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和确立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基础
合法性是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努力构建一个最适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福祉最大化的制度体系。因此,合法性必然是我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但公民对政治共同体、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权威当局所具有的较强信任感和较高认同度,并不会凭空产生,而是与执政党自身行为及其治理绩效密切相关。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过程,各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都极易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合法性危机,包括诸如政府机构权威基础不足或相互冲突、政府权力过度非制度化竞争而分裂等,特别是执政党因为腐败等问题失去民众信任对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冲击最为严重。
1949年2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同志在会议上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他要求:“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3]当前,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的建设同样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这是党面临的一项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任务。同时,摆在党面前的还有“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这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才可能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深刻地指出,组织保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的政党—群众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可以达到巩固执政基础、强化国家治理体系合法性基础的目的,而且更加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引领和执政合法性基础的历史选择。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穿到党的建设和政府治理的各个方面,才能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与治理水平,确保党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地位,同时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实践功能得以有效实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们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联、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这些制度体系建设的目的与成效,最终要体现到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实践当中去。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目标。这意味着在治理过程中,既要最大限度地协调公民之间、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同时又要能够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满足公民日益多样化、甚至相互冲突的各种需要和诉求,各种治理活动能够赢得广大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只有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人类的历史实践早已表明,囿于不同社会条件下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作用,制度体系的优化并不会自动带来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不会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其有效功能。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才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在一起提。”[5]毋庸置疑,作为现代政治生活的主要组织者和发动者,政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充当着无可替代的核心组织者的角色。而我国特殊的历史和发展现实更加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领导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功能的实现,关系着国家长期的繁荣与稳定大局。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从严治党是新时期、新常态下国家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治党不严,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就不能得以有效解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影响,就有可能被历史所淘汰。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主要组织保障,没有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会缺乏一个稳固的领导核心。因此,我国要推进各项改革,实现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必须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的战斗力和各级政府廉政水平,从而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实现治理现代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严格的党章纪律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不断地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治理能力,从而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目标有效实现,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撑和人力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动力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必然触及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凝聚改革共识难度加大,统筹兼顾各个方面利益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终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推动改革的动力有多大,是否有足够的力量去克服在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阻力和挑战。党风廉政建设正是通过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驱动方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最重要动力。在有效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自身活力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还将充分激发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投身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事业,从而形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的合力。
价值驱动:党风廉政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方面,因为在根本上,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取决于社会价值的塑造和引导。[6]精神价值的力量是国家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长久繁荣兴旺的基础。从近现代以来无数国家的政治转型发展进程也可以看出,几乎所有制度转型都发端于社会传统价值的边沿部分,这种发轫于边缘制度、终结于中心制度的社会治理变迁过程,对我国社会由传统价值体系向现代价值体系转换提供一个参考路向。[7]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任何一个现代国家能否崛起和复兴,首先在于其精神和价值观能否得到广泛传播和认同。在我国这个超大规模社会中,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需要用共同的价值信念和理想目标来凝聚社会力量,提升民众的归属感和向心力,才能最大程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为此,在我国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加强党的价值引导能力和制度创新能力,是全面优化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就是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成为领导革命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不断塑造着现代国家发展的价值规范。因此,通过党的作风建设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型,就要把党的优良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把优良作风贯穿在执政实践中,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切实把全体党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逐步形成立足国情、面向世界、锐意改革、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等新的作风,从而带领全国人民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巨大成就。
能力驱动: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扬治理主体的能动作用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即使有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要靠人去抓落实。其实,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制度化建设已经取得明显成就,部分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很多基本的制度已大体形成,但接下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防止它们形同虚设,避免成为“稻草人”和“破窗效应”。特别是很多制度没有得到具体的监督执行,一些行为违反了相关制度纪律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的话,到最后谁也不会把制度当回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有制度都没执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预言也会是白搭。所以,我说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牢牢抓住了对国家治理能力产生影响的除了制度因素之外的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体的能力素质问题,尤其是作为执政党成员的官员和公务人员的能力素质问题,因为“纵使有最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如果官员素质低下,国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强”[8]。这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既要靠制度,又要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通过对官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辅以相应的奖励和惩戒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确保作为国家权力行使者都能够具备与其权力行使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社会驱动:党风廉政建设激发治理现代化发展的社会合力
党的形象代表和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的认识、评价和信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无论是一个政权,抑或是一个政党,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是否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者,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具有很强的示范影响,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他们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党风决定民风,党风对民风起着引导、制约和决定的作用,党风好社会风气就好,党风不好社会风气也会受影响。党风不好,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就会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甚至败坏社会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在2014年10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才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但我们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及共产党人理想道德准则的突出问题,导致群众意见很大,党群干部关系紧张,对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政权的巩固以及人民群众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热情和意愿都产生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的政党—群众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可以达到巩固执政基础、强化执政体系的目的,而且能够更加深刻地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组织体系保障功能。
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从“党风廉政建设”上升到“党风廉洁建设”。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从“廉政”到“廉洁”看似一字之差的表述变化背后,实则包含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到生活作风的严格要求,蕴含了党对廉洁奉公、清清白白的精神境界的追求,更折射出党风对民风的深刻影响。党风廉洁建设,就是要通过严肃党的纪录、加强党性修养等方式,以“打铁尤需自身硬”的标准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范,激发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来的热情,从而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
【执笔:姜辉,吴兴智,单超,蒋岩桦;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院廉政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6页。
[2]颜晓峰,吴晓宇: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从严治党:意义及挑战[J].人民论坛,2015年第21期。
[3]《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38-1439页。
[4]唐皇凤: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选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 年第 2 期。
[5]《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年版,第 104 页。
[7]魏东初: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三个维度[J].求索,2015年第7期。
[8]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