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测评中,结合数据的可得性和可用性,采用了以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研究开发经费占GDP比重两个分项指标来衡量知识存量。这既考虑到劳动力本身的知识储备,同时也兼顾到研究环节中研发经费投入多少可以间接地衡量可能产生的“知识池”大小。具体的指标构成为(经标准化处理后):
知识存量=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研发经费投入/GDP
其中,在计算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方面,大专以上按人均受教育16年计算;高中(含中专)按人均受教育12年计算;初中按人均受教育9年计算;小学按人均受教育6年计算;文盲人口按人均受教育1年计算。另外,鉴于关于人口受教育年限数据一般只在全国层面的人口普查时才有系统的统计,因此结合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等人口普查资料中各地州市的各受教育阶段人口数量作为计算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基础数据。由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是2010年,所以与2015年各地州市人口的实际受教育情况难免存在一定的差异。
劳动生产率指数测量
劳动生产率作为一个经济效益指标,反映了劳动者生产活动和提供的劳动成果的比值关系,同时劳动生产率也作为评价一国或一产业增长潜力、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广泛出现在各种经济学文献中。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劳动生产率是指一个部门的收入同劳动力投入的比率,它反映每单位的劳动力在该部门创造的收入情况,主要反映在一定劳动力投入条件下某部门的生产效率(在理论上,应坚持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原则)。一个部门的相对收入越高,劳动力投入越低,劳动生产率就越高。
如何计算劳动生产率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了使各个部门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具有一定可比性,需要考虑各个产业部门的劳动力在文化程度、劳动熟练程度、性别等方面的差异。当前理论界对劳动投入使用“人•年”或“人”来计量,很少考虑使用每“元”来计算,而以“元/人•年”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则更具有可比性。
结合数据的可得性和可用性,本次测评采用了部门收入与劳动力投入比的抽象概念,进而选择以第一产业增加值/农业劳动力衡量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衡量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具体的指标构成为:
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劳动生产率=第一产业增加值/农业劳动力+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产业结构转换能力测量
从17世纪威廉•配第发现各国国民收入水平差异和经济发展处于不同阶段的关键原因是产业结构的不同,到费雪提出三次产业分类法,再到克拉克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产业结构变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已经为经济学界所认同和关注,产业结构的变化或者说转换能力也因此常被作为判断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发展经济学中,人口的产业迁移也是经济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并在过去一段时期内一直受到经济增长有关研究的重视。
在此前的经济转型能力测评中,我们以“产业结构变换指数”来衡量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在此基础上,结合数据可得性,采用三次产业之间增加值的比值法来衡量三个产业部门之间的转换,并具体以“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一产业增加值”来综合衡量产业结构转换能力。而经过后续的深入分析和论证,我们发现,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一个国家工业化以及市场化发展的初期和中期,这种衡量方式是有很大适用性的,但是随着产业化、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产业体系、市场体系的日趋完善,其适用性越来越低,其对现实经济体的描述能力也越来越有限。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在相对完善和丰富的经济体内,三次产业之间的发展在现实中更加协调、更加同步、更加均衡,因此现实中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关系的变化,可能并不能反映出产业结构的优化或者倒退,而更多只是客观经济规律下的必然变动趋势和自发演变程;二是在相对完善的经济体内,各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并不完全相同,不同地区的优势产业也很可能不同。其直观的事例就是,有些地区,因资源禀赋等条件,第一产业很可能是更加基础的产业,因而第一产业增加值在三次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例的提高,很可能恰恰说明产业结构经历了更为合理的变化,产业结构变得更加优化,而并非说明其他。
鉴于此,我们广泛征集了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了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并经过多次分析论证,决定采用以“产业结构转换速度系数”来反映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其中遵循逻辑为:产业结构转换速度越快,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产业之间在互动发展、相互转换等方面更加具有活力,表明产业间互动、转换能力越强。所以,如果我们试图通过采取市场手段等来推动三次产业的比例以及产业结构按照既定的路径进行优化,将更加容易(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采取宏观调控手段等)。具体而言,产业结构转换速度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δ是产业结构转换速度系数,Xi是i产业的年均增长速度,Xp是GDP年均增长速度,Ri是i产业在GDP中的比重。i=1、2、3,即分别代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权重设定与数据的标准化处理
