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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的“家庭观” (2)

第四,习近平的“家庭观”,指明了新时期家庭建设的基本路径。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在2016年12月12日会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他再次提出:“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本人认为,习近平在这里提出了家庭建设的三项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其一,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家风建设,最根本的就是伦理道德建设,这是家庭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家庭和睦幸福的不竭源泉和家道兴盛的根本保证。现在,许多人在家庭里、在社会上感到不够幸福,根源就是家庭与社会伦理道德出了问题,家教家风出了问题。习近平深刻指出:“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现实社会中,上职高官巨富下至平民百姓,这方面的教训真是太深刻了!因此,他要求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习近平具体提出了家风建设的三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还有“四个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这些都是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民族性。

其二,要切实抓好“四个促进”。“四个促进”就是“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这是针对目前我国家庭领域存在的现状而提出的家庭建设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其中,“促进家庭和睦”,就要抓好“夫妻和睦”这个关键,就要坚持修身养性、民主理家,正确处理家庭成员的关系;“促进亲人相亲相爱”,就要弘扬尊老爱幼、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树立家庭“命运共同体”意识,彼此相互关心,同舟共济;“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就要学习掌握教育子女的正确理念和科学方法,遵循儿童和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并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发挥父母的榜样作用,搞好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协同一致。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大事,也是国家和民族大事,现在看来有必要进行家庭教育立法;“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就要既弘扬尊老孝老的优良传统,促进子女克尽孝道,又要积极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其三,要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广大家庭的自我建设目标,就是要搞好“家庭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实现家道兴盛、和顺美满;一个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目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家庭文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各方面要满腔热情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 一句话,就是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工作,“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习近平的“家庭观”,是中国共产党创立近百年来对家庭问题的新认识新飞跃,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治国理政工作的新思考新探索。它为广大家庭、父母家长和家庭成员提供了谆谆教诲;为广大公民提出了搞好家庭建设、履行家庭责任的号召与要求;为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不论是家庭、公民还是党委政府、社会各界,都应当结合本职认真贯彻落实。

(作者为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席、《治家五篇》丛书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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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