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修订条例很有必要。此次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细化相关规定,健全监督方式方法,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0多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的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凝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
“治党”的使命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无论是“全面”还是“从严”,都是为了“治”,围绕“治”,以加强党的领导,担负历史使命。
“治”是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党所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严峻,党所面临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凸显。毋庸讳言,一段时间里,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党内监督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此次全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失之于宽软等突出问题,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通过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老虎”“苍蝇”一起打,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尤其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将高级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具有特殊的意义。
“治”是为了更好地担负历史使命。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就是到2020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打铁还需自身硬,民族复兴梦想越接近,改革开放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回眸过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展望未来,我们要通过全面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