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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三大特点(2)

  创造性:

  有很多创造性举措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很多创造性举措,尤其是在探索党内监督途径方面有很多创新点。突出表现为:一方面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开展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实现巡视全覆盖;另一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安排,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加巡视组数量和巡视频率,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增强巡视的权威性,形成持续震慑。

巡视工作还有三个重要创新,一是开展专项巡视,二是对巡视过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回头看”,三是实现全覆盖。更专、更活、更准地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开展11轮巡视,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单位党组织、中央事业单位的全面扫描。党的十九大前,将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目标。

中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事实证明,巡视是一把反腐“利剑”,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

另一突出特点是,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创新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

十八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4年多来,党中央先后修订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定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的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主要矛盾,现在党内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时尚未遇到,而当时比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在已经不突出了。旧的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因此,制定修订《准则》《条例》,是新形势下创新党内监督、健全依规治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此外,推动纪检检察机关严防“灯下黑”,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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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