道路、发展理念和发展制度,而这些特色发展是我们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几十年的发展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存在四大支柱,即理论基础、政治基础、现实基础和群众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制度自信的构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随着我国科技文化与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体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固化现象严重,各阶层之间存在着矛盾,导致人民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分离现象。为此,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胡锦涛同志曾在党员培训班发表重要演讲指出,全国上下要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国人民共同思想的基础,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的科学回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基础”以及十八大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表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社会主义制度及制度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来源于坚实的国家政策、稳定的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国家的满意度。只有拥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才能让中国的未来发展充满希望,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得越来越好。我国的国家领导人多次在重要活动中,把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概念通过理论进行阐述。这一概念的提出,宣告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已从模仿套用、渐进探索的初级阶段过渡到理性的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建设社会主义的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视人民权利,人民的权利才是社会主义核心的体现。除建立在基本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其他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以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包含的科学内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党中央在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制度特色和优势的充分认识,是对我国国情和未来道路的科学把握。
制度自信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体系是该国价值观体系的重要载体。而同时,价值观体系也在影响着社会制度体系的发展。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二者构成了形神一体的综合体,成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制度体制方面加强对此的支撑力度。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如人民代表的选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等,均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崇尚之举;二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体现了核心价值观下对富强、公正和富裕的现实追求;三是社会主义文化体制的改革,彰显了对爱国、公正和自由的价值向往;四是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形成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利支持。也就是说,只有适合国家发展的社会制度,才能让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