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与文艺的融合不断深入,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传播渠道的推陈出新,互联网文艺工作充满活力、潜力巨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文艺工作的开展。《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网络文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的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都面临着重大变革。
互联网时代,网络文艺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文艺评论要发挥指导作用,就不能因循守旧,拿经典的文艺标杆来衡量创新的文艺实践;也不能默守陈规,用传统的传播形态去制约互联网文艺的创作者和消费者。文艺评论作为文艺创作的一面镜子、一剂良药,要同文艺创作一道与时俱进、突破创新,才能有效地发挥其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
在互联网文艺的繁荣发展过程中,文艺评论不仅可以充分与网络环境融合,探索新的形态,发挥指导文艺创作、激浊扬清的职能,塑造健康清新的网络文化氛围;还能够把握互联网文艺崛起的机遇进行理论建设,创造文艺评论史上符合时代要求的前沿理论;更重要的是,文艺评论可以影响网络文化参与者尤其是年轻人的文艺观、文化观、价值观,从而树立一个时代的文艺观、文化观、价值观。
互联网对文艺评论的新定义
互联网的发展对于文艺评论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新媒体和新文艺形态的普及,传统媒体和传统文艺形态的市场占有率严重下降,而文艺评论却还依赖传统的传播渠道和评判标准,脱离互联网文艺发展的实际,使得传统的文艺评论在互联网新环境下逐渐式微;另一方面,互联网文艺形态的变革也衍生了新的文艺评论形态,使得文艺评论不再拘泥于长篇大论的学术形态。任何一个网络文化参与者都可以通过评价打分、贴吧论坛发帖、弹幕等形式参与到对文艺创作的评论活动中。不仅如此,通过互联网以图像、视频的形式对文艺创作开展的评论更是颠覆了文字评论的固态思维,诸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无极》的恶搞短片也是对文艺作品进行评论的方式,而且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十分引人瞩目。
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精英化、理论化和文本化的文艺评论形态被大众化、碎片化、视听化的互联网文艺形式所解构,微博微信、评论弹幕、恶搞视频这样的评论形式继承了文艺评论的功能并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主流的评论方式。尽管一些专家认为这些新式的评论方式因缺乏文艺理论支撑而不足以称为“文艺评论”,是民众的非理性“吐槽”而不是客观公正的“评论”,但是互联网思维对“文艺”的重构要求“文艺评论”也必然经历先破后立的过程,文艺评论的标准应当随着互联网文艺形式的变革而变革。以网络小说为例,其叙事方式、文化内涵、创作模式、创作理念同传统小说完全不同,以传统的文艺评论方式来评价,不仅会出现内容上的张冠李戴,还会阻碍网络小说的发展。正如不能用巴洛克时代的音乐标准来评价摇滚乐一样,新生的文艺形态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评论方式与评论标准,对于互联网动漫、视频这样具有即时性、超文本性的互联文艺形态尤其如此。
文艺评论的功能是指导创作、影响受众,是帮助文艺创作提高关注和增进理解,实现更好的传播,并引领文艺思潮。文艺评论要在坚守其内涵的基础上,适应互联网时代变革的要求,扩大其外延。对于文艺评论的主体,法国文学批评家蒂博代认为文艺批评分为自发的批评、职业的批评、大师的批评三种。“职业的、大师的批评”可以对应为经典的文艺评论,而“自发的批评”是指由公众作为主体的,尤其是有修养和影响力的人来实施的文艺评论。互联网给“自发的批评”创造了绝佳的发展条件,通过社交网站形成的文艺评论新媒体聚落成熟发展,“毒舌电影”“北小京看话剧”等颇具影响力的自媒体评论者逐渐凸显。像贴吧、弹幕、视听化的评论作品这样的创新评论形式,秉持了文艺评论的基本原则、发挥了文艺评论的功能,应当被纳入到文艺评论的定义当中。在理论建设方面,新生的互联网文艺形态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评论理论,创新的文艺评论形态和理念不仅是当下文艺评论中最值得关注的现象,更在文艺评论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不再局限于评论家运用经典的文艺理论对文艺作品、现象进行文本性的分析并通过媒介发表,随着互联网文艺形态的不断发展,文艺评论的概念得以扩展,评论主体发生转变、评论形式不断丰富、评论理论突破创新,互联网文艺评论的出现和兴盛将是文艺评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时代赋予文艺评论的重要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