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2025年的东盟经济共同体
从2014年开始,东盟着手为东盟经济共同体建成后的十年制定和规划发展蓝图。2015年11月,第27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盟迈向2025年吉隆坡宣言:携手前行》《东盟共同体2025年愿景》,并出台了《2025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在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中,提出了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五大支柱,即高度一体化和凝聚力的经济(A Highly Integrated and Cohesive Economy)、竞争、创新和活力的东盟(A Competitive,Innovative and Dynamic ASEAN)、促进互联互通和部门合作(Enhanced Connectivity and Sectoral Cooperation)、有弹性、包容和以人为本的东盟(A Resilient, Inclusive, People-Oriented and People-Centred ASEAN)、全球性的东盟(A Global ASEAN),其主要措施包括:⑤
高度一体化和凝聚力的经济。构建区域单一市场,促进区域内商品、服务、投资、资本和技能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商品与服务贸易方面,继续实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进一步削减剩余的关税壁垒,简化和实施原产地原则(ROO),减少非关税措施,加快和深化贸易便利化,所有成员国实施“单一窗口”制。继续展开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覆盖面,最终达成《东盟服务贸易协议》(ATISA);在投资环境方面,以现有《东盟全面投资协议》ACIA)为框架,建立开放、自由和透明的投资体制,减少和取消制造业、农业、渔业、林业和采矿业及其附属产业的限制;在区域金融一体化方面,东盟区域金融发展的三大战略目标是金融一体化、金融包容性和金融稳定性,涵盖资本账户自由化、支付与结算系统和能力建设三大领域;在技能劳动力和商务人士流动方面,扩大和深化东盟自然人的流动,改进现有的专业人才资质互相认可(MRA)安排,探讨增加新的专业人才资质互相认可的可行性;在参与全球价值链方面,促进各国参与全球价值链(GVCs),其措施包括创立区域品牌、联合营销、贸易便利化、减少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和实行国内规制的改革等。
竞争、创新和活力的东盟。各成员国必须制定和实施基于国际法规和东盟准则的国内竞争法,逐步达到东盟及其对话伙伴、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对象国竞争政策的趋同;制定和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加强消费者保护法的执法和管控;加强区域的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的保护,健全区域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网络;东盟将共同完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调整税收结构,加强税收的监管监测等;加强综合治理,提高公共部门的透明度和私营部门的积极性;积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确保食品安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森林资源;保持良好的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对话,协调政府、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
促进互联互通和部门合作。根据《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MPAC),实现区域经济的互联互通,推进区域产业部门的整合和合作,其主要措施包括交通运输、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商务、能源、食品、农业和林业、旅游、医疗保健、矿产资源、科学技术。东盟区域交通运输合作的重点领域,是陆路运输、航空运输、海上运输和交通运输便利化。加快区域陆路交通和海上互联互通,建立起区域内一体化、高效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物流和多模式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缩小数字区域鸿沟,提高区域互联网的普及率,推广智能城市和大数据分析;加快电子商务的区域合作,在e—东盟的框架下,促进电子商务的跨境交易;加快东盟电网、东盟跨境天然气管道(TAGP)的建设,推广煤炭清洁技术,提高利用核能源和民用核能的能力;扩大农作物、畜牧和渔业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的科技投入,发展清真食品,将东盟建成一个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积极推销东盟作为一个单一旅游目的地,实施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标准化,促进旅游便利化等;继续开放私人医疗市场,统一区域医疗产品与服务的标准,促进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区域流动;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矿产资源规划,鼓励私营部门和公私部门参与矿产合作项目等;促进区域合作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技术转让和商业化,建立企业参与科技和创新活动的支持系统。
具有弹性、包容和以人为本的东盟。继续以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为目标,制定微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计划,通过改善融资渠道、技术和创新、市场、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制度环境,构建产业集群,参与全球供应链,运用电子商务,提升这些企业的竞争力;通过现有的东盟工商咨询委员会,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团体和私营企业的有效协商机制与渠道,鼓励私人部门参与贸易便利化、服务、投资、互联互通、食品和中小微企业的探讨;从国家和区域层面评估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法律框架,制定PPP项目的法律制度,创造有利于PPP项目操作的支持环境;在东盟一体化倡议(IAI)的框架下,促进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的国内建设,缩小发展差距,推动增长三角、大湄公河领域的次区域经济合作。
全球性的东盟。东盟通过“10+1”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一步加快东盟融入世界经济的进程,提升东盟的国际地位,其主要措施包括以区域共同立场和全球经济视野,实施具有战略性和一致性的对外经济关系;进一步完善东盟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使之成为现代、全面和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促进与非自由贸易对话伙伴的经济关系,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项目;推动东盟与区域和全球的整合,促进与新兴经济体或区域集团的经济合作;继续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机构的活动。
东盟经济共同体与“一带一路”倡议
东盟是中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优先方向。从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规划看,它与“一带一路”倡议有许多契合点。伴随着东盟经济的迅速崛起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东盟在“一带一路”的经济地位与作用将进一步提升,东盟经济共同体与“一带一路”倡议可逐步实现战略对接,东盟在“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中的重要性将逐渐显现,东盟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首先,东盟在“一带一路”的经济地位与作用将进一步提升。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东盟国家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亚洲金融危机中断了这一进程,此后经济出现了急剧波动。2002年以后,东盟国家经济逐渐复苏,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境。近年来,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东盟总体经济仍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东盟已成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一带一路”经济重要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