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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的三个重要着力点(2)

核心提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发展变化,农村居民正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稳步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涵要求“三农”工作的政策不仅要让农民鼓起腰包,还要为农村打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让农业具有生态修复功能。目前,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不到五年时间。顺利实现建设“美丽乡村”愿景,需要今天的理论工作者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指导下提出政策建议、提供智力支持。

着眼于“心灵之美”,“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关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美丽乡村若能永续存在,更为根本的是要发挥乡村的主体——农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包含着“五个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不是彼此割裂,而是相得益彰。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实践中,我们不仅要着力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而且要加紧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不是一时一刻的光景,其存续有赖于亿万掌握文化知识、树立新型发展理念的农民悉心呵护。在贺雪峰(2012)的田野调查中,存在着一个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词汇的双重内涵:农民口中谈到所谓的“单干以来”,实际上是包含了两个时间点,一则是人民公社解体、分田单干以来,一则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2]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从工业化初期国家利用“剪刀差”从“三农”提取积累,到本世纪初国家提出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而走向了国家不再向农民伸手要钱,取而代之的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阶段。

从物质层面看,2006年取消了延续千年的农业税,以及大规模地向农村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国家财政每年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规模超过万亿。[3]同样重要的是,政府应在这万亿规模的转移支付之中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合理安排,进一步加大“文化下乡”投入力度,不仅要让农民“富了口袋”,还要让农民“满了脑袋”。乡村归根结底是人的乡村,“人居环境美”与“农民心灵美”将发展为美丽乡村的一体两翼,它们也是“物质世界美”与“精神世界美”完满结合的体现。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仍存在着两个较为尖锐的问题,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是一些非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宗教回潮甚至邪教入侵,而科学无神论普及困难的问题。2014年震惊全国的“招远麦当劳杀人案”,犯罪分子恶意行凶背后的原因就是猖獗于河北省无极县农村的邪教“全能神”在作祟。不可否认的是,正是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普通民众尤其是知识水平相对低下的农民群体在信仰上容易出现真空,在价值观上容易出现混乱,所以其往往寻求从有神论中获得精神寄托,一些诸如“全能神”的邪教也会冒充合法宗教乘虚而入。

有鉴于此,一方面,党和政府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向村民深入持久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科学无神论;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其通行的政治和伦理都不是纯国家意志的表达,而掺杂着历史文化传统的诸多因素”[4],需要知识分子言传身教与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本世纪初在河北省定州市翟城村参与筹办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邀请三农学者、农艺专家、支农学生和其他志愿者深入农民群体中,通过办讲座、搞联欢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极大地丰富了当地村民的精神生活,这一探索取得了“投入最小、收效最高”之功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90后”“00后”受到温铁军、贺雪峰等学者组建的大学生乡建团队,以及著有《乡村八记》的青年学生李强等的影响,利用假期前往或回到农村开展调研活动。这些调研的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带动农民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以及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动力。这样,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的活力就能真正迸发出来,一些与“美丽”背道而驰的思想观念也因此难以占据广大农民的精神世界。

二是如何正确理解“新乡贤”的意义。近年来,一些学者撰文主张“当代中国需要乡贤文化的复兴”[5],引发了学界的强烈关注。厘清概念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首要步骤,然而今天对于什么是“乡贤”,以及今天的“新乡贤”新在何处,学界依然莫衷一是。有人曾使用“乡绅”一词替代“乡贤”,认为只有呼唤“乡绅”回归,农村才能繁荣。然而应该注意的是,以家族势力垄断一方为特征的乡绅和以剥削欺凌农民阶级为己任的恶霸地主,显然不是今天复兴“新乡贤”所追求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决不能丢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决不能否定”。应当看到,如若将土豪劣绅、地主老财当做今天的“新乡贤”,其后果在于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为土地私有化打开意识形态上的突破口,甚至将彻底颠覆今天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使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倒退回封建主义旧农村。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方向、着眼于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下来复兴“新乡贤”,必须要对“贤”的概念做出当代阐释。这一新的阐释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在家庭美德方面,“新乡贤”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优良家风,做乡村和谐家庭的典范。“德不孤,必有邻”,王岐山同志大力赞扬的安徽桐城“六尺巷”精神,不能孤于一隅,而要播散四方;在职业道德方面,“新乡贤”要向华西村老村长吴仁宝等集体经济带头人学习,致富不忘村民,身体力行地带领全体村民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公德方面,“新乡贤”要努力发挥好自身优势,当好乡村里的“矛盾调解员”“民情联络员”“文明辅导员”和“村务监督员”。手勤心美、崇德向善,而不是骑在农民头上作威作福,才是今天乡村人民期盼出现的“新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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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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