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此前曾分别对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四省所辖地市的治理能力进行了测评及排名。而本次测评是以四省20地市为对象,在坚持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一致性的原则下,对应用的指标数据、指标权重的设计进行了略微调整。
理论模型: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
核心指标:保障能力 调控能力 财政能力 参与能力
测评范围:海峡西岸城市群20地市。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4、2015),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四省省级统计年鉴(2015)、相关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
重要发现:
·20地市中,福建有4个地市进入治理能力排名的前10位,且厦门位居第一。浙江3市中的衢州、丽水2市进入治理能力排名的前5位,分别位居第2、第3。江西4市治理能力整体排名靠前,其中上饶、抚州、赣州3市进入治理能力排名前10位,分别位居第4、第6、第7。广东4市整体排名靠后,仅有梅州治理能力排名位居第5。
·厦门、衢州、丽水是治理能力排名前3的地市,均具有较高的保障能力和调控能力。由此,进一步总结3地市在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典型经验,以及提高调控能力方面的有效做法,对于海峡西岸城市群其他17地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治理能力排名位于前半部分的地市分别为厦门、衢州、丽水、上饶、梅州、抚州、赣州、福州、南平、宁德。这10个地市大多具有相对较高的保障能力。
·参与能力得分相对较低的是福州、泉州、厦门、温州、汕头。说明这五大中心城市在治理能力方面存在共性问题。为此,五大中心城市今后应在加快推进治理体制转型过程中,积极发展有利于公众参与治理活动的各类组织和机构,丰富参与形式,拓展多种参与渠道,培育多元参与主体,培养主体参与意识,提高有效参与能力,加强整体参与能力。
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