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与市民的安静权
自2010年以来,有关广场舞者与非广场舞者的社会冲突就有了愈演愈频、愈演愈烈之势,后者向前者身上扔“水弹”、丢塑料瓶、泼粪水、砸鸡蛋、射气枪子弹,甚至动用昂贵的高音炮设备,放出藏獒,朝天放真枪,等等,以这些荒唐之举表达驱逐和仇视。我们的家、我们赖以安身的家,它的周围真的太吵了吗?吵到要用如此极端、暴力、荒谬、侮辱性的举动来进行还击?
广场舞通常发生在社区内部小广场、紧邻社区住宅的公园,或者被尾气与雾霾反复洗劫的马路旁边,甚至是停车车位这些所谓的公共空间。而为调动舞者情绪,广场舞所使用的录音机之播放音量往往能超过60分贝,大大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根据噪音的物理机制,噪音值每上升10分贝,音量实际增加10倍,因此以几何倍的级数爆放的音量的确严重影响了邻近居民的正常休息与生活。虽然国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但遇到具体问题时,被吵者却往往陷入投诉困境:公安推城管,城管推环保,环保推物业,物业让报案,或者听柴静的话,拨打一个似乎不能管制广场舞噪音的12369……由于监管者身份的模糊而不确定,噪音像是一个滑动而游移的所指,无法被有效监控。
因此居民对诸如广场舞这类生活噪音的处理方式往往是:一,忍;二,搬;三,协商;四,还击。长远来看,忍受噪音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包括听力受损、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内分泌紊乱、损害心血管等身体反应,以及恐惧、易怒、自卑甚至神经紊乱等精神问题。如若再对广场舞者加之以各种过度的还击,那么势必造成双方在身心两方面共同的心力交瘁。另外,搬迁尤其是未满租期的搬迁则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噪音无法作为合法搬迁理由、房东不会因此而退还押金的情况下。
有论者认为,诸如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其联邦、州与地方乃至几乎每一个社区都有控制噪音的法律法规。它们既有《声音分倍率法》,鼓励使用先进的仪器实现科学而客观的测量,同时还会制定具体的噪音污染惩罚措施以及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甚至在租赁协议中,都可以请求将噪音问题写入——虽然根据戈德史密斯的考察,英国的房东们不见得乐意看到这样的内容,但是这毕竟对那些无法忍受环境噪音的租房者构成了一定的利益维护——因此,我们才会看到“纽约华人公园排练舞蹈扰民 警方将带头者铐走”(2013年8月6日 腾讯网) 这类令部分国人感觉羞耻的新闻。显然,多条类似的相关新闻意欲证明,在西方社会,噪音管控是有法可依、有噪必惩的。
澎湃新闻记者 朱伟辉 图
安静权高于那些噪音发出者制造噪音的权利?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要捍卫的诸多具体人权中,包含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休息权及私生活、家庭、住宅免受干涉权等等,这些都隐含着对安静权的肯定与保护。可以说,安静休息权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之一,用马克思的话说,则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健身娱乐权应该建立在安静休息权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而且,在个人住宅全面商品化的时代,安静权已经不只是一种抽象的人身权和人格权,它还被捍卫者们认为具有了一种私人财产属性,与其周边生态环境共同构成房产交换价值的一部分,因此更加不容剥夺。
不过,卡琳·拜斯特菲尔德对一种绝对排斥、否定噪音发出者的姿态同样表示了某种程度的质疑,她发现,其实,只有当人们接受彼此均可制造一定程度的噪音,比如说在各自家宅之内心情放松地听新闻、赏音乐,一种真正和谐的社区关系才会成为可能。换言之,不要动不动就因一点小噪音而呼叫警察,否则邻里关系很难维系。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中是西,更常见、更可行的解决噪音冲突的方式其实是协商、妥协这种社区自治方式,而非诉诸法律或警察等国家机关。这一点同样可在《噪声的历史》中找到佐证。只不过,在当下这个很大程度上由堡垒式社区而促成的陌生人社会、风险社会,协商有时经常面临无法对话之尴尬。
滞后的城市规划
今天,我们已经很难想象一个城市(包括县级城市)会没有广场舞,无论这些广场舞是否人多势众,或者是否有他人围观。在一些大城市,地方政府还会组织大型的广场舞比赛,并对优胜者给予奖励。2015年,广场舞登上羊年春晚,这对屡被污名化与妖魔化的“大妈”们来说,更是莫大的安慰与肯定。与此同时,像温州鹿城区对群体性聚集广场活动规定的登记制度则非常明确地预示,“细腻化管理”是未来中国政府对广场舞的监管趋势,比如明确规定跳广场舞的时间,对各舞蹈队使用何种场地都要登记在案,等等。只是,当现实生活中发生舞者与非舞者的实质性冲突时,这种管理方式就会让读者要么将矛头完全指向令人痛恨的噪音生产者,要么指责后者侵犯公民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休闲娱乐权,而忽略了围绕广场舞所发生的社会冲突正暴露出严重的空间匮乏与城市规划问题。
有研究者提议,许多高等院校及中小学都拥有配置相当不错的体育场馆,而这些场馆尤其是中小学的体育馆在非体育课时间基本上都是闲置的。政府应与校方协商,充分利用起这些被闲置的场所,将广场舞请进体育馆内,如此或可大大降低广场舞的扰民程度。从隔音效果来看,这一建议可行性较强,只需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积极推动,校方是否愿意配合;另据笔者所知,在天津万科四季花城小区,广场舞者将自己的活动地点隐身于地下车库,也以一种非常体贴的方式避免了噪音扰民。不过问题是,这种“室内”公共空间的锻炼效果能否与开阔敞亮的室外公共空间相匹衡?
