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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国实践看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本质区别

 作者简介:徐晓全,清华大学政治学博士,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标志着我国“第五个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正式被纳入党的治国理政布局。随着党治国理政实践的不断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日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并且越来越展现出诸多不同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特征。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

十八大以来,中央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一方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创新,通过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等完善中央层面领导机制,不断强化党的顶层设计能力。中央层面领导机制提高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及权威性,对于破除改革障碍、加强中央统筹协调能力以及敦促改革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原有的领导机构和制度,例如强化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责任以及强化党组工作等,盘活党的领导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实践证明,强化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执纪能力,对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实现全党意志和行动统一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外,党中央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地位更加明确,全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显然与西方现代化道路存在本质区别。西方国家的现代化道路具有鲜明的“社会中心主义”色彩,其主要特征是经济领域的市场自由竞争,政治领域的权力分立和政党轮替,由此导致现代化道路缺乏顶层设计,而且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绑架,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而党的领导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政党中心主义”色彩,依靠强有力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能够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权威性,从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发展。事实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它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保证,同时也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区别。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统一为基本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1]。十八大以来的,党始终把完善治理体系和增强治理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着力点。一方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十八大以来,党强调发挥市场经济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及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等,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以法治化为制度化提供保障,致力于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以党的建设为例,十八大以来,一是结合形势变化和从严治党新要求,先后出台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根据从严治党经验和新要求,先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这些党内法规既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又大大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

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统一为基本特征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显然不同于西方现代化道路。西方现代化道路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以是否建立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制度为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特别强调民主的程序性,具有“制度中心主义”色彩,往往追求程序正义而忽视了实质正义。而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重要体现,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的保障,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的归宿,二者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鲜明特色。事实充分证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统一是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别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特征。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以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统一为基本路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12年11月29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2]。由此,追求“中国梦”的长远目标和“两个一百年”的阶段目标,成为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引领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中,逐渐构建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战略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为战略举措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且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引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重在强化党中央的顶层设计能力,全面依法治国重在为完善治理体系和增强治理能力提供法治化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则从根本上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阶段性目标最终统一于“中国梦”的长远目标。

以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统一为基本路径,这也是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区别。西方现代化道路由于实行竞争性政党制度,政党轮流坐庄导致政策具有显著的多变性和短期性特征。而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统一,既注重发展的阶段性,以阶段性的战略布局完成短期目标;又注重发展的长远性,始终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远目标。事实充分证明,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统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它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等特征,使我国的发展战略既具有可预见的眼前目标,又始终确保发展道路的统一性,从而也构成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十八大以来的治国理政实践充分表明,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统一为基本特征,以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为基本路径,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集中体现,而且也成为区别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本质特征。

注释: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第91页。

[2]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84页。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