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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环保税法:“绿色税法”能否缓解环境之忧

“绿色税法”能否缓解生态环境之忧——聚焦环境保护税法

新华社记者

“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

在建设“美丽中国”道路上,这部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税法有何意义?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能否缓解环境污染之忧?

绿色发展呼唤“绿色税收”体系

“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5日获表决通过的环保税法,开宗明义确立了“绿色税法”的定位。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环保税法的出台进一步展示了我国注重环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环保费改税,上升到立法层面,彰显国家对环境整治的重视与决心,促使我们企业更重视环保、更坚定减排降污的方向。”重庆市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张国军说。

在资源开采环节,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增加资源环境使用成本;在生产环节,运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节能环保;在流通环节,完善“两高一资”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在消费和财产保有环节,使用消费税、车船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正加快构建。

“以税收手段治理环境不能单靠一种税,而要建立综合的税收调节体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环境保护税的出台无疑是这一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环保税法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环保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收加快从行政手段向法制化转变,为下一步修订个税法、出台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等树立范本。

由“费”改“税”为未来改革留空间

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制定环保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我国自1979年确立排污费制度,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累计500多万户。其中,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说,以排污费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执行中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将发挥多重功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表示,税相较于费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有助于提高执行力度,提高透明度,减少征管腐败,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收率。

此前草案审议过程中,部分不同意见聚焦在法律名称上,认为仅对排污行为征税,与“环境保护税”这一名称尚有距离。对此,专家指出,使用环境保护税法的名称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未来扩大征税范围和整体税制改革留出空间。

“开征步骤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但今后可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和细化,不排除未来把二氧化碳排放和光污染征税植入环境保护税,充分体现其‘绿色税制’功能。”刘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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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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