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的共和主义传统
对“共和”这个词,我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什么是共和?共和就是无君。比如,原来我们中国实行的是君主制,后来,我们废除了君主制,发展为共和国。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共和国的基本含义。这个含义,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今天要讲的是“共和主义”。共和主义和共和国之间有不少联系,但是我希望通过历史的描述给大家展示共和主义的内涵。
如果我们要考察西方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的话,就会发现西方的政治制度其实还是相当复杂的。从我自己的研究心得来说,西方几千年,真正比较成功的,是一种叫“共和主义”的制度。当然,我后面会讲到,共和主义这种制度是包含着民主的成分的。
在西方,共和主义有三个主要的里程碑,或者说有三个主要的代表:罗马,英国和美国。下面我想依次给大家介绍一下所谓的共和主义的问题。
西方在古希腊的时候,都是一些小城邦。大家都知道,当时有两个主要的制度代表:一个是雅典,实行民主制;一个是斯巴达,实行贵族制——有人把它叫做贵族共和制,但是我觉得还是贵族制更加合适。
在我看来,希腊的政治是不太成功的。为什么呢?第一,城邦特别小,五万人,十万人,多的三四十万人。而且城邦之间还不停地打仗,开始是小的冲突,最后,以雅典为代表的一方,和以斯巴达为代表的另一方,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果,雅典和整个希腊地区元气大伤。著名史学家修昔底德的伟大著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详细记载了这次战争。战争之后,许多希腊哲人开始反思希腊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反思的结果,比较一致的看法,民主制度是比较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希腊的制度是一个循环的制度。他指出,希腊历史上最早的制度是君主制,是一个人的统治。君主制最开始是有道的君主,为什么有道呢?因为他考虑的是整个城邦的共同利益。但是,如果君主的权力不受限制的话,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君主制就会堕落,堕落成暴君制或者僭主制。这仍然是一个人统治,但是这个人已经不考虑共同利益,而只考虑他一个人的利益、一家人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有很多在城邦里有地位的人——也就是贵族——起来跟他进行斗争,这样君主制就转变为贵族制。起初,贵族制的统治虽然没有君主制那么精良,但是也还是能够在新的基础上重新考虑城邦的利益。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几个大户往往就联合起来追逐他们自身的利益,而忘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贵族制于是堕落成寡头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城邦的人就会很愤怒,就会起来反抗;反抗的结果往往就是把统治权力扩大到整个社会,城邦就变成了民主制。但是,一旦实行了民主制,由于人的层次参差不齐,一般百姓对政治不甚熟悉,民主制最后就很容易堕落为暴民统治,或者多数暴政,或者是无政府状态。所以,当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对雅典的政治非常不满。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想法,他说,比较好的政治,应该把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成分混合在一起,这样的话,既能保证政治的稳定,又能保证政治的质量。然而,希腊人并没有能力、或者说并没有能够最终实现这样一种共和的理想。共和理想的实现就是我刚才提到的西方共和主义的三个里程碑。
我今天讲的共和主义是从共和政体的角度出发的。我们学术界以前对罗马的研究是相当不够的。在研究社会科学的时候,我们对哲学、文学强调得比较多,所以希腊成为我们研究西方文明最重要的部分。但是,从政治统治的角度来看,希腊是相当不成功的。那么几个城邦,巴掌大的小地方,还不停地打仗,从来没有能力在大家之间达成某种妥协。但是,这种情况在罗马就不同了。
讲罗马的时候,我要谈到一本很重要的书,就是罗马时期的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所写的一本很重要的书,TheRiseoftheRomanEmpire(《罗马帝国的兴起》)。波利比乌斯是希腊人,受过良好的教育,作为人质来到罗马,在罗马见到罗马政治的运作,发现了罗马的伟大。罗马建立共和国之后,从一个小小的城邦,经过53年的时间,变成了欧洲最大的帝国,统治了差不多欧洲当时所知的全部地方,统治了北非,统治了中东地区。于是波利比乌斯就写了《罗马帝国的兴起》,试图探讨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结果,波利比乌斯发现答案非常简单。在《罗马帝国的兴起》的第六卷,他说,罗马成功的全部秘密,就在于罗马的constitution——直译的话就是“罗马宪法”,我把它译为“罗马的政治制度”。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什么优点呢?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的政治制度就是典型的共和制。共和这个词,respublica,就是从拉丁文来的,指的是“公众的事务”。共和的理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但是真正建立共和制度的,是罗马。
