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与农民价值观的变迁
如果说村庄中的异化了的面子竞争是促使农民自杀的决定性力量,那么现在面临两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村民的自杀源于村庄生活的压力与家庭生活在缓解这种压力上的无所作为,如果说这对年轻人是适用的,但在面对老年人自杀时,解释力似乎不足,因为老年人毕竟不像年轻人一样直接面临村庄生活的种种压力。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村庄中的面子竞争为何会发生异化呢?在面子异化的背后,起决定性作用的又是什么呢?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纠缠在一起的。在我看来,它们共享着同一个逻辑。
在涂尔干的社会学自杀研究传统中,自杀是一个与基督教密切相关的命题。然而中国人并没有西方基督教的各种观念,没有上帝,没有伊甸园,没有堕落,没有原罪观念,也没有自然状态和上帝之子等观念。当然,中国人也讨论生死问题,但知识分子的讨论往往与气节联系起来,谈论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之类的命题,而这种讨论并不是在讨论生命本身,而是在讨论生命与外界事物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当前中国普通的农民那里并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在平静的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生命注定不可能重于泰山,也不可能有一个矛盾激烈而又能体现知识分子那样的人生价值的地方去表现所谓的气节。然而,即便是一个轻于鸿毛的生命,对他的家庭和亲人也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李圩村,村干部左然利一直处在他兄弟自杀带来的痛苦中。他告诉我,多少年来,每个晚上醒来,他都会想到死去的兄弟,揣摩他的自杀。左家几代单传,到左然利时才有两兄弟。他总是想,如果他的兄弟在世的话,生活也许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吧。
那么,中国人的生活意义到底放在什么地方呢?在我看来,与西方基督教信仰可以等量齐观的是中国的祖先崇拜。祖先崇拜就是传统中国农民的“宗教”,它同西方的基督教一样,规定了中国农民的精神生活。中国农民的自杀,应当放到祖先崇拜中,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
在祖先崇拜中,人们理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重要意义,从而将传宗接代确定为最大的人生任务,在传宗接代中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基础。每个人都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还要子子孙孙传下去,从而使香火不断,生命不止,自己不过是祖先和子孙之间的连接点,个人有限的生命,因融入到祖宗和子孙的链条中而成为永恒。这样,中国农民就在世俗的村庄日常生活中,找到宗教信仰一般的价值感。在西方,人生的终极意义在人与上帝的联系中获得,而在中国农村,生命的终极意义在个人与祖先之间的联系中获得。而自杀也必须从这种世俗的宗教实践中获得理解。
按照贺雪峰的界定,中国农民的生活价值可以分为本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本体性价值是关于人的生存的根本性意义的价值,是使人安身立命的价值;而社会性价值是那些在人与人交往层面,受他人评价方面的价值。而祖先崇拜就属于本体性价值层面,而村庄舆论、面子竞争等则属于社会性价值。祖先崇拜的现实形式是祭祖仪式和宗族生活。在祖先崇拜的仪式和生活中,人们学会的是对祖先的认识,以及由此反观自己、父亲、兄弟和儿子,并从中给家庭生活和村庄生活中的每个人找到准确的位置,从而对自己的生命意义有了本体性的认识,在现世生活中找到宗教性的意义。当代中国农村,由于现代性因素的持续冲击,传统的以“传宗接代”为核心的祖先崇拜的人生价值系统,已经或正在被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是愚蠢的。这样,农民安身立命的基础就被动摇了。一旦本体性价值缺失了,农民就会将社会性价值的追求放到重要位置。
传统社会里,人们从对本体性价值的追求中,认识到父母兄弟与自己处在相同的永恒链条中,对生活因此有了历史感,从而知道如何在现世生活中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而不会任由自己的乖戾之气盛行,利欲之心膨胀。这样,对现世的生活也很容易培养出当地感来,这就会保障社会性价值在村庄秩序生产方面保持着积极的意义。人们对生活有历史感,知道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父老兄弟,推己及人,就知道了如何在村庄中生活,如何去追求财富、名誉和面子等社会性价值。他们就会知道,对社会性价值的追求要服务于对本体性价值的追求,这样的生活才是被人称道的生活,才是善的生活。人们知道如何逐步通过对社会性价值的追求来实现自己的本体性价值。有了这种社会性价值,村庄舆论因此令人畏惧,从而会有力量,村庄中因此才会有良性的面子竞争,才会有可欲生活的善良标准,这样村庄生活才会有良好的道德秩序。人们对生活的过去和将来有着长远的预期,而不仅仅关注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短期利益。