早在19世纪60年代,访游英、法等国的王韬就认识到公园、园林这类公共空间与民众身体健康之间的必然对应关系。这既出自他作为中国历代文人所延续的对“天人合一”之理想状态的追求,认为唯有与自然山水相亲,人之生命体验方才完整、超脱;亦受其诸多外国好友之影响,因为在当时的英、法等国,公共空间与民众健康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共识。自19世纪二三十年代,面对工人阶级令人发指的生存状况,政府逐渐认识到为底层提供休憩娱乐之公共空间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富人地位的必要性,因此当时的英国出现了较大规模的造园运动。很多城市都兴建了多所公园或花园,城市的空间格局、景观、形象因之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普通民众遂开始将散步列为一项重要的户外休闲活动,这在很多英国文学作品或影视作品中都有比较生动的体现。
在西方社会的影响下,“公园”的概念和理念在20世纪初即已深入中国留学生和出国访问者的内心。在武汉,以汉口中山公园为代表的现代公园之兴起,正是因为当时的那批城市管理者大都拥有欧美留学经历,在他们看来,当越来越多的市民长时间处在高强度的工厂和狭小拥挤又嘈杂的居所之间,民众必然会企盼离开这种紧张而令人厌倦的氛围,到大自然中放松调整;通过设置公园,“市民能得健全之游戏,健全之消遣,其身体可以日强,精神可以日振”。而当时武汉三镇的人们每日尽是“抽鸦片、打牌,白天睡觉,没有公园、树木,百姓甚至春、夏、秋、冬四季都不晓得”,因各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而呈现出萎靡不振的衰败之气。但这种“终年不出户庭”的封闭式生存状态却绝不仅限于武汉,也绝不仅限于富人阶层,而似乎是全国性的。比如,早先在清末时期,成都市民“或终年不出户庭,如郊外之名胜,私家之园林,非因令节,绝难往顾,是以相聚烦嚣,病疫时出,卫生之道既乖,人民之体质日弱”。因此,对当时的政府来说,当务之急乃是“先要百姓出来见天日,过有太阳的生活”。整体而言,在当时的语境下,现代公园的修建与健身设施的配备被额外寄予了提高国民整体体质的民族主义情怀。
经历百余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园、休闲娱乐文化场馆建设不断完善,却出现了严重的分布不均衡问题。学者陈蕴茜提出:“公园等新兴旅游项目集中于城市或县城,当城市旅游娱乐空间拓展时,近代中国农村普遍贫困化的状况,使农村仍保持传统娱乐空间,近代旅游娱乐与他们无缘。”这种娱乐空间的不均衡也鲜明地表现在广场舞上,有多位论者已经提出,“城市是开展广场舞蹈活动的主阵地,也是培育和壮大广场舞蹈的重要空间”(其实,目前乡镇一级的广场舞也表现得非常活跃,成员主要来自在镇中心生活的民众,以及距离较近的村民)。而促成这种不均衡的根本原因正是近代工业技术社会导致的城市主导型发展模式。但是,政府对城市空间及建筑格局的统一规划、高密度楼群的集中布置,及公园、文化场馆、体育场(截至2014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46平方米)等公共文化设施在各地分布的不均衡现象,再次催生出民众对开阔公共空间的强烈需求。可以说,到室外活动,是作为人、作为动物自发产生的一种健康的、值得肯定的生理需求;而在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层面,它同样也是必须的。
相对滞后的城市规划目前已经造成了诸多后果。首先,小区的中心广场被迫成为居民极为有限的休闲娱乐场所,广场舞、日常锻炼、儿童娱乐等多种休闲行为共聚在同一块狭小的空间,由此引发广场舞扰民等诸多社会冲突。从表面上看,这或许会被想当然地视为已近迟暮之年的“大妈”与努力拼搏、堪为社会中坚的上班族之间围绕休息权而爆发的冲突,但实际上它更是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城市规划有意无意忽视了现代都市居民之公共文化空间权的直接恶果。另一种后果则是百年前的启蒙先驱所绝不愿意看到的,那就是,更多的现代市民重新整日“宅”在室内,不接触新鲜空气(实际上,很多城市正频频遭遇雾霾袭击),不愿意强身健体,虽然他们不再像晚清和民国时期那样吸食鸦片,而是埋头于手机、电脑、电视等现代电子交流设备。相形之下,广场舞者与非广场舞者,室外健身与室内宅居,早起早睡与晚起晚睡,“懒癌患者”与“闲不住”的爸妈,这些或许并不那么恰当的二元对立在发出警告与提醒,警告我们提防一种过度透支的生活方式,提醒我们曾经有过一种清晰的时间感,一种与传统农业社会、自然规律相对应的生活节奏。
如此说来,广场舞的噪音又是可以容忍、应该接纳的吗?非也。现代家庭空间不只是提供了休息、睡眠之使用价值,它的交换价值之所以持续上涨,在笔者看来,还因为它为现代人提供了包括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升值空间、在家工作的便利性等诸多因素。尤其是伴随着联通了无线网络的手机与电脑,在家工作成为很多都市人可行的生存方式,于是,在琐碎的、或许并不直接创造经济价值的家务劳动之外,家庭成为一个崭新的、牢固的、节省大量社会资源且创造社会价值的生产空间。家居时间由此大大延长,对安静权的要求其实比以前更高了,而现实情况却是,以广场舞为代表的生活噪音越跳越欢,越欢越跳。于是,噪音竟然成了社会冲突的一个重要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