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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和道德破除潜规则
潜规则,人们已经受够了!在半月谈新媒体中心进行的关于潜规则“微调查”中,受访者在回答“您对身边的潜规则持怎样的态度?”这一问题时,65%的人明确表示“反对,不应该这样”。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反腐倡廉、“反四风”、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等,潜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抑制,但离较为理想的状态还有差距。那么怎样才能破除潜规则,消除潜规则的影响?本文邀请了多位专家共同对话研讨。
主持人:很多时候,我们不是没有规则,而是规则很容易被权力突破。这是潜规则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应该怎么办?
王忠武(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对权力、特别是公权力的约束。让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有有效的监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破除潜规则要清除潜规则滋生的制度土壤,比如一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多,而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些群众找关系、送红包才能办成事。破除这些潜规则要靠进一步简政放权,靠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防止“政府的手伸得太长”,防止权力寻租。其实这些工作不少行业和地方都已经在开展,只是还需要不断深入推进。
麻智辉(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目前,相关部门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反腐力度比较大,对权力的约束逐渐加强,但对医院、学校等某些行业和部门还需要加大监管的力度。
主持人:提高违反规则的成本是否也十分重要?
李善峰(山东省社科院省情研究院院长):一个人通过运用潜规则获得利益,如果没有什么成本,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人效仿,潜规则就随之盛行,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要根除这种现象,必须提升违反规则的成本,让突破规则底线的人受到严惩。应该对不遵守规则的人严厉打击,让其付出足够的代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要完善市场规则,鼓励公平竞争,让诚实劳动、勇于创新者获利,让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者寸步难行。
夏学銮:许多发达国家,人们的规则意识普遍较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旦违规、哪怕是极轻微的违规,后果也很严重。比如在瑞士,乘坐火车或公交车,无票或买短途票乘长途车,会收到高额罚单;若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乱停车阻碍他人出行,这些“小恶”累积到一定程度,会被邻居视为“没有信守保持良好居住秩序的约定”,有可能被房东扫地出门,再想租到房也困难重重。
主持人:一些规则执行得不好,是不是也有规则自身的问题?
崔效辉(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是的。比如少数地方政府部门,有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他们制定的规则常常倾向自己,对自己最有利,这样的话,民众就不会真正认同并尊重规则。所以,有的规则执行得不好。解决的办法是,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让利益各方充分参与讨论,保证规则的公正、公平。
朱力(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还有少数规则是立意太高,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坚持。这种规则看似无比正确,很有道德水准,但容易被束之高阁。这个时候,潜规则就可能会取而代之。
主持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是否也对破除潜规则带来考验?
崔效辉:传统社会,我们对待人际关系采取的是差别原则,即根据交往对象与我们关系的远近,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这种现象,越是在熟人社会,表现越突出。比如,在中小城市,“有人好办事”的心态比大城市更普遍。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讲求的是无差别原则——我对每个人的关系都是一样的,是一种无差别、平等的、契约的原则。在社会转型期,就需要人们在行为方式、习惯、心理和文化上进行一个深刻转型,还要相关制度建设予以配合和支持,显然不是轻而易举的。
邹宇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现代社会每个人的交往对象急剧增多,交往方式变得短、频、快。比如,现在的日常生活里,一天之内可能会同时遇见小区保安、出租车司机、卖菜的小贩、超市的售货员、房产商或房产中介、推销员等等角色,这些人之间相互都不熟悉,流动性又很大,他们不用担心在熟人社会里失信行为带来的后果,而新的惩治失信的体系又尚未完善。这也是当下一些领域潜规则滋生的重要原因。 夏学銮:应对这种考验,需要建立并完善一套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这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是最大、也是最基本的规则,必须要坚决守住法律的底线,只要违法就一定受到相应的惩处。另外,诚信体系的建设也十分关键。在美国,人一出生就会有一个社会安全号码,这个号码将跟随终身,他的所有信用记录都与此相连。如果有人不按规则行事,被记录在案,那么他在求职、贷款、租房等方方面面都将受到制约。我国目前也在加快建设并完善诚信体系,希望它尽快并更好地发挥效力。
主持人:在破除潜规则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崔效辉:政府需要带头守法、带头遵守契约,并且制定公平的规则。政府制定的规则是否公平、合理,在规则制定后是否能得到很好的遵守执行,都会得到实践的检验。政府的行为至为关键,它直接影响着民众的行为选择。邹宇春:我们的调查显示,2015年,社会大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水平不断提升,这是利好信息。但是仍然要继续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反四风”、简政放权等能够进一步提升政府可信任品质的建设。主持人:破除潜规则,我们每个人应尽什么责任?
