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直是现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和建设者。20世纪50年代,中国就与印度、缅甸等国共同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现已成为公认的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20世纪80年代,中国恢复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缔约国地位。21世纪初,中国加入WTO。中国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正是在现存国际秩序框架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对现存国际秩序的态度是推动国际秩序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国际秩序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力量对比的发展演变,体现着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和要求。如今,中国不仅参加了绝大多数国际组织,签署国际公约的数量是几乎是世界平均值的2倍。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军事人员最多的国家。2016年至2018年,中国将承担10.2%的维和摊款,仅次于美国。
中国也是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者。“一带一路”战略正在沿线各国业已存在的合作平台上规范化推进,以形成新的合作规则和合作机制。一是地区性论坛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如博鳌亚洲论坛、欧亚经济论坛等),包括中国倡议建立的“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二是各种博览会将发挥“一带一路”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诸多合作平台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提供支撑;三是挖掘“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在此基础上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如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等。⑯
“丝路新秩序”虽然还在形成过程之中,但我们已经可以初步描绘出其大致思路和总体框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丝路秩序”以“五通三同”新理念为引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通”是推进“一带一路”的基本内容;构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是一种新型价值观和治理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是通过这种“结伴而不结盟”的形式,参与和引导全球治理。“五通三同”体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外交政策,通过推进“一带一路”与沿线国家实现互利共赢,为21世纪国际与地区合作提供了新模式。
其二,“丝路秩序”坚持“计利当计天下利”的正确义利观。中国历来反对赢者通吃的霸权义利观。一般来说,资本具有逐利性质,经济合作难免追求功利性的目的。“计利当计天下利”是一种义利观,也是一种发展观。正如习主席所指出的,是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发展观和治理观,⑰奉行的是“独行快,众行远”的合作思路。中国坚持的“计利当计天下利”正确义利观,就是要在追求和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利益,做到弘义融利。
其三,“丝路秩序”倡导与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2014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两国率先开始“一带一路”和“光明大道”的战略对接。之后,“一带一路”逐渐与新兴发展中国家实施战略对接,如与土耳其“中间走廊”的战略对接,与越南“两廊一圈”的战略对接,与印度尼西亚打造“全球海洋支点”战略对接,同时也与发达国家实施战略对接,如与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计划战略对接,与英国“英格兰北部经济中心”战略对接。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已经同56个国家和区域合作组织发表了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联合声明,并且签订了相关谅解备忘录或协议,初步形成覆盖亚、非、欧三大洲的布局。⑱
其四,“丝路秩序”体现的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中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倡导者,坚持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和强弱,一律平等。在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共同协商;在经济上则通过和平合作、开放包容,实现共同发展;在文化上通过互学互鉴,实现共同繁荣;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周边关系处理上奉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
其五,“丝路新秩序”是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创新和补充。应该说,“丝路新秩序”并不是要颠覆现有国际秩序,而是对其补充和完善。现存国际秩序还有许多欠缺和空白需要新的规则和国际机制加以规范,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的国际融资机构均没有关注基础设施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便是对现有融资平台的补充。“一带一路”还将创新一系列规则,如信息和通讯领域仍然有很多空白,事关互联网安全。中国已经主办了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俄也就规范网络安全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
其六,作为“丝路新秩序”的国际机制,已经建立起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融资机构。亚投行创始成员国有57个。目前已经又有20多个国家申请加入亚投行。而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分别仅有31个和28个创始成员国,欧洲投资银行只有6个创始成员国。至2017年初,亚投行将发展到90多个成员国。亚投行得到广泛响应,不仅意味着各国都看到其中的商机,而且反映时代发展潮流,无疑为“丝路新秩序”提供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