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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为什么必须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

国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是双元财政发展演变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资本财政对于我国基本国情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国有资本财政为公共财政的建立与发挥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要继续保持这种科学性和适应性,双元财政模式必须随着经济转型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和演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完善,以及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势必要求国有资本财政增加其“公共成分”,并最终融入公共财政,此时双元财政模式也将完成其历史使命,最终转换为纯粹的公共财政模式。而国有资本财政逐步增加其“公共成分”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在复式预算体系下,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间有计划的预算资金调剂划转,逐步加大国有资本财政对于公共财政的财力支持。但目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较小,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于划转公共预算的财力资源十分有限,对公共财政支持不足。因此,为了增加国有资本财政“公共成分”,推动双元财政向单一公共财政的发展演变,必然要求国有企业重视和显著提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水平和规模。

国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是完善复式预算体系、加强双元预算调控的内在要求

发展市场经济意味着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减少政府对于经济的直接干预和调控,势必要求公共财政直接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下降。然而,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备,市场可有效调节的领域还有所欠缺,非国有市场主体的力量尚不够壮大,仅靠市场有限的调节力量和非国有市场主体的投资能力,无法满足平抑波动、优化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实际需要。

在这种背景下,复式预算体系下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配合,是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的有机结合,符合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对于财政调控政策手段的需要。国有资本财政透过国有企业直接参与市场活动,对市场运行和经济结构进行直接调节,弥补市场发育不足造成的调节弱化,并在复式预算体系内,通过转移支付充实公共预算收入,同时创造条件使公共预算支出专注于间接调节。

此外,根据宏观经济结构平衡及某一行业领域发展或退出的长期需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以使用的调控手段主要有两种:利润调节与投资调节。对于过剩或长期计划退出的行业,国有资本财政预算会增加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减少再投资或进行资产处置;对于短缺或长期计划大力发展的行业,国有资本财政预算会减少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或加大再投资力度。

简言之,国有资本利润上缴既是复式预算体系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国有资本预算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合理水平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既有利于充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复式预算体系,同时也是加强双元预算调控的内在要求。

综合上述分析,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必要性是由国有资本财政的特殊性、必要性及其发展变化的需要决定的。因此,有必要将国企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行为置于国有资本财政理论框架下,跳出企业利润分配的理论界限,就其财政再分配的属性进行深入研究,增强相关理论研究对于政策制定及政府工作实践的指导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院)

【参考文献】

①叶振鹏、张馨:《论财政的双元结构模式》,《山东财政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②本刊记者:《双元财政是公共财政的必要过渡阶段——厦门大学张馨教授访谈录》,《中国财政》,2002年第4期。

③王刚、乐晓棠:《公共财政与双元财政》,《四川财政》,2003年第3期。

责编/王坤娜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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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收益   国有   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