波利比乌斯把罗马的制度与雅典的制度、斯巴达的制度、北非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比较之后发现,罗马的制度是最优秀的。为什么优秀?共和。什么叫共和?共和就是混合政体。波利比乌斯说,任何一个政体,如果是单一因素的——君主制也好,贵族制也好,民主制也好,都不会稳定,这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一样的。单一因素的政体为什么不会稳定呢?如果君主能够一心为公的话,君主制也是很好的,但是君主往往不能一心为公,他会堕落为僭主、暴君;几个大贵族联合起来进行统治也是挺好的,但是贵族往往堕落为寡头;民主如果做得好也是很好的,但是民主往往导致多数暴政或无政府状态。所有单一因素的政治制度体都可能堕落。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制度的精彩之处就在于,罗马的制度把各种因素混合在了一起。
罗马的政治制度有三个最核心的因素:第一,它有两个执政官,相当于君主的统治;第二,它有元老院,相当于贵族的统治;第三,它有平民大会和保民官,代表人民。罗马共和国在决策的过程中,三者各有各的地位。第一,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执政官的重要性。我在分析这个问题时,想到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韦伯在研究政治运作的时候注意到,任何一个大的政治实体,如果要正常运作,一定需要一个卡里斯马式的领导,需要一个能够做出决定的领导,这些决定有时候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政治学有一个词,叫dirtyhand(脏手)。在关键时刻,总得有人拿刀去杀人,去干那些最不讨人喜欢的事情,总得有人做出牺牲来。这在罗马就体现为执政官。第二,罗马有一个元老院,这是一个典型的贵族院。我们在研究罗马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些非常可爱的名字,例如西塞罗、加图等等。贵族有着比较永恒的利益,而且贵族代表了智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民主制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问题:什么样的政治统治比较好?柏拉图说,什么样的鞋匠比较好?好的鞋匠就是懂得修鞋的,任何一个好的工匠都是懂得他的工艺的。那么,最优秀的政治家,就一定是那些最懂得怎么治理国家的人,而懂得治理国家的人是不可能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在罗马共和国中,元老院就代表者统治的美德和智慧。在元老院旁边,还有所有罗马公民都可以参加的平民大会,体现了大众的意志。
波利比乌斯认为,罗马这种三个因素混合的政体,比希腊任何一个政体都优秀。在希腊,斯巴达是最优秀的。斯巴达的优秀体现在它的稳定之中,它延续了大约八百年;斯巴达的统治也体现了美德、智慧。波利比乌斯说,斯巴达的问题就在于,斯巴达没有比较强烈的民主成分,因而大众的活力、大众的主动性、大众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没有能够充分调动起来。作为一个民主制的国家,雅典只在少数时候是成功的:一个是初创的时候,在梭伦的领导下;另一个是后来的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只是在民主制度非常偶然地产生了一个高尚的领导的少数时期才是成功的,而在其他大部分时期,雅典都是不成功的。波利比乌斯又将罗马和迦太基的制度进行了比较,他的结论是,迦太基过分商业化,人们没有美德。
所以,波利比乌斯的基本结论就是,罗马的共和国是非常成功的,成功的标志就是:罗马有着非常精良的制度,罗马人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和美德。罗马曾经有一条法律,谁在战场上被俘之后叛变了罗马,他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家人也会受到连累。但是,在罗马共和国的几百年历史上,这条法律从来没有运用过。因为罗马有民主的成分,所以人们有着高度的爱国热情,所有的罗马人,都把罗马这个城邦当成他自己的家一样。《罗马帝国的兴起》专门描述,打仗之后,罗马人都要为战死的人举行非常隆重的葬礼;在葬礼上,就会有人致一个悼词,讲述死者一生的贡献、成绩。在致悼词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受到一种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波利比乌斯特别强调,由于民主的因素,罗马这个城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共同体的感觉和爱国的意识;而由于贵族的因素,罗马的统治导致稳定、智慧和美德;而由于君主的因素,罗马人又能够在关键时刻,在国家遇到危机或机遇的时候,迅速地做出决定。
罗马为什么会灭亡?后人有过许多研究;但是,相当多的人都把罗马衰亡的原因归结为共和制的衰落和帝制的兴起,打破了原来的混合政体的平衡。我们在讲罗马的时候,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就是罗马扩张最厉害的时候,打仗最勇敢的时候,是在共和国时期;罗马在恺撒的时候到了顶点,恺撒之后开始向帝制转变;到帝制时期,罗马对外扩张的能力就远远低落了。罗马帝国后来就在蛮族的入侵下解体了,欧洲历史转到了中世纪时期。
