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元社会治理背景给了更多社会主体治理机会,政府向社会机构购买养老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完善国家多元治理体系。同时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挥自身独特作用,成为政府与社会公民沟通的纽带。
【关键词】多元社会治理 老龄化 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后,中国老龄化趋势越发明显,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模式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这种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模式无法满足目前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如何让社会市场化力量与政府力量结合成为一大难题。目前推行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将政府和社会组织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避免了原来政府养老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能够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
养老服务是政府主导或者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养老提出的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安慰以及国家制度保障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具体内涵一般来说包括对老年人的日常起居照顾以及其他制度性措施,之前这种养老服务大多由政府主办,是国家性质的救济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是由政府支付给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财政经费,双方签订合同或者契约,政府提供资金并且监督服务、后期验收的模式。这种模式下政府能够履行养老服务的义务却不是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当事者,有效结合了政府提供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的优点,推动了社会服务公共化和社会治理主体丰富化。
我国目前开放多元社会治理,实行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也有着大体一致的流程,老年人、政府以及社会组织三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的运行顺序,首先是老年人拥有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他们是社会养老服务的催生者,将自己的养老需求委托给政府,政府成为养老服务代理人。政府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需要提供养老服务,但是由于政府提供养老服务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之处,政府又将这种养老需求委托给拥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最终社会组织间接代理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成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最终实施者。三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成为利益交错的整体体系,在这个流程中由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政府负责用财政费用购买服务并监督服务实施状况,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三者合作能够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政府、社会组织和老年人三方的积极影响
对政府来说,这种模式综合政府职能转变,合理有效运用财政公共资金。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政府正在积极转型为服务型政府。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能够让政府从一些琐事中抽离,能够积极策划养老公共体系,避免了人员和工作时间的浪费,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同时如果要购买养老服务,由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实施,能够减少时间和财政资金的浪费,将国家财政资金真正用在为老年人谋福利上,使公共资金利用更高效。
对社会组织来说,这种模式能够推动养老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多元社会治理自然少不了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力量,然而目前许多社会组织得不到支持和认可,以致陷入资金困境,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壮大和发展。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将服务委托给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终于能够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政府支付财政资金有效解决了社会组织工作时资金不足的尴尬处境,让这些机构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有调查显示我国在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以后,养老机构数量和养老服务质量都在不断增长,这些增长促进了社会养老机构的运营,使社会力量逐渐参与到养老中来。
对老年人来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能够有效缓解老年人养老问题,推动更多社会主体管理养老服务问题。原有体制中由于政府一直在养老服务方面占据主导,同时政府力量有限导致养老机构数量较少、收费昂贵且服务不到位,使得许多老年人无法享受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更多社会机构参与到养老服务体系中来,解决了养老服务短缺问题,同时社会机构良好的服务水平也为更多老年人带来了便利。之前养老院对老年人来说是很大的经济负担,如今有了这种模式,老年人在养老院的选择上更多样化,有效减轻了老年人养老的经济负担。尤其如今家庭小型化造成家庭成员较少,年轻人在养老上的负担越来越重,这种模式能够减轻年轻人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共建。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存在一定缺陷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模式也是如此,由于实践历程短、缺乏经验以及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这种模式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政府加以重视。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标模糊,缺乏规划性。许多地区在实际执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对老年人群体不加以区分,不考虑老年人群体的实际状况和经济能力,导致购买的养老服务被浪费,无法真正使老年人获益的情况比比皆是。由于很多老年人有着不同的身体或者心理疾病,老年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也有所区别,如果不对当地老年人群体加以调查就盲目购买养老服务,极有可能使得购买的养老服务无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会组织资历欠缺造成养老资金浪费。尽管提供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可能拥有更多资源和人员,但是这些组织由于是民间形成,在管理上可能欠缺科学性和组织性,对老年人群体适应能力有限,被政府委以重任后暴露出许多问题,最终影响养老服务质量。政府购买这些服务虽然能够在短期内缓解养老问题,但是养老社会组织本身存在的问题会给社会发展埋下隐患,不利于老年人群体利益保证。同时,购买养老服务时政府如果在养老机构挑选上走了弯路,一旦社会组织机构无法承担这么繁重的任务,就会造成政府财政资金的极大损失,给政府开展工作造成障碍,政府财政资金利用率大大降低。
社会公民对养老服务认可度低,政府养老服务造成家庭养老弱化。由于我国养老服务措施起步较晚,在社会大众之中的认可度还较低,导致很多家庭认为将老年人送入养老院是“不孝”的行为,传统的子女家庭养老模式仍然在老年人养老中占据主要地位,很多家庭不能接受将老人送入养老院的行为。同时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民众形成了很深的家庭观念,这种血缘上的依赖性使得家庭成员很难分离,分离以后老年人缺乏家庭亲情氛围,老年人得不到精神安慰极易出现心理问题,这也给政府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严格监控社会组织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第一,政府明确自身职责,增加财政投入。政府对社会养老服务应该给予更多重视,提高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的规划能力,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在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之前,对当地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和老年人群体特征加以调查,明确老年人群体真正需求再去选择社会组织,增加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以保证养老服务能够顺利进行。
第二,严格监控社会组织工作,建立监督评估制度。由于社会组织在实施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政府应当代表人民利益对机构养老工作进行监督,并且建立后期评估审核制度,保证社会组织在工作过程中减少差错,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更多便利。建立公平的社会养老环境,针对不良现象出台地方法律法规,改善养老服务市场中鱼龙混杂的局面。
第三,增强社会养老文化普及度,促进养老服务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如流动宣讲会、印发说明手册等活动,增强居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理解,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在居民心中的普及度和接受度。同时在提供养老服务时关心老年人的心理状况,要求子女定期探望老人或者开展精神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避免老人出现心理问题。
(作者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高级经济师)
【参考文献】
①吉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运行机理、实践困境及发展路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7期。
责编/杨鹏峰 贾娜(见习)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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