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底,大病保险制度已为10.5亿城乡居民提供风险保障,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这是记者29日从保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1至9月,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
同时,通过加强系统建设和与基本医保系统进行对接,2016年保险业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中有414个项目实现了“一站式结算”,80个项目实现异地结算,使大病患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
中国人寿副总裁徐海峰在发布会上说,保险公司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大病风险保障的同时,通过住院核查等方式对费用进行管控,避免了人情支付、套取补偿款等问题。
徐海峰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大病保险还是县级统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统筹层次亟待提高。
2009年,广东湛江率先创造性地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一小部分购买商业保险,开始探索大病保险制度;2012年,这项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