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设定与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在权重系数调节的具体操作上,我们采取有事先提示的专家调研法,即邀请经济、社会领域的专家学者各15名,以及15名在综合管理岗位上任职的党政干部,让他们分别给各指标打分,并且明确告知他们要更多地考虑转型发展的理念。指标权重的计分方法是:我们列出待赋权重的指标,要求专家对同一层级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如果专家认为甲指标比乙指标重要,那么就给甲指标计1分,乙指标不计分)。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指标“打败”其它指标的次数越多,所得的分数就越高。当然,这样的打分工作在一、二级指标层面同时展开。将这样的打分工作进行五轮后(在开展下一轮打分工作前,我们都将每个指标在上一轮打分中所得的平均得分告知打分者,以供其参考),我们将各指标在每轮中的得分相加,再进行相应调整,就得到了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见图2)。
同时,为了增强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在对指标数据的选择和设定过程中,我们应用了此前测评研究中连续使用过的具有单调性和凸性特征的指数功效函数,对二级指标数据分别进行了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该功效函数的具体形式如下:
该功效函数中,d是量化后的得分,我们将其区间控制在了60-100之间,x是观测值,也就是各指标数据的实际统计值,xh是满意值,xs是不允许值。一般来说,正向指标满意值取各指标的最大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小值;逆向指标满意值取其最小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大值。在操作过程中,经过功效函数的转换之后,就可将所有的指标数值全部转换为60-100之间的得分。
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依据该功效函数所得出的结果是相对结果,前述五个二级指标数据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会影响各地区经济转型能力的得分。也就是说,如果改变参与测评的地市样本量,可能会导致数据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发生变化,各地市经济转型能力的最终得分也会发生变化。但是这并不会对各地市之间经济转型能力的排名顺序产生影响,也就是原有各地市经济转型能力的先后排序将保持不变。
经济转型能力与人均GDP相关性分析
经济转型深化期是指人均GDP已经达到一定水平但经济转型能力仍然较弱的时期。对于处于经济转型深化期的区域,调整结构稳增长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之前《对31省份经济转型能力的测评及排名》中,我们得知辽宁省属于经济转型深化期的8个省份之一。辽宁省的GDP总量是由各个地市加总构成的,其下属的14地市的经济转型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并影响着辽宁省的经济转型能力。所以,对这14地市的经济转型能力进行系统分析,既可使地市政府部门明确其转型发展的“软肋”,又可方便省级政府部门对经济体系进行宏观调控和战略规划。
计算和排名结果表明,辽宁省14地市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与其人均GDP排名之间的相关关系显著,各地市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总体存在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首先,大连、沈阳、葫芦岛3地市的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不存在位差,其中,大连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沈阳市的人均GDP排名第3,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3;葫芦岛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4,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4。其次,6个地市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的位差较小(小于等于3,大于等于1),其中位差为2的地市有2个:辽阳市的人均GDP排名第8,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6;铁岭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3,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1。最后,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的位差较大(大于等于4)的城市有5个。其中,锦州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0,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4,位差为6;阜新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2,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5,位差为7;盘锦市的人均GDP排名第2,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7,位差为5;朝阳市的人均GDP排名第13,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8,位差为5;鞍山市的人均GDP排名第4,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1,位差为7。
通过比较两者之间的位差,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探究不同地市之间的发展路径差异,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宏观政策分析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