实际上,欧洲从中世纪转向现代的时候,很多政治实体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在意大利,曾经发生过令后人景仰的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也产生了一些小的共和国,例如威尼斯、佛罗伦萨。但是,这些共和国和我今天讲的共和国相比,是不大一样的——起码是不大成功的。欧洲真正成功的政体,是在11、12世纪在欧洲的边缘蹦出来的英国。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为什么要认真研究?这是因为,我们今天生活在英国人的阴影之下。英国不过是欧洲的化外之地,英伦三岛,说起来非常小的一个地方。从英国西边开车到东边,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如果不算苏格兰的话,从英国的最南端开车到最北端,快的话也不过三四个小时。但是,英国1215年制定了《大宪章》,开始建立起宪政制度;然后,从16、17、18到19世纪,实现了现代的民主制、代议制、现代的宪政、现代的城市化、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后果,英国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大帝国。英语到今天,还是我们大部分人选择的第一外语。为什么我们选择它作为第一外语?不是因为我们爱英语,而是因为全世界人都讲英语。为什么都讲英语?因为英国人和英国人的后代,在这个世界上,占据、统治着很多地方。我在和学生在讨论西方的时候跟他们讲,要理解世界近代史,必须认真读英国史,不读英国史,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新加坡,为什么会有马来西亚,为什么会蹦出个比利时,为什么那就是荷兰。我们今天的世界地图,除去少数几片地方以外——好比说我们中国——相当大的部分,都是英国人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的。而且英国实际上创造了西方近代的文明——资本主义文明,近代的经济,等等。
英国人到底干了什么勾当,怎么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呢?如果按照我刚才讲的波利比乌斯的理论来讲,要想研究一个地区为什么会发展、为什么会不发展,最终来讲当然是文化因素;文化之外,就是政治,就是政治制度。为什么有的国家做得好,有的国家做得不好?这首先涉及到它的精神秩序,它的文化,这个文化怎么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怎么处理毛主席他老人家讲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关系,不同的文化的斗法是不一样的。然后就是与文化相关联的政治统治的方式。政治统治的方式就是一个国家如何处理内部的秩序和对外的秩序的问题,而英国人在秩序方面确实取得了不起的成绩。
我曾经几次写文章讲过,英国人所建立的国家,是西方近代最强的国家,这与许多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无论中央集权的能力,还是国家渗透社会的能力,或是国家提供统一秩序的能力,英国都是近代国家中的最强者。这不仅是德国、意大利这样的国家远远不能望其项背的,就是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要和英国在这方面比起来,也是差距比较大的。这是因为,英国的政治统治比较好地发扬、发挥了罗马时期的共和理念,从而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政治制度。这种政治从本质来讲,也体现了罗马宪法里面所包含的多种政治成分混合、平衡的理想。
人们在研究西方制度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错觉,以为西方人在研究思想史、制度史的时候,也和我们一样,先从古希腊讲起,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崇拜苏格拉底,讲斯多葛派。其实不是这回事,真正对欧洲中世纪和近代影响巨大的,还是罗马。实际上,中世纪的时候很少有人对希腊给予现代那么多的重视,我研究英国中世纪史的时候发现,人们讲得更多的还是罗马。
关于英国制度的构建过程,我这里就不多说了。我这里要讲的是,英国经过几百年的努力,最早制定了大宪章;以后逐步建立起国会制度、代议制度;19世纪中期,当欧洲大陆1848年革命轰轰烈烈的时候,英国人静悄悄地完成了政治制度变革的最后一步,在英国完善了内阁制度,建立起文官制度,引入比较完善的民主选举制度,到1878年议会改革完成之后,英国只差妇女没有选举权了。妇女在1914年获得选举权后,英国就静悄悄地完成了整个政治的变革。这样一来,英国就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制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我原来不把这个制度叫做共和制度。我在几年前曾经写过一些文章,说英国的制度,用穆勒的话来讲,就是大众参与和精英统治的这两种因素比较完善的结合。今天也有不少学者,把这种结合叫做比较独特的有君共和制。这就是说,英国从国体上来讲,是君主制;但是从政体上来讲,它是共和制。当然,这里的“共和”不是没有君主的意思,而是指一种体现了多种因素的结合的政体。
