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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过度举债为哪般

【摘要】我国地方政府陷入过度举债问题的内在原因,主要包括政府间财权事权不对称、政府职能明显越位、债务监管机制不健全。因此,笔者提出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划清政府职能边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  过度举债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日益膨胀,地方政府盲目过度举债的问题日益凸显。供给侧改革已成为新时期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关键词,其中“三去一降一补”中的去杠杆,就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化解过度举债问题,从而防范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内在原因

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存在规模大、扩张快、透明度低、管制欠缺等问题。造成地方政府盲目举债的内在深层原因如下:

第一,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存在不对称性。虽然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促进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配置越来越规范,但是这一改革并没有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得到合理配置。中央政府一方面要不断集中和强化财权,但另一方面也要下放更多的事权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也不断有财权集中、事权下放的趋势。但是,总体而言我国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上配置的不合理性。有统计数据可知,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在我国财政总收入的份额逐步提高,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70%上升到2014年的85%左右,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在我国财政总收入的份额却不断下滑。这就表明,我国中央政府财权大而财政支出责任小,地方政府财权小却需要承担大量财政支出。

第二,地方政府的职能越位。在我国财政分权的体制引导下,地方政府在引导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职能越位。这种职能越位主要体现在引导地方经济投资时出现的盲目投资。

首先,地方政府过度依赖投资“这驾马车”来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显然,在“三驾马车”中,投资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最快见成效、最便捷的方式,这就为政府的过度投资带来动力。地方政府很多情况下为了政绩,盲目建设城市新区、产业园区、高科技园区等工程,并包揽一切基础设施工程。这就会引来投资范围过大、投资渠道过于单一的问题,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会出现大量重复建设。

其次,地方政府GDP为导向的政绩观进一步激发投资行为。当前,我国对政府行为的考核指标体系仍不健全,大量的考核指标局限在地方经济和财政贡献等方面,这就会导致地方政府官员过度重视自身的经济政绩,从而使自己由政治人转变为经济人,过度强调投资,从而获得利益。在我国,地方政府之间“锦标赛”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扩大投资显然是政府官员政绩提高和地位提升的主要手段。我国有许多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举债,投资一些建设期长、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常常出现以负债经营来强力推动地方GDP增长的现象。

第三,地方政府缺乏完善的债务监督管理机制。首先,我国地方政府内部没有形成一套合理的债务约束机制。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基本是脱离在财政体制外面的,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权力分散,地方政府的债务数据变得较为模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也就难以准确捉摸,从而无法有效地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就导致地方政府的过度举债行为变得更为隐蔽。

其次,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问责机制没有建立。当前,我国的很多地方政府在举债过程中缺乏长远的谋略,对地方政府的实际偿还能力及未来财政承受能力等都没有进行充分考虑,导致政府的负债经营成为一种常态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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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