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或者说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的关系,并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对立关系,而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握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有助于促进两者在辩证互动中实现双赢的价值目标。
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决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
如果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截然对立,那么两者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要么以牺牲生态环境和子孙后代利益为代价,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要么拿生态治理作口实,以经济停滞和不发展为代价,实现环境优化之目的。
在理论和实践中,盲目地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就会出现经济发展必然会导致资源环境承载力下降的环境污染的“代价论”和生态治理必然会影响经济发展的“包袱论”两大误区。
破除“经济发展代价论”误区
端正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首先要破除“经济发展代价论”的误区。这种认识论的误区是经济发展意味着向自然界宣战,要向自然界大肆索取,从自然界获取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一定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的下降为条件和基础,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一定会产生环境污染,经济越发展,生态越退化,环境污染越严重,而这就是经济发展必然要付出的沉重代价。因此,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中国也注定要走,似乎成为一条后发国家无法回避的现代化发展路径。
经济发展必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认识错误在于,一方面,将传统粗放型、污染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当作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忽视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绿色增长和绿色发展;另一方面,不注重源头型的环境治理,而将“先污染后治理”当作必然规律,认为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代价是天经地义。
事实上,我们已经为一味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治理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而且这种代价已经到了快要付不起的地步。当前,我国为经济增长向自然界的索取已经到了自然资源可供给能力难以承担的地步。我国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已经远远超过了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若不断然采取措施,破坏还会继续增加。环境污染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承受之重,因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导致的生态矛盾,正以压倒一切矛盾的严重态势呈现出来,有些长期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的损害已从隐性转变为显性。环境污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蚕食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成果。类似于发达国家“先污染”时的“宽松”外部条件已不复存在。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面临着严重的生态治理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压力。无论从污染现状和趋势、公众需求和健康压力来看,还是从资源供给能力与发展成本、环境恢复的速度和程度、国际社会约束等方面来分析,我们都不应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况且有一些污染根本就无法治理好,因为其具有不可还原性。此外,中国今天并不具备“先污染后治理”需要的巨额资本和时空条件。
破除“生态治理包袱论”误区
端正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其次要破除“生态治理包袱论”的误区。这种认识论的误区认为生态治理是花钱赔本的买卖,生态治理投入多、产出小,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生态治理看不到什么显性经济效益,生态治理是一个不堪重负的包袱,越是注重生态治理,越是要拖累经济发展。基于这种认识误区,许多人就自然而然产生了生态治理“入不敷出”的想法,在生态治理的投入上缩手缩脚,生怕影响经济发展。
“生态治理包袱论”的认识论完全是错误的。生态治理并不建立在影响和牺牲经济发展的前提基础上,生态治理并不意味着不谋求经济发展。事实上,生态治理会催生出一大批拉动经济发展的生态产业,形成富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新经济增长点。生态治理衍生的绿色产业可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应该用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的眼光看待生态治理,将其作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带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可以作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原始始基的东西。同时生态文明也是构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自然基础。人类只有在推进生态治理和建设好生态文明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社会财富极大丰富,推动物质文明和其他文明的共同进步,达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目标,促进社会整体全面进步。
破除“经济发展代价论”和“生态治理包袱论”的误区,有助于牢固确立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相得益彰、人类与自然界共生共存共赢的理念,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平衡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由单纯追求经济目标向追求“经济—生态耦合互动”双重目标转变;促进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向生态化发展,实现有害非绿色环境技术向无害绿色环境技术转变,推动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服务业发展,迈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充满绿色意蕴的生态文明新时代。
绿色发展理念蕴涵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
绿色发展理念正确诠释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如果说“绿色”更加凸显生态治理价值,而“发展”更加突出经济增长价值的话,那么将绿色发展作为一个价值定位、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则为协调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提供了科学的价值观指导。
绿色发展理念蕴涵着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突出表现为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生态治理在带动经济发展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必须从生态环境中获取资源,使之成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绿色发展所达到的绿色经济增长的过程,就是将自然资源转变为产品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努力避免在生产过程中自然资源变成垃圾,导致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制约经济发展的过程。绿色发展将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优化。只有坚持绿色发展,才能壮大经济实力,改善和增强物质基础。依靠强大的人力、财力、技术等要素投入,将极大地助推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的耐受力和稳定性,促成经济发展和生态承载力之间的平衡,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要解决资源供给能力的有限性与经济发展资源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绿色”与“发展”就不容割裂开来,只有两者不可偏废,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经济发展不能只管当代人的利益,忽视代际发展。