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朴槿惠总统而言,下台是一个必然和必须的选择,关键是怎样能够更体面地下台;怎样能够在下台以后,少留一些后遗症,减轻对其本人的司法追究,特别是如何使韩国政治得到平稳过渡。使政局从混乱走向平稳,才是朴槿惠首要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朴槿惠 总统任期 亲信干政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11月29日,韩国总统朴槿惠就“闺蜜门”事件第三次发表对国民讲话。在讲话中,她表示由国会决定其去留问题。她表示,自己愿意根据国会的决定辞去总统职务,愿意依据国会相关安排和法律程序,缩短或提前结束总统任期。在讲话中,她再次向民众道歉,称这次事件让民众失望和愤怒,自己没有管理好身边人,并为此而痛心。雪上加霜的是,2016年12月9日,韩国国会以234名议员投赞成票,56名议员投否决票,通过了对总统朴槿惠的弹劾案。
朴槿惠的“辞职声明”,其实是以退为进的政治策略
第一,朴槿惠承认自己在“闺蜜门”事件当中的错误,并真诚地向国民道歉,但是不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并且仍然向国民表达自己一心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的心态。这种表白实际上是希望能够得到国民的理解和信任,原谅她自身的过错。同时也在间接表明,自己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外界的传闻和检察厅的指控,都属于不实之词。
第二,朴槿惠总统表明自己可以辞职,实际上是在响应与配合在野党和一部分民众要求她立即下台的呼吁,表明自己愿意接受民意,尊重民意的呼声,这是朴槿惠面对反对自己强大呼声的无奈之举。但同时,这也是她的政治谋略和政治智慧所在。因为她表示的辞职,并不是说自己马上宣布要辞去总统的职务,而是由国会决定是不是让她辞去总统的职务,这种表态实际上既表明自己不怕辞去总统的职位,也包含着朴槿惠自身并不愿意辞去总统职位的心态,而且是意在说明,自己可以辞去总统的职务,但她自身还要继续为国民服务下去,这既表明她作为总统的身份尊重国会,同时,由于国会决策程序的复杂性,交由国会来安排,其实是缓和当前在野党和一部分国民要求她立即下台的风口浪尖的冲击,继续延缓自己作为总统执政的时间。这实际上是朴槿惠总统以退为进的政治策略。
第三,朴槿惠表述中的“缩短总统任期”应该与她想推行的总统制改革相呼应。目前韩国总统一届任期5年,且不能连任,如果缩短任期,国会有可能采取美国的方式,四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韩国媒体认为,就算弹劾案通过,最快也要到2017年3月,而总统大选最快将于2017年5月进行。她还是抱着即使下台也要体面地下台的愿望,如果可以由国会决定缩短任期,能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既让自己推行的政策在任期内得到实现,而且也执行了总统的职责。
第四,朴槿惠表示:“我现在已经放下一切。我会把关于我未来的一切交给国会,包括缩短我的任期。”实际上是表明,在万般无奈的攻击和指责之下,自己只能面对,只能去承担一切后果,而没有其他选择。尤其是“放下一切”的表述,只是表明了她的一种心境,勇于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的心态。在这种检方调查不断深入,国民期待进一步了解真相,在野党一直大加挞伐、步步紧逼的情况下,朴槿惠自身也别无选择,她只能面对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放下一切,也做不到放下一切。
首先,面对强大的压力,她之所以不主动辞职,还是担心失去总统的职位和身份以后,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追究,甚至可能导致她最后连辩白的机会都没有,就处于被绳之以法的状态。因此,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能够保住总统的职位,对她可能遭遇到的法律追究后果,至关重要。如果失去了总统的身份,朴槿惠的保护层将大为减少,遭受刑罚、甚至被判决入狱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朴槿惠在执政以后,除了和中国迅速改善关系、紧密合作以外,还没有明显的政绩。同时,中韩关系又遭到她决定部署萨德导弹系统而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使她加强中韩关系的政绩大打折扣。
再次,体面下台仍然是朴槿惠谈话背后考虑的重点。如果朴槿惠当即宣布辞职的话,那么自己的执政结束很不光彩,国会如果能够做出希望她辞职的决议,尽管也不是光彩的事情,但对她而言,毕竟比遭受弹劾还有一些面子。因此,也不能完全认为朴槿惠肯定没有辞职的诚意,只不过她想辞职得更体面一些而已。关键是国会不太可能做出一个希望总统辞职的决议。一是因为这样的决议需要国会多数票通过,并不容易;二是即使通过,也仅仅属于建议性质,总统是否辞职还是由总统自己说了算,权力并不在于国会,属于没有强制力的软性决议。如果能做出这个软性决议的话,在野党一定希望通过一个比这种软性决议更具有法律效力、能直接迫使总统停止职务的弹劾案。
新国家党中的“倒朴派”议员成为了决定朴槿惠总统执政命运的关键少数