然而,当前中国农民由于缺乏本体性价值,对社会性价值的追求就会产生种种异化。人们越来越缺乏历史感和当地感,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推而广之,也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邻居和同村人。利益是大家首先追求的目标,为了利益,残忍地对待父母和兄弟;大家虽然还讲面子,但这种面子已经与本体性价值无关了,而是为了在气势上将自己的邻居压倒。村庄面子竞争由此异常激烈。这就是当前李圩村的状况。在这种异化的面子竞争下,温情脉脉的村庄正在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人们的攀比非常激烈,而互助严重不足。在李圩村,村民之间的传统互助机制几乎彻底瓦解,村民之间的关系几乎都市场化了,一切依靠市场的计算来进行。没有了日常劳作互助,帮工从市场中来,也没有了小额借款互助,村民之间借款逐渐绝迹,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国家贷款和民间高利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活风险本来就很大,国家还来不及顾及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传统的社会保障网络日益被破坏。这些,无疑都加剧了村庄生活的压力。从上一节的论述可知,这种压力是年轻人自杀的直接原因。
涂尔干在考察宗教与自杀之间的关系时指出,新教教会的集体意识不如天主教强烈普遍,其社会整合能力低,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力量减弱,个人容易游离于集体生活之外,其自杀行动也就不会考虑集体的规范和意识,这容易导致利己主义的自杀;而当集体力量过于强大时,个人又容易丧失独立人格,从而导致利他主义的自杀。当我们在村庄中考察中国农民的自杀时,会发现祖先崇拜和宗族生活的力量起到了类似于西方社会中教会的作用。在中国,宗族生活有时是人们活下去的理由,有时又是人们自杀的理由。当宗族观念和宗族力量很强时,村庄的内聚力就会过强,以至于贬低了村民的独立地位,使得村民只能因宗族的目标而存在,而缺乏自由,从而可能导致自杀。当缺乏宗族,或宗族力量太弱时,村庄中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就过于疏远,村民就会偏向于自我孤立,这就降低了人对于自杀的免疫能力。李圩村农民的自杀就属于这种情况。
当然,祖先崇拜和宗族制度对自杀的影响并不仅仅来自其本体性价值。宗族之所以有时能使人避免自杀,不是因为它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道德禁令来劝告人们珍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而是因为宗族构成了一个具有整合能力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有着共同的传统观念、信仰和生活习惯。它们越牢固,村庄的整合能力便越强,也就越具有预防李圩村这种类型自杀的功效,因为这些观念、信仰和习惯能够维持足够强大和良性的村庄集体生活。当然,如果宗族的整合能力太强,它又可能导致另外一种类型的自杀。对中国农民而言,当前的普遍现象是缺少宗族生活,这样人和生命之间的纽带就松弛了,因为将人和村庄社会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松弛了。至于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中那些直接引起自杀的事件,常常被人当作自杀的决定性条件,其实不过是偶然事件。个人之所以在那些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冲突面前选择自杀,是因为社会所处的状态使他成为牺牲品。
无论从实际形态还是从观念上,宗族在李圩村已经不存在,与宗族相关的“传宗接代”的观念也已不存在,人们的本体性价值观已经完全崩溃,村庄无法再成为自杀的避风港。本体性价值丧失所导致的社会性价值的异化,是年轻人自杀的直接根源,而缺乏本体性价值本身就构成了老年人自杀的直接根源。因为祖先崇拜和宗族制度本身就有利于老年人,老年人可以据此获得人们的尊重。在祖先崇拜盛行和宗族制度完善的村庄中,长老统治模式尚未终结,老年人地位高,人们非常尊重他们,老年人也更能从中获取人生意义。而在当前村庄社会中,老年人已经丧失或正在逐渐丧失劳动能力,不可能从更广泛的地方获取人生意义和生活成功感,因此更需要从宗族生活中获取生活价值。所以,宗族的瓦解,和与祖先崇拜相关的农民本体价值观的变迁,对老年人的冲击也更加直接。
行文至此,我已经从对李圩村不完全调查所获取的自杀案例中,通过对案例的初步分析,归纳出李圩村自杀的两种基本类型,即夫妻因家庭矛盾导致的自杀和老年人因代际矛盾而导致的自杀;并进一步在村庄生活的逻辑中,对自杀和贫穷的相关这种似是而非的观念进行解剖,探求自杀背后的原因,发现贫穷导致自杀不过是农民自杀的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李圩村村庄生活的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面子竞争的异化所导致的;最后,我分析了面子竞争出现异化的村庄社会基础,发现宗族观念的瓦解,祖先崇拜等中国农民本体价值观的变迁是导致自杀的真正原因。价值观的变迁对老年人自杀的影响是直接的;对年轻人自杀的影响是间接的,它通过随之而来的社会性价值的异化间接起作用。
当前中国农村村庄本体性价值的失落,已经造成农民自杀率不断上升等严重后果,因此,重建农民的本体性价值观,保卫村庄的伦理性,有着刻不容缓的政策需求。
本文刊于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六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