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
在现代国有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和运行一般是相同的,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定位和途径,可按企业不同类型有不同的选择,现分两种类型具体设计新模式: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运行模式和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运行模式。
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运行模式有以下要点:
在企业设立党委、纪委,推选负责人进入监事会
对一般现代国有企业,按基层党组织设置要求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会和纪委会都应通过党代会选举产生,党委成员应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纪委成员应由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工作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制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管理办法,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纳入国有股东单位的干部管理。选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其他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应符合监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要在董监事管理办法中规定,推选监事要保证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在监事会中超过半数,党委书记任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任监事会副主席。党委、纪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可担任监事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也可以相互交叉兼任。
通过监事会途径发挥党委对企业的监督保障作用
制定党委对企业监督保障的事项清单(以“三重一大”内容为主),党委要监督保障这些事项在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运行中合法合规。制定通过党委组织化行为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制度程序。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凡需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经理层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的法定时间通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的党委书记应根据其会议内容和党委监督内容清单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相关事项,如需召开党委会并形成了集体意见,由党委书记以监事会主席身份召集监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监事会意见,担任监事的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应保证党委的集体意见充分表达到监事会意见中,再由监事会在列席相关会议时发表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行为。同样,在对企业运行和董事会、经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的日常监督中,党委也应按组织化行为通过监事会职能方式发表监督意见,履行监督行为。
党管干部的新方式
在党委负责对企业监督保障的情况下,党管干部的方式主要是对党群干部以外的企业重要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重要干部指企业经理层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监督重点是选用干部标准和工作流程、干部的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监督方式是党委通过监事会全过程监督企业用人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选用干部工作流程的制定和运行、干部的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要细化公司章程,明确对不符合企业用人标准或违反选用干部工作流程的,对在考核、日常管理、审计监察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监事会可以行使否决权。党委通过组织化行为履行监事会的否决权,以保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现代国有企业得以实现。同时,让董事会、经理层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各自的用人权。要制定党委通过监事会对企业重要干部人事管理进行监督的制度流程。
从严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引领企业文化作用
重塑党组织形象,回归党组织的政治性、纪律性、先进性特征。党委要重点抓好企业中层以上特别是董事会、经理层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培养造就一支有党员先进引领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者队伍。这其中的党员管理者(指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应具有非党员管理者也要具有的忠诚股东意识外,还应首先具有忠诚党的意识;除了应遵守非党员管理者也要遵守的法规外,还应首先遵守党的纪律;除了与非党员管理者一样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外,还应首先接受党内监督;对违纪违规违法的,除了与非党员管理者一样按违规违法处理外,还应首先按党纪处理。通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培养和增强党员管理者的党性观念和先进觉悟,真正起到党员管理者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抓实党支部建设,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党支部书记队伍,明确支部职责,让支部成为党委作用发挥的延伸和基础。要纯洁党员队伍,制定党员评价办法,按党员标准实行考核退出机制,树立党员政治责任感和先进荣誉感,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政治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常态中。企业党组织通过自身先进性的体现、党员的模范作用、党员管理者的带头效应,为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为保障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工作职责和方式、党群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待遇、活动经费等。要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的实际应用。制定国有股东单位党组织垂直领导所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办法。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稳固党组织作用的群众基础
现代国有企业应设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接受党组织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应进入党委会,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监事进入监事会。工会和团委作为党委联系职工和青年的桥梁和纽带,都发挥着联系群众、稳定职工的独特作用。工会在民主监督、维护职工权益、反映职工诉求等方面支撑了党委监督保障作用的发挥;工会、团委组织开展的职工教育和文体活动等方面支撑了党委文化引领作用的发挥。通过制定并实施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联系职工和青年的活动制度,既要把党组织的精神和要求传达给职工和青年,作为文化引领的方向;又要把职工和青年的意见和诉求反映给党组织,作为解决群众问题的依据。
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要点:
在企业设立分党组、纪检分组
对于特殊现代国有企业,可设立分党组和纪检分组。分党组正副书记、成员和纪检分组正副组长均由国有股东单位的党组任命产生,纳入国有股东单位干部管理。纪检分组其他成员由党组纪检组选配。分党组成员选配要满足担任董事职务的相应要求,选配董事要保证分党组成员在董事中超过半数,分党组书记任董事长;纪检分组成员选配要满足担任监事职务的相应条件尤其是独立性要求,选配监事要保证纪检分组成员在监事中超过半数,纪检分组组长任监事会主席,副组长任监事会副主席。设置分党组与纪检分组之间保持独立,以保证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相互独立。
分党组发挥重大决策和政治引领作用
分党组对企业中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所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并将决策意见通过董事会中的分党组成员履行组织行为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中分党组成员在履行董事其它职责时,也应按党的组织行为办理,即在发表董事意见前需征得分党组意见,并按分党组意见履行董事职责。党管干部的方式确定为分党组通过董事会下设的有关人事的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下设的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经理层人员和中层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全过程管理。在从严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对企业文化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稳固党组织作用的群众基础等方面,基本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要求一致。
纪检分组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纪检分组作为国有股东单位党组纪检组的派驻机构,对分党组进行监督,同时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进行监督。监事会中的纪检分组成员应通过党的组织行为履行监事职责,即在发表监事意见前需征得纪检分组意见,并按纪检分组意见履行监事职责。制定监督内容清单,对企业中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对分党组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及中层干部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对经理层人员和中层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党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分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本文作者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