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每年2.5亿元,其中1.5亿左右用于支持社会建设基础项目,其余1亿元左右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重点支持完善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动员社会参与、创建社会文明、构建社会和谐等城乡居民亟需、党委政府重视的社会服务与民生保障项目,主要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咨询服务等。各区也陆续建立专项资金,规模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元不等,每年总计5000万元以上。据统计,2010-2015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投入4.011亿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732个,撬动配套资金4.34亿元,参与社会组织51474家,覆盖人群2507.21万人次,开展活动39.61万场次,提供专业服务1284.4万小时。2016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拟投入6770余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491个。
作为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出台政策、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公开信息、提升绩效。目前,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从项目指南发布到项目结项,总共有30项主要程序。
与此同时,北京市始终注重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购买服务规范化管理。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先后制定《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指引》等文件,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立项、实施、监管、考评、奖励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各主责单位也结合本领域实际,制订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3年以来,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不断总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形成更为规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
北京的实践表明,政府购买服务的关键环节在于:一是在准确把握社会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南,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二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服务,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三是严格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以事定费,规范透明,结项审计,把有限资金用到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管评价机制,公开购买服务信息,实行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对购买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使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可以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设立以来,不论是在资金管理使用还是服务项目绩效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扩大社会公共服务,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主要是政府部门还未提供或提供不了、但百姓迫切需求的服务项目。社会组织专业性保证了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据统计,购买项目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特困人员、农民工、白领、学生等11类群体,在提升服务专业化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比如,近年来购买的北京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的“心目影院”为盲人讲电影、“心目图书馆”为盲人提供有声图书阅读服务的公益项目,吸引了近千名志愿者参与,极大满足了视障群体的文化生活需求。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生机活力。购买服务破解了社会组织开展服务资金短缺问题,确保社会组织有钱做事、发挥作用。购买服务项目既扶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鼓励其通过实施项目参与公共服务,打造服务品牌,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也兼顾草根组织,通过主责单位带动一些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民生服务类的骨干草根组织参与项目实施,支持其发展壮大。项目的规范运作、资金的严格管理、绩效的科学考评,促使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规范内部管理,增强生机活力。社会组织参与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出大幅度上升态势。特别是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责单位参与购买服务,为其联系社会组织、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提供有力抓手,有效推动了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目前,市级36家枢纽型社会组织联系的各类社会组织由2007年的4700多家增加到现在的3万多家,覆盖面由15%扩大到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