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人民论坛网·国家治理网> 国家治理研究院> 正文

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党风廉政建设(下)(3)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稳步推进的时期,注重发挥党内与党外监督对于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鉴于此,我们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如下四条建议:

加强学习教育推进整体性的廉洁自律风尚。新常态下,老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新方法,而新发展又必然会面临新问题。归根结底,新旧问题都需要干部解放思想、加强创新。然而,一些干部往往容易受从严治党的政治氛围的影响,而衍生出明哲保身、畏手畏脚的消极心态,将廉洁自律扭曲,横跨在职责作为的道路上。表面上看,这是一些干部本领不足、推诿职责、怠慢学习的表现,但深层次上,却是其对廉洁自律理解认知的浮光掠影。

廉洁自律绝不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守成,而是在大胆创新、实干作为中对党性的坚守。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教育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三严三实”,到引导8800多万全体党员加强党性学习的“两学一做”,廉洁自律日渐成为一种风尚。而推动这股风尚的动力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学习。实际上,也只有通过坚持党性学习和跟进时代发展,干部才能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转型发展,进而才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依托党内民主推进自下而上的有序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持续不断的学习实践,更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党内监督。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同时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待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离开了民主的基础,集中便不再具有权威性,也不会带来力量的汇聚。因此,党内民主确保了党内集中的价值性。

依托党内民主推进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不仅是确保党自身凝聚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党内民主四大内容组成之一便是民主监督。监督需要民主,不论党内监督的主体是机关还是个体,都应该建立在充分的党内民主基础之上。因此,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可以使监督变得更加公正、有序,也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实效的发挥。

完善监管制度实现纪检监察的制度化全覆盖。今年6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举行的“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研讨会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在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这决定了监督机构能否真正获得独立性,能否真正把权力关到监督的笼子里”。由此可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作用的关键还在于组织结构的顶层设计。

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党内保有良好的自查自纠传统,不论是整风肃纪的学习教育活动,还是真刀真枪的纪检监察工作,都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延续和完善。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明确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此外,“正风必扬,歪风必束”机制化的巡察工作也实现了常态化。持续推进监管制度的完善,使纪检监察工作走向全覆盖,必将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效的取得和巩固。

畅通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廉政监管的渠道。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中,政治参与的主体也更加多元,参与廉政监管的意愿日趋强烈。伴随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普及,社会群体、媒体、企业以及民众个体廉政监管参与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然而,健全且完善的廉政监管渠道并没有完全通畅,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依旧停留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畅通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廉政监管的渠道,不仅需要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更需要法律法规上的权利保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已于2015年2月27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从而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乘此东风,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廉政监管的渠道需要在制度、司法、实践等多个层面进一步地保障畅通。

小结

总的说来,中国共产党从规模上已然成为世界第一大政党,大党治大国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推进全面深入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中国共产党长期稳定执政的关键所在。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中明确指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党对党员的监督要严格一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工作取得重大成效。2015年,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文件,更加充分地显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层从严治党的信心与决心。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多的实效。正如今年年初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所言,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才能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相信,通过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将更好地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执笔:姜辉,吴兴智,单超,蒋岩桦;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院廉政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

注释:

[1]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4月19日。

[3]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2页。

[4]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5]习近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载于《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6页。

[6]《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123页。

[7]《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125页。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
标签: 视阈   党风廉政   现代化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