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积累的历史,尤其在进入近代工业社会以后,生产力和财富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然而,在经济繁荣的背后,人们往往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环境的恶化不仅威胁着当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将危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和资源问题使人类代际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代际公平问题日益呈现,而且在传统社会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价值观的代际分化亦愈来愈明显和深刻。伦理学家罗尔斯很早就告诫人们,当代人有责任让子孙后代能够生活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之中。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短缺等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滞后性、累积性等特点,其后果往往要经过几代人才能反映出来,而这种不可逆性的后果又损害了后来人的权益,因此,人类要事先尽最大的可能来充分估计自身行为的后果,才能说是对后代负责。我国需要确定合理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目标,在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作出最佳战略选择,明确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兼顾生态环境,使经济增长速度有基本的数量界限,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在规划清晰、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得到最大利用,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环境压力持续增加,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在众多问题中越来越醒目地显示出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优化之间关系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也会更加尖锐。只有以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保护和利用资源、环境,实现经济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走上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可循环的低碳高效发展的轨道,才能把生态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构建生态安全系数高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和生态健康安全保障型社会,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
迈向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辩证统一之路
迈向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辩证统一之路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理念变革、制度设计、技术选择和文化创新等诸多方面。
理念变革是先导
破除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截然对立起来的误区,树立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互动双赢的发展理念,在当前尤为重要。要摒除以GDP为导向的错误观念,强调“生态—经济耦合互动型”的绿色增长。为此,必须彻底转变价值取向,牢固确立“人—自然—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和整体生态经济观,自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发展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新的发展腾出生态环境容量和空间。应充分认识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是以GDP为中心,不能将GDP作为所有指标体系的向导。要确立绿色GDP理念,在经济发展中计算生态成本,将注重经济GDP指标与重视环境指标、资源指标、健康指标等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经济增长数量和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也要把生态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既不能以牺牲环境的沉重代价来换取短暂的经济快速增长,也不能放松懈怠经济的发展进行消极片面的生态治理,而是要寻找用最小的环境成本获得最大的发展效益的绿色发展方略,开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格局。
制度设计是关键
破除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截然对立起来的误区,需要加强制度设计,以制度的规范性、法治性和严肃刚性的力量,推动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互动双赢的发展理念落实到实践中。制度设计对于促进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双赢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保障作用。从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社会秩序理论到哈丁的生态产权理论,再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关于生态环境治理上的制度激励理论,尽管内容多样,但是都突出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问题上的制度设计的价值。在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关系上,有效的制度设计包括:严格的法律条文、科学的规划、有效的监督管理、完善的环保科技政策、务实的科技开发和科技创新措施、主动积极的政府管理环境的职能,这都是推动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为此,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保障经济与生态同构,完善考核问责制、工作参与等一系列制度保证。
技术选择是保障
破除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截然对立的误区,必须推进产业优化,大力发展绿色科技,以绿色生产力促进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平衡。在寻求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平衡的过程中,绿色产业作为实现环境保护和绿色增长的双重目标的最佳选择应运而生。它摒除了传统产业中忽视生态效益、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落后工程技术和生产方式,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之下。这是一种将环境保护和生态优化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新型绿色发展模式,体现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优化的绿色生产力的本质要求。生态产业既表现为生产出生态产品的一系列新兴产业,也表现为将生态工程技术应用于传统产业中,促进传统产业生态化的一些产业。生态产业有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以及生态服务业等众多类型。生态产业的大力发展,将极大地促进产业绿色化和生态化,推动着绿色科技和绿色生产力的发展。在绿色产业优化的过程中,要通过绿色科技作用于土地、河流、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微生物、矿物这些生产力的物质源泉之上,形成并发展绿色生产力,实现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共赢。
文化创新是灵魂
破除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截然对立的误区,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文化变革,以文化的力量确保理念的先进性和对制度的严格遵循,以及对技术的正确选择。虽然制度、技术、管理对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很重要,但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和遵循制度,如何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技术,以及如何进行科学的生态治理,都受文化的支配和影响。在制度与文化的关系上,虽然制度决定文化,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是制度之母,文化对制度又有能动的反作用。生态问题从最根本上说是文化问题,生态危机折射出文化危机和人性危机。只有牢固确立生态文化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才能自觉地协调好功利与伦理的关系、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当代人利益和后代人利益的关系,自觉选择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将破空中霾与破心中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自然的蓝天白云和心灵的纯洁安宁交相辉映。
【本文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绿色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本文系2015年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批准号:2015YZ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