夏学銮:“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心态”,让不少人对潜规则见怪不怪,甚至趋之若鹜,渐渐地这些人就失去了道德自律。破除潜规则必须要以道德的高线要求自己,自我约束。企业也是这样,只有每个企业都遵守规则,遵守职业道德,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企业自身也才能最终受益。
崔效辉:不仅如此,我觉得大家还应勇敢站出来,对潜规则说不!说不的人越多,潜规则就越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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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潜规则,你从是不从?
文︱王海征;原标题:《打破潜规则绑架》
不从,为了捍卫道德和尊严,你的事可能办不成,甚至可能碰得头破血流;从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却违背了良心,失去了人格。
潜规则,把违规变为“规则”,以邪恶绑架善良。从一个人、一件小事、一个局部,蔓延到千百个人、千百件小事、千百个局部,逼迫越来越多善良的人们屈而从之——为了眼前,为了利益,为了生存,甚至为了“成功”,丢弃尊严与人格,背叛道德与良知,逐小利而失大义,谋私利而损公德。久而久之,由少及多,由小及大,人们从被逼无奈到习以为常,甚至视歧途为正道,萌生“见怪不怪”、“天经地义”之感,社会风气被败坏,价值取向被扭曲,道德和文明被虚化。这似乎成为潜规则对善良人性的“绑架定律”。
潜规则的本质是社会价值观被扭曲。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当利益,所谓正当利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他人的利益,谓之正义。利与义的和谐,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共同追求的价值,也自然成为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少数人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损害和侵蚀多数人的利益,违反规则而得不到制止和惩处,反而变本加厉,以至形成风气,违规行为就成了潜规则。
潜规则之所谓“潜”,是因为它并不在阳光之下,却暗地里制约着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在谋私者手中,哪怕只是一点,就可以用来寻租,不满足他的私欲,你的事情就办不成。这样的情况多了,就形成一种“潜规则效应”,加大了社会运转的阻力,成本提高,效率降低,少数人发财,多数人遭殃。
而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之外,如果不同职业、不同行业也形成各自的潜规则,令不甘屈从者难以生存,以至潜规则成为被默认的职业行为、行业行为,那么,社会运转就会出现危机:卖假药的吃到有毒食品,做假酒的喝到有毒饮料,违法排污的遭遇山寨侵权,“吃拿卡要”的受到金融欺诈。损人利己变成害人害己,这就是潜规则的极端结果。
规则作为一种社会契约,是公众利益和每个人正当权益的保障,是社会运转的秩序围栏,是公平正义的价值体现。少数人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他人和公众的利益,理应受到社会的抵制、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处,一个健康的社会、文明的民族,必须打破潜规则的绑架。
拒绝潜规则是公民的义务。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才有安全高效的交通秩序。少数人违反交通规则,阻碍了正常的交通,影响大多数人,是不道德的行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抵制。如果排队时见到有人插队“加塞”,大家都不去制止,反而也去“加塞”,排队的秩序和规则就被废除了。可见潜规则不仅是对“正规则”的破坏,更是对社会道德和文明的伤害。道德是公众利益和社会价值的导向,需要我们共同遵循和维护。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履行义务就是捍卫自己和他人共同的权利。
打破潜规则是政府的责任。多数人的善良心理被少数人的邪恶行为所绑架,是潜规则得以隐身而行的重要原因,打破潜规则,需要政府强力出击。行政执法部门是社会生活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则维护者,对于少数人从不同领域、不同环节违规违法对多数人形成“绑架”效应的行为,如何防止和打击,社会公众往往力不从心,正是政府部门“该做的事”,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对损害公众利益又伤害行业规则的行为,管理上不作为不行,民不举官不究也不行,打击不力,潜规则就会取代正规则,必须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等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清除潜规则是法治的目标。潜规则得以在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风行,是“绑架效应”对社会价值观的扭曲。金钱至上,私利至上,为了金钱和私利,不惜害人,最终害己,这样的价值逻辑是文明社会所不齿和不容的。一个社会的价值追求,需要道德的弘扬,更需要法律的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清除潜规则应该成为法治建设的一项任务,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的手段铲除潜规则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民族的道德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