在权重系数调节的具体操作上,我们采取有事先提示的专家调研法,即邀请经济、社会领域的专家学者各15名,以及15名在综合管理岗位上任职的党政干部,让他们分别给各指标打分,并且明确告知他们要更多地考虑转型发展的理念。指标权重的计分方法是:我们列出待赋权重的指标,要求专家对同一层级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如果专家认为甲指标比乙指标重要,那么就给甲指标计1分,乙指标不计分)。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指标“打败”其它指标的次数越多,所得的分数就越高。当然,这样的打分工作在一、二级指标层面同时展开。将这样的打分工作进行五轮后(在开展下一轮打分工作前,我们都将每个指标在上一轮打分中所得的平均得分告知打分者,以供其参考),我们将各指标在每轮中的得分相加,再进行相应调整,就得到了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见图2)。
同时,为了增强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在对指标数据的选择和设定过程中,我们应用了此前测评研究中连续使用过的具有单调性和凸性特征的指数功效函数,对二级指标数据分别进行了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该功效函数的具体形式如下:
该功效函数中,d是量化后的得分,我们将其区间控制在了60-100之间,x是观测值,也就是各指标数据的实际统计值,xh是满意值,xs是不允许值。一般来说,正向指标满意值取各指标的最大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小值;逆向指标满意值取其最小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大值。在操作过程中,经过功效函数的转换之后,就可将所有的指标数值全部转换为60-100之间的得分。
然而有必要指出的是,依据该功效函数所得出的结果是相对结果,前述五个二级指标数据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会影响各地区经济转型能力的得分。也就是说,如果改变参与测评的地州市样本量,可能会导致数据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发生变化,各地州市经济转型能力的最终得分也会发生变化。但是这并不会对各地州市之间经济转型能力的排名顺序产生影响,也就是原有各地州市经济转型能力的先后排序将保持不变。
经济转型能力与人均GDP相关性分析
经济增长提速期是指人均GDP尚未达到较高水平且经济转型能力较弱的时期。对于处于经济增长提速期的区域,促进经济增长是当前要务,同时各种要素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对增长的贡献也不应忽视。在之前《对31省份经济转型能力的测评及排名》中,我们可以得知,新疆是属于经济增长提速期的21个省份之一,其下属14地州市的经济转型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并影响着新疆的经济转型能力。所以,对这14地州市的经济转型能力进行系统分析,既可使地州市政府部门明确其转型发展的“软肋”,又可方便自治区级政府部门对经济体系进行宏观调控和战略规划。
计算和排名结果表明,新疆14地州市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与其人均GDP排名之间的相关性关系较为显著,各地州市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存在一定的一致性(见图3),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克拉玛依、阿克苏、和田3个地州市的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无位差。其中,克拉玛依的人均GDP排名第1,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阿克苏的人均GDP排名第11,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1;和田的人均GDP排名第14,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4。
第二,哈密、乌鲁木齐、巴音郭楞、昌吉、塔城、阿勒泰、伊犁7个地州市的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的位差较小,且位差均为2。其中,哈密的人均GDP排名第5,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3;乌鲁木齐的人均GDP排名第2,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4;巴音郭楞的人均GDP排名第3,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5;昌吉的人均GDP排名第4,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6;塔城的人均GDP排名第7,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9;阿勒泰的人均GDP排名第8,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0;伊犁的人均GDP排名第10,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2。
第三,博尔塔拉、克孜勒苏、喀什、吐鲁番4个地州市的人均GDP排名与经济转型能力排名之间的位差较大(大于等于4)。其中,位差为4的有3个地州市:博尔塔拉的人均GDP排名第6,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2;喀什的人均GDP排名第12,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8;吐鲁番的人均GDP排名第9,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13。位差为6的有1个州,克孜勒苏的人均GDP排名第13,经济转型能力排名第7。
通过比较两者之间的位差,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探究不同地州市之间的发展路径差异,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宏观政策分析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