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应用修正后的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结合相关的公开统计数据,对珠江—西江经济带19地市(州)底线公平度、机会公平度、分配公平度分别进行了测算。在此基础上,计算了19地市(州)的经济社会公平度。根据各地市(州)经济社会公平度总体得分和分项得分,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提升各地市(州)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对策措施。
指标体系:中国地方经济社会公平度评价体系。
测评范围:珠江—西江经济带19地市(州)。特别说明,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范围及延伸地区共有广东、广西、贵州和云南四省区 21地市州,因云南曲靖市和文山州可公开获取的有关指标数据相对有限,故未参与本次测评。
数据来源:《广东统计年鉴》《广西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 《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珠江—西江经济带19地市(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19地市(州)中部分地市(州)统计年鉴。
重要发现:
·广东4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排名整体靠前。其中,云浮市和肇庆市分别位居第1、第2,佛山市位居第6,广州市位居第8。
·广西11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排名呈“两极化”。其中,有3地市(河池市、百色市、来宾市)进入排名前5,有6地市(河池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南宁市、桂林市)进入排名前10,有4地市(梧州市、玉林市、柳州市、贺州市)排名处于末4位。
·贵州4地市:经济社会公平度排名处于中下水平。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安顺市分别位居第11、第12、第14、第15。
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