哪多种因素呢?第一,大家都知道,英国有一个君主。英国的君主从原来实际的国家统治者,演变为今天的国家元首、主权的象征,即虚君,经历了漫长的时期,这绝对不是像我们原来的西方政治史所说的那样,1688年光荣革命一下子就完成了的;即使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国王的权力还是比较大的。但是,国王的权力越来越小,到今天已经非常小了。英国共和的第一个成分就是国王。英国共和的第二个成分是议会。英国的议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转变,从比较纯粹的贵族制度,逐渐演变为上院代表贵族、下院代表民主的两院制。这种制度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上院贵族院有的是世袭贵族,还有些是新贵族。一个人做学问做得好、做商人做得好、当官当得好,都可能被授予爵位Sir。好比说我们做学问的卡尔·波普,就被封为Sir。不少做学问做得好的人都当了Sir,特别是一些好的法学教授,都当了Sir。我想,英国的这个Sir,和我们中国的“新长征突击手”差不多。(笑)英国每年任命几个Sir,这些Sir不少人就有资格成为上院的议员。英国政治的贵族成分是很大的。英国共和中的贵族成分能够起到平衡作用,保证英国的政治不至于一下子走得特别极端。当然,英国议会里面还包含了民主的成分。我已经提到,英国很早就有议会,但是议会长期以来贵族的成分较多,不能够容纳大众的意见、利益和参与。法国革命之后,民主化在整个欧洲、整个西方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这个时候,英国对原来的下院进行了改造,逐步引入了普选制,下院逐渐变成了民意代表机构。以上就是英国的混合政体——君主、上院的贵族和下院的民主的混合。
大家还应该注意到,在讲英国的时候要理解,现代的民主绝对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种希腊式的民主——大小官员,都要由人民选举;事无巨细,都要由人民参与决定。实际上,现代民主是包含着很多精英成分的。精英成分最重要的环节,在英国一个就表现为文官制度,这是在18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国政治改革的过程中最终完善的。这样,英国就建立起一套独立的、按照科层制的原则的,由上到下晋升的,比较稳定的文官制度。文官不以政党的进退为转移,不管哪个党执政,文官队伍都是稳定的。而且,英国的议会制度里面又设置了内阁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制度,把行政机构相对独立出来了。
我现在对英国制度做一个大概的总结。按我的理解,英国的制度也是一种共和制度。如果按照我们把共和制度的核心概括为多种政治成分的混合与均衡的话,那么,英国的政治制度混合了传统的君主制的成分,混合了传统的贵族制的成分,混合了现代的民主制的成分;而且,在君主、贵族、民主的基础之上,以文官制和内阁制为中介,加大了精英统治的制度框架。因此,英国的政治制度中的民主并不意味着,决策的领导一定是不聪明的人,因为,它已经把多种因素在制度的框架下结合起来了。
下面我转向美国的制度。美国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共和国,一个无君的共和国。过去,我们都知道,美国有民主选举的总统、民主选举的议员、最高法院,从而实现三权分立,制约均衡。许多讲现代共和理论的学者,都把美国的三权分立的“三权”,讲成是古罗马、古希腊的混合政体在近代的一种表现。但我个人理解,美国真正体现共和理念的,应该是总统、参院和众院。
此话怎讲?在美国,总统的地位相当于罗马的皇帝。当选的总统拥有广泛的legitimacy,他可以任命阁员,可以任命各部的行政首长,这些行政首长向总统负责;总统完全可以对任何重大事务独立做出决定,他可以听取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不听取;在美国,假如民意测验表明90%的人不赞同总统做一件事情,在不需要国会批准的方面,总统可以照做不误。过去,我们在讲美国制度的时候,过于强调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制约和均衡。今天,参院和众院似乎差不多了,但是美国一开始制定宪法的时候,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注意,是“各州人民”。与此不同的是,参议员不是直选的,而是由各州任命的,他们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任期六年。而且,美国宪法里面特别规定,“在任何一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参议员辞职或其他缘由导致产生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得于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选前,任命临时参议员。”美国参议院的设计,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罗马的元老院,罗马的元老院叫Senate,美国的参议院也叫Senate。我曾经在一篇英文文章中提到,美国每个参议员都自诩为加图、西塞罗。因为,我们要知道,美国的参议员往往在任的时间很长,有的一直当到70、80岁,差不多当一辈子;他地位很高,他非常自信,他既不怕总统,也不在乎选民。我后来学了罗马宪法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美国参议院在设计的时候,就有意仿照罗马的元老院。美国从全国各州中,选择出这几十个参议员,他们具有相当强的道德楷模作用,具有相当强的知识文化背景,他们相当于没有贵族制度的贵族。我们要理解参议院的本质。当然了,美国还有众议院。众议员任期两年,反映民意。所以,美国制度真正的共和政体,就应该是分别体现着君主、贵族和民主三个成分的总统、参院和众院这三个因素。当然,这三个因素之外,美国又有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一定要对议会权的两权,做一个小小的区分,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美国整个政治制度的框架。
上面,我简单回顾了一下西方共和制的传统。现在,我要进入第三部分——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的启迪。有什么启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