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杂剧演出以文化交流的形式介入到了宋辽两国的交聘当中,并且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对宋辽交聘中杂剧的研究,既可以了解两国的杂剧发展情况,更可以从一个新鲜的角度观察两国外交关系。
【关键词】杂剧 辽 宋 外交 【中图分类号】I237.1 【文献标识码】A
唐代参军戏、歌舞剧的产生流行,无疑标志着中国传统戏剧戏曲演出开始进入一个盛世。其后,北宋和契丹辽国两个对立政权在戏剧演出中,都继承了唐代的风格,以杂剧演出为中心,建立了各自丰富的戏剧戏曲表演形式。其中,以滑稽诙谐为本质的杂剧在辽朝时期十分流行,是宫廷教坊的主要表演形式之一,深受辽朝皇帝、大臣的喜爱。
在宋辽两国交聘中,杂剧演出经常出现于招待使节的宴会上
参看宋辽两史记载,凡与交聘有关的宴饮仪式上,都能找到杂剧演出的影踪。可以说,杂剧演出已经成为了两国宴饮仪式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
辽政权的宴饮仪式与北宋宴饮仪式在基本内容上十分类似,杂剧演出同样都在整场演出的中段进行。但也有仪式程序上的差别,如宋政权宴会第三次举酒时就有“以次进食”一说,即整场宴会饮酒和进食是同步进行的。而辽政权的宴会中,酒过四巡之后,才“食入”,杂剧演出也随即进行。这种先酒后食的方式,与契丹民族好酒的习俗非常符合。史上常载有宋使在辽时,因为饮酒过量而失仪的情况,这恐怕也与两国不同的宴饮风格有关。
除了由两国君主主持的正式宴会外,地方政府接待过路的交聘使节时,也会组织伶人进行杂剧演出。大概是因为杂剧这种演出形式在宋、辽都很流行,而且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确定或更改表演内容。宋政权的地方伶人机构设置比较健全,地方政府旗下的伶人又被称为“衙前乐”。他们在节庆时进行面向群众的公开演出,同时也负责在官员宴饮、接待朝官时提供娱乐服务。而且沿边的各府州厢军还设有专门的军伶,他们的应承范围主要是军队事务,军伶们出现的频率远远高于当地“衙前乐”。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十二载,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有这样一条禁令:“诏河北缘边州军公吏,毋得非礼使之。时边城以契丹遣使朝聘,常肄习乐部,以备宴犒,后教公吏为俳优,至有以丑言斥军校咎累供戏笑者,人或不堪。上以为非驭下之体,故戒之。”可见,当沿边军州伶人数目不够,还出现了让本应从事衙门日常事务的吏人们在迎送契丹使节的宴会中进行业余戏剧表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