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中国的金融结构系统仍然以银行为主,这突出表现在:银行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中占有绝对优势,资本市场的发展尽管增加了直接融资的比重,但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保险业、信托和金融租赁业发展缓慢,社会融资风险高度集中于前者。过多的货币性资产无疑会压缩社会融资的途径和空间,降低金融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使得企业的负债水平居高不下,不利于金融结构的优化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其资源分配又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从而将大多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这在客观上催生了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市场,在加剧金融系统不稳定因素的同时,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中国金融城乡二元结构有待缩小。一方面,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产业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不明显,信息成本较高,又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品和防范风险的可替代手段,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在上述地区开展业务,造成“市场失灵”;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补贴和非营利性组织捐助等形式注入的资金,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原因,在实践中使用效率较低,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资金的循环使用,并降低了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整体信用状况,造成“政府失灵”。上述两种“失灵”反过来又会产生明显的虹吸效应,引起资金从农村到城市、从西部到东部的逆向流动,进一步阻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合理、均衡的金融结构的形成。
因此,中国金融如果要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并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实现战略崛起,必须首先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结构性难题,不断优化金融业的内部结构,建立统一的全国金融市场,推动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
提高对金融治理重要性的认识。纵观世界各国在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发展的过程中,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社会转型的挑战,其中,金融治理的重要性在此阶段起到决定性作用。中等收入陷阱源于中等收入经济体的经济不稳定,而经济不稳定则主要源于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中等收入经济体之所以频发金融危机,是因为其经济与社会转型所引发的一系列结构问题。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在于防范金融危机:政治上,要建立强有力的支撑改革和审慎监管的体制;政策上,要及时、审慎地推进财政改革和金融改革;技术上,要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维持金融稳定,并建立有效应对危机和加速危机恢复的机制。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阶段,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同样在于避免金融危机。而防范金融危机的关键,主要在于防止不稳健的金融自由化和对企业债务问题的不当处理。(作者系国家开发银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