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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历史虚无主义传播的新趋势(2)

二、历史虚无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研究证明,历史虚无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对社会的影响中呈现正相关关系。对历史虚无主义认同的人,同样比较认同新自由主义。研究苏联解体的历史不难发现,新自由主义与历史虚无主义往往同时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多个领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从根本上看,这两种思潮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都是西方国家推行全球霸权战略的工具,它们分别从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瓦解社会主义政权,其哲学基础都是唯心史观,其理论出发点都是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维护西方霸权主义。

对当今的中国而言,历史虚无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在经济、政治、军事、意识形态、民族等领域的影响同样呈现正相关关系。一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们一边鼓动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一边大弹历史虚无主义歪调,从否定“文革”开始,到彻底否定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进而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从攻击党和国家领袖开始,到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进而全面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我国的一些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媒体多被外资控制,这也为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泛滥提供了传播平台;同时,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也为新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施加影响提供了的舆论基础。

三、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清除历史虚无主义影响

互联网是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传播的交汇处,而且已经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阵地,是意识形态渗透与反渗透的关键领域。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应对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带来的影响。

1.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法制建设。信息传播者的责任和权利应该被纳入法治管理的笼子,包括历史信息在内的传播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管理。在广泛采集社会信息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工作,使维护网络安全有基础法的支持。网络信息管理,主要应该包括平台管理和信息管理,因此,积极推动网络平台管理和网络信息管理专项法规的制定工作,对于蓄意传播包括历史虚无主义在内的各种错误思潮、破坏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平台和相关责任人的惩罚和处置,应该在专项法规中有明确体现。逐步完善网络信息管理的法制建设,使打击破坏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有法可依。

2.依法严管,打击互联网上的历史虚无主义。按照国信办的“微信十条”“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针对历史虚无主义信息比较集中的网络平台进行重点监管,开展专项审查,对于公然违反我国宪法法律,致力于推销西方意识形态、肆意兜售历史虚无主义的网上言论,必须依法处置、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肆意妄为的网络平台及相关责任人,可依法吊销其平台运营许可、关闭平台,司法机关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同时,组织一批坚持唯物史观的历史学家和评论家,主动收集历史虚无主义的主要观点及其“虚无”的主要历史节点等信息,集中研究和辨析其存在的错误,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辨析文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在青少年中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3.扶持新型正能量网站和网络媒体,谨慎对待私人资本(特别是外资)参股国家主流网络媒体,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西方意识形态渗透都是有针对性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给各种非政府组织,利用其组织人员在网络上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进行攻击。因此,我们要加大对新型正能量网站和网络斗士的护持力度,使之成为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生力军。对私人资本参与国家主流媒体应该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进行研究和审核,严格把好入门关、审核关、组织关、内容关。主流网络媒体对污辱革命英雄甚至诋毁革命领袖等社会热点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声进行驳斥,对错误言论给予有力批驳,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4.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我国的党史军史国史。对于我国的党史、军史、国史在网络上要理直气壮地宣讲,让广大网民了解我国的真实历史。要组织优秀的创作人员、编导演人员,打造政治性与艺术性有机融合的力作,再现中国人民探索民族复兴的艰苦奋斗历程,颂扬包括共产党员在内的仁人志士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和高尚人格;邀请坚持唯物史观的名师和优秀学者,通过多种方式包括录制便于网络传播的专题影视作品、在媒体上开辟中国近现代历史的专家网络讲坛(专栏)、编辑出网络版中国近现代史通俗读物等。在信息化的新时代,精彩历史不能讲得过于枯燥,特别是提供给年轻人的历史内容,更应会讲故事,走近历史现场,再现鲜活的历史画面,同时积极制作、呈现、发挥好微视频、动漫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他们尊重历史、敬仰英雄、感悟崇高。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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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历史虚无主义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