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方式,力求客观公正
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用好“放大镜”,突出“望远镜”,注重“显微镜”,推动干部考察工作由提拔前考察向日常中考察延伸转变。
夯实“一个基础”。坚持把做实考察准备工作作为提升考察质量的基础,依据不同层面和不同类型,合理设置考察指标,确定谈话要点,着力提升干部考察的针对性、实效性,比如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察,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对贫困县乡党政负责同志的考察,要提高减贫、民生、生态方面指标的权重,真正做到知事识人,用当其时。
坚持“两个结合”。一方面,把平时“考核评价”与“任前考察”相结合,探索推行“无任用推荐考察”工作模式,更加注重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调研督查中掌握班子运行、干部表现情况。另一方面,坚持“扩大民主”与“把关定向”相结合,增加基层干部群众参与考察工作的知情权、评价权,提升考察的质量和实效,努力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纪检信访部门的作用,征求党组织、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评价。
注重“三个拓展”。重点是要延伸干部考察触角,尽最大可能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一是将干部考察向“听不同声音”拓展,借助平时考核、调研督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非考察形式,听“弦外之音”,拓宽了解干部的渠道;二是将干部考察向“社交网络”拓展,把干部“还原”到社会关系当中,延伸到考察对象的“工作圈”“亲属圈”“朋友圈”“生活圈”,了解考察对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三是将干部考察向“精细深入”拓展,改变干部考察谈话过于宏观,只谈面上不谈点上的不足,引导干部通过举事例的方式印证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避免出现简单化、公式化、空泛化现象,进一步增强对考察对象的深层次认识。
完善制度,健全保障机制
干部考察工作的政策性、纪律性很强,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考察制度机制。重点围绕“选出好干部”这个根本目标建立落实三项制度。
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制定完善工作台账,形成完备的考察记录,进一步充实干部成长的档案资料,避免“一次考察定任用”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掌握干部在遵纪守法、信访维稳、政法综治、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群众信访举报等领域出现的“负面信息”,为党组织做好干部选任提供准确、全面、详实的依据,坚决防止因考察工作不到位导致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
健全完善协调联动制度。加强与纪检机关、法检两院以及组织、政法、统战、公安、信访、审计等部门的联席沟通,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对被考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考察责任部门综合考察对象在岗位匹配度、工作适任度、班子融合度、组织信任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作出具体评价,特别要坚持从事业需要、工作需要出发,认真分析不同岗位的具体特点、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该用什么人就用什么人,什么人合适就用什么人,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实现考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干部考察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压力分解传导给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自觉做到对干部考察工作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对具体考察细节和程序把关定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考察工作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努力为干部考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同时,要把干部考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考察激发干部活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进步,实现干部考察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为推动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