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背后的村庄生活逻辑
如果我们将中国村庄的自杀也当作一种社会事实来看待,那么在不同区域的村庄中,先于自杀这种社会事实,从而对自杀产生决定性力量的社会事实是不同的。而我们在村庄生活中研究自杀现象,就必须考察这些各不相同的社会事实,以及它们与自杀之间的联系。涂尔干在研究欧洲的自杀时,是以自杀率作为切入点的。自杀率是一种以群体为其基本单位的社会事实,它受多种力量或情况的制约,不会任意变化,具有某一社会、地区或群体的明显特征。因此涂尔干就可以在自杀率的变化与环境之间建立联系,找出这一现象背后存在的社会原因。但在中国的村庄中研究自杀,并不具备以自杀率进行研究的具体条件。然而,我们并非束手无策。我们虽然不能确切知道村庄中的具体自杀率,但是在初步的调研访谈中很容易发现村庄中自杀的类型,并归纳这些自杀类型的外部特征。对这些特征的描述虽然可能比较粗糙,但它有助于进行区域比较,并进一步考察自杀与其它社会事实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其实就是自杀的当地逻辑。
前面已归纳,李圩村的自杀现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家庭内部夫妻矛盾导致的自杀,二是家庭内代际之间的矛盾导致的老人自杀。而从村庄内部看来,两类自杀行为都直接受了贫穷的影响。老人受贫穷影响更直接,生活没有保障往往是他们自杀的直接原因。而夫妻冲突所导致的自杀,也往往是贫穷者首当其冲。这不是因为贫穷本身与自杀存在某种逻辑联系,而是由于在既有的村庄生活中,贫穷者更加容易受到某种冲击。
李圩村是一个“异化了的面子竞争”比较激烈的村庄。通常,面子竞争是维护村庄社会团结和集体感情的一种常规和有效的方式。因为存在面子上的竞争,村庄的主流价值才得以维系,村庄作为一个伦理共同体的存在才有所可能,从而进而有可能成为生活互助、公共合作方面的功能性共同体。然而,当前中国很多村庄的面子竞争发生了异化,李圩村属于其中之一。李圩村面子竞争的异化主要体现在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在村庄中,面子竞争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表现为对不同类型物的争夺或攀比,但竞争的背后其实有更本质性的东西,它关涉到村民的品格、尊严和村庄的主流价值。如果面子竞争将对载体物的争夺、攀比当成了竞争本身的目的,而置面子的本质和竞争的“目的”于不顾,这就导致了面子竞争名实的分离,构成了面子竞争的异化。
在李圩村,人们生活普遍比较贫穷,能够离开村庄到城市生活的人少之又少,人们不得不留在村庄这个狭小的空间中展开攀比和争夺,每个家庭都想在争夺中取胜。村庄中的面子竞争激烈,人们能感受到很多方面的竞争。尤其是住房竞争异常激烈,摩托车、手机等的消费竞争也非常激烈。人们争相做高楼,并不一定是为了居住的需要,而是为了在气势上“压住”自己的邻居;人们争相购买摩托车、手机等奢侈消费品,并不一定是真正需要它,而是“别人有的东西我也必须有”。这种竞争和攀比在年轻人结婚中表现得更突出,别人父母能给的,也要求自己父母给,而不管父母的实际能力。
这种面子竞争过于激烈,甚至有时到达残忍的地步,使得年轻一代对父母的剥夺越来越严重,孝道日益衰落。一旦面子竞争异化成对载体物本身的追求,就会导致面子与载体物的名实分离。在村庄中,面子本来是与村民的良好评价相联系的,但这个良好评价常常要与相关的载体物联系在一起。在面子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评价被忽视了,相反,供人评价的载体物却成了村民面子竞争所追求的目标本身。在李圩村人们会为自己的房子压住了别人而自豪,为自己拥有新潮的消费品而得意,但人们不会因为不孝敬父母而过于难堪,而觉得没有面子,“面子”的舆论也不会强烈谴责不孝敬的行为。这与面子竞争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而一旦发生这种异化,如果村庄对之缺乏必要而有效的约束,一定会伤及村庄本身,使得其伦理性无法维系。
村庄内部生活中异化的竞争非常激烈,这使得人们感觉到压力很大,生活很受累。事实上,李圩村的生活交往频度也非常高,村民之间不但在各方面展开残酷的竞争,而且村民之间的纠纷也特别多。那么,为什么村民之间的纠纷没有构成自杀的直接导火索呢?从前面的初步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绝大部分农民自杀的直接导火索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这两者之间存在何种隐秘的关系呢?
