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再有十来天就是小年了,春运抢票大战进入白热化阶段。思乡心切的人们为了一纸车票用尽十八般武艺:有人每天8点准时上线苦守12306,我刷我刷我刷刷刷;有人避开热门线路,分段买票迂回回家;也有人诉诸于抢票软件。
得益于去年通过抢票软件监控不到4小时就买到票的经历,记者今年早早就完成了软件的更新升级。不过与去年不同,打开抢票软件,记者发现一丝“猫腻”。在选择好出发日期、车次席别、乘车人后,还有一项选择加速包的选项,20个到200个不等,每个加速包价值一块钱,这意味着想获得云端加速抢票,提高抢票概率至少要多支付20元。难道监控这几天还没抢到票是因为没买加速包?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春运购票期间,携程、去哪儿、艺龙、智行、高铁管家等公司均推出有偿抢票服务,按照抢到票的概率收取不同档次的服务费。20元的VIP抢票通道,30元的VIP极速抢票通道、66元的至尊光速抢票通道,“小费”200元封顶……收费五花八门,付费抢票是否属于“黄牛”、是否违法也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
网友观点
许多网友表示收费平台的加入扰乱了正常的秩序,对正常排队买票的人不公平。但多家平台的客服人员表示,平台收取的是服务费,且是为顾客个人购买车票,不属于倒票,和黄牛具有本质区别。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火车票是公共属性的商品,商家利用“一票难求”的心理谋求利益是不可取的。如果只要付钱就可以插队,会诱导消费者掏更多的钱,价格存在被炒高的可能,这会制造更多的不公平。我们鼓励互联网创新,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但不能给一部分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有媒体援引我国对火车票销售、代售服务价格的相关规定认为付费抢票软件属于价格违法。根据相关法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5元封顶,同时在待售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
也有一些人士提出相反观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朱巍认为,抢票软件的收费行为不违法,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黄牛党和抢票软件的本质区别是:黄牛党是假冒别人的身份证买了票,然后再高价卖给别人;但抢票软件实际是委托平台,消费者花一定的费用委托平台用更快的渠道、更便捷的手段、以更高的可能性来获取车票,实际的买票行为还是用户自己,所以它不是黄牛党行为。
编辑有话说
又是一年春运时,小小车票承载着思念、团聚和期盼。预计今年全国春运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78亿人次,其中铁路3.56亿人次。回家过年,买票是绕不过的话题。
春运一词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被提出,而互联网购票不过是近几年的产物。仍记得,2013年春运期间,佛山一对夫妻因帮助不会网购车票的人订票,每张火车票收取10元代购费而被警方刑拘一事。时隔4年,付费抢票软件来了。如果多付钱就能买到票是否伤害了机会平等?收费抢票究竟属于无可非议的市场经济行为,还是应当以“违法”论处,亟需有关部门给出答案。春运大幕13日就要拉开,祝福每位网友都能平安顺利地踏上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