2016年12月3日凌晨,在野党和无党派议员联合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弹劾朴槿惠现任总统的议案,主要就三个事项指控其违反宪法与法律:一是纵容亲信干预国政事务,违反宪法。二是在应对“世越”号沉船事件中未能有效保护民众生命,没有尽到宪法对总统规定的义务。三是在胁迫大企业向其亲信控制财团捐款一案中,涉嫌受贿。2016年12月8日,三大在野党就弹劾案向国会全体进行报告,9日下午进行国会投票表决。以234票的绝对多数赞成票使弹劾案获得通过。朴槿惠总统的职务立即被停止,并由现任总理黄教安代行总统职务。但朴槿惠仍然是名义上的总统,并且,有权在青瓦台的总统府上班,但没有具体权力。以后的时间将等待宪法法院对国会通过的弹劾案进行最终裁决。
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在过去一段时间当中分为“挺朴派”和“倒朴派”,新国家党当中的“挺朴派”仍然居于新国家党国会议员当中的大多数。但是,“倒朴派”的势力也不可轻视,新国家党当中保守派的议员已经达到40人,如果他们与在野党进行联合,在野党提出对朴槿惠总统的弹劾案,将会在国会当中轻而易举地通过。在朴槿惠第三次国民谈话以后,新国家党的“倒朴派”议员发生了变化,他们曾发表声明,表示只要朴槿惠能够在2017年4月底以前辞职,他们将不支持在野党提出的弹劾。这种表态毫无疑问将有利于延长朴槿惠总统的任期,属于对朴槿惠比较有利的表态。而且,将对在野党将要提出的弹劾案程序产生极大的制约作用。因为如果新国家党当中的40名“倒朴派”议员不配合在野党通过弹劾案,在野党和无党派人士在议会当中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那么弹劾案在国会当中就无法获得通过。所以,新国家党当中的“倒朴派”议员成了决定朴槿惠总统执政命运的关键少数。由于朴槿惠总统在韩国失去了大部分民众的支持,执政党当中的“倒朴派”议员人数也在迅速增加。
同时,韩国检察方面针对“亲信干政”案的“国政调查”正在进行,工作的重点包括继续对崔顺实、车恩泽,以及朴槿惠的若干个秘书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同时,针对该案件任命独立检察官、成立特别检察组,进行更大规模的全面调查。2016年11月30日,前首尔高等检察厅厅长朴英洙获朴槿惠任命,成为案件的独立检察官。接下来,他要组建韩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特别检察组,对案件进行为期70天的调查 。朴英洙表示,此次调查按照韩国民众要求进行,调查重点将放在查明一切事实关系之上。他表示,将依法查案,不限定调查范围,不考虑调查对象的地位身份,也不会考虑政治派系利害关系。
独立检察官和特别检察组,将成为对亲信干政门事件进行法律调查、是否确认有罪、罪行轻重的关键部门
在韩国政治生态体系当中,检察官的权力极其巨大,他们自身是一个坚固的利益团体,不会因为某一个政权或者总统的更迭而变化。因此,这个集体不仅有自身独立行使和运作权力的方式,实际上也会根据民意的动向来最终公布自身的调查结果。如果民意倾向于彻底抛弃现任的朴槿惠总统,大多数情况下,检察官及其机构就会向总统及其亲信有严重罪行的方向进行调查;如果民意大多数倾向于挽留总统,那么,他们就会倾向于向总统及其亲信无罪的方向进行调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令人感到诡异的状态?韩国的检察官及其官僚机构,有自身独立的司法调查能力和司法判断;同时,他们也是一个独特的利益群体,维护他们自身群体的利益是永恒不变的法则,而维护自身群体利益的基础就是顺从民意。就目前朴槿惠及其政府机构人心尽失、风雨飘摇的状态来看,独立检察官及其特别检察组大多数情况下会向着总统及其亲信有罪的方向进行调查。因此,朴槿惠及其相关的涉案亲信,未来的日子并不好过,等待他们的结果,可能是比较严厉的法律审查和判决。
韩国的宪法法院,是决定国会通过弹劾案的最后一道法律程序,对总统弹劾案能否通过发挥最终决定性的作用。韩国宪法法院有九名大法官,只要有六名或者六名以上的大法官投票通过国会的弹劾,弹劾案即宣告成立。2017年3月任期届满的法官有两名。韩国现行的法官任命机制,可能导致递补的两名新任大法官在政治上倾向于总统,在对弹劾案的表决上,很可能会做出有利于总统的表决。但在实际大法官的任命过程当中,也有观点认为,韩国现在属于检察机构对国政调查的特殊状态,在国政调查期间,因为可能通过对总统、总理的弹劾案,到期卸任的大法官不得不重新递补,最终审查国会通过弹劾案在宪法法院的表决,只能由剩下的七名大法官进行表决。即使总统任命新的两位大法官,他们也没有参与表决的权力,这样可以做到司法的公正性。况且,弹劾案通过以后,总统也已经失去对递补大法官的任命权。韩国宪法法院大法官任命,九名大法官当中有三名要由国会提名,另外三名,必须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对于这六名大法官,总统只有履行法律程序任命的权力,没有干涉人员选择的权力。但是,现有的大法官一般政治上都比较保守,他们往往倾向于维护国家和总统的权力,就其意识形态而言,审核通过国会弹劾案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大法官的审核除了一些基本的事实以外,最终也要受到韩国民众和整个社会舆论的影响,从这种意义而言,不排除宪法法院最终通过国会对朴槿惠总统弹劾案的可能性。
(作者为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韩国政治剧剧透:弹劾或生变,总统大选或提前半年》,澎湃新闻,2016年12月1日。
责编/谭峰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