我们知道,家庭关系是人们最亲密的关系,以致于涂尔干说,家庭和宗教是自杀的天然避风港。在这种亲密关系中,人们所期望的是互相理解和扶持。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生存下去的动力机制遭到了摧毁,生活的勇气不足的时候,生活中的任何琐事都可以成为他的自杀理由。当农民在村庄生活的面子竞争中感到累的时候,他往往希望能从家庭的亲密关系中获得安慰。这种希望与人们对感情以及亲密关系的期待是一致的。要命的是,由于村庄生活的诸多压力,使得家庭生活中,这种期待往往难以实现,相反的是,迎来的常常是责备。这时,亲密关系不但不会减弱压力,反而可能强化矛盾。亲密关系的人之间彼此总有一个感情的期待,如果对方没有表现出自己预期的反应,尤其是当这种情况持续时间较长时,带来的挫败感就会格外强烈。
母亲因为儿子不听话而气急了自杀,并不是因为自己恨儿子,恰恰是因为对儿子充满期待。丈夫在外面辛苦奋斗,回家来却还要受到妻子的责备,而仅仅是因为做错了一件小事,自己觉得很累,于是就喝药而死。这当中的逻辑其实很清楚:“你这么不体谅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要死给你看,就是要让你后悔,看没了我你怎么过日子。”如果不是彼此之间有着深深的期待,也不至于让村庄生活的矛盾最后在家庭生活中爆发出来。村庄生活已经很累了,而家庭生活还要给他的伤口上撒盐,这样他的生存欲望就会不断降低。当一个年轻人生活压力大,又生病了,不能干活,妻子责备他:“你没有本事挣钱,还要花钱。”或者一个老年人生活过得比较差,老弱多病,还遭儿孙嫌弃,他就会想:“我也不连累你们,死了算了。”
在调查中,我曾亲自参与了一起自杀事件的调解,即前面的案例16。那天下午,我刚刚对当事人唐义做过访谈。傍晚时分,唐的老母亲来到我住的村干部家,说唐要自杀,我遂与村干部一起前去调解。原来,在接受我的访谈之前,唐的妻子让唐去地里把棉花扛回来。而在下午她见到唐的时候,唐没有扛棉花,反而一身酒气,她就当众给了唐一个耳光。唐在接受我的访谈后就上吊自杀了,幸而被发现救了下来。在调解时,唐不断向我重复他自杀的原因:“我又不是喝醉了酒,也没有做坏事,成天想着赚钱,你还这样不给我面子。”“你对我母亲不好,每次轮到母亲到家里吃饭时,你总是给脸色看,嘀嘀咕咕,生怕吃了一天亏,逢到大月的最后一两天母亲只好到姐姐家去。我这样窝囊,早就想一死了之。”“我死了以后,看你怎么折腾,随便你怎么折腾去!”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村庄生活对自杀的决定性影响。很多自杀看起来是当事人一时之气,但实际上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有一个村民告诉我:“人自杀的愿望也是慢慢积累的,就像生病一样。”对于村民个体而言,这些自杀愿望的积累到达某个点,就会逼迫村民付诸行动。在村庄整体以及村庄所在的区域整体中,从一段不是非常长的时间来看,自杀率就会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程度上,自杀的类型也是比较固定的。实际上,从整体上来看,村庄生活中存在某种力量逼迫在一定处境中的村民去自杀。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李圩村,这种力量主要来源于异化了的面子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