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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影响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

【摘要】是非的判断或价值度量、对信仰的认同与坚持、对法律纪律认知和敬畏、对心理投机的克服程度等因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通过目标激励自律、情景模拟自律、情况反馈自律、规章强化自律的方法,使党员干部正心修行,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关键词】廉洁自律  因素  正心修行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自律是个体进步的源泉,是实现从平凡到优秀必备的素养。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重要的护身符,关乎党的命运。廉洁自律,核心在自律,目标是廉洁。作为以信仰为支撑的一种能力,其提升途径、锻炼方法值得关注。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的构成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麦克利兰1973年提出了著名的能力素质冰山模型,该模型将个体能力素质划分为表面的“冰山以上部分”和深藏的“冰山以下部分”。“冰山以上部分”为知识技能,是个体应知应会的内容,而“冰山以下部分”包括社会角色、自我形象、特质和动机,是人内在的、难以测量的部分。它们不太容易通过外界的影响而得到改变,但却对个体的行为与表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按照这一理论来剖析,廉洁自律能力分为两大部分: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部分和内在的情感部分。

廉洁自律能力知识技能方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在知识技能方面,就是所有涉及廉洁自律的党的理论、党性要求、党规党纪、国法、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干部所在职业岗位的有关廉洁方面的相关内容。如《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还有“两个务必”的告诫、“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这些都属于廉洁自律能力构成的知识基础。

廉洁自律能力内在情感方面。懂得廉洁自律的相关知识,并不必然生成廉洁自律能力。廉洁自律能力第二部分也是关键部分,就是内在的情感方面。这主要涉及党员干部的自身定位、自我形象、做事动机、内在特质等。《党章》在总纲、第一章专门对党员进行了明确的角色定位即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党章》第六章第三十四条从六个方面,详细界定了党的领导干部的角色定位。一名党员干部,能不能把应知应会内容转化为自觉的行为要求,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是仅仅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还是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最大的快乐和追求这些有关自我定位、自我形象、自身动机方面的内容,都是党员干部自身党性强弱、法纪观念浓淡的外在体现。

影响党员干部自律能力的因素分析

自律能力的养成是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虽然受到外部因素(市场经济、社会风气、不良习俗、法纪不完善、家庭环境等)的影响,但主要是党员干部自我“立法”(即自我要求,这涉及道德认识,理想价值诸方面)、自我“行政”( 即自我锻炼、自觉践行,养成道德行为习惯)、自我“司法”(即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调控)的结果。具体来说,影响自律能力的主观因素有:

对是非的判断和价值的度量。从自律能力的结果来看,自律行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去做应该做而不愿或不想做的事情;另一个是不做不能做、不应该做而自己想做的事情。“该”做而不愿做或者是“不应该”做而想去做,其中的“该做”与“不该做”,体现在个体自我“立法”过程中,最显著的表现为党员干部思想上进行的是非判断或价值度量。对党员干部而言,要保持廉洁自律,其进行是非判断的标准就是党规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

对信仰的认同和坚守。是非或价值判断后的自律思想要变为自律的行为,会受到来自客观和主观的种种考验和冲击,能否在这些考验和冲击面前坚持自己的判断,按个体自我“立法”的标准,去进行自律的实践,关键就在于对自我“立法”价值度量的认同和坚守,其核心是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构成的信仰。生活中,认同并坚守道德信仰、宗教信仰、政治信仰的人,其行为的自律程度往往较强,外界的冲击和干扰对其影响就比较弱。

对法律纪律的认知和敬畏。个体的法纪认识对其自律能力的形成和对违纪行为的抵御有决定性作用。和自律对应的是他律,法律和纪律无疑是他律中最为突出也最具有强制性的。当党员干部作出了错误的是非判断或价值度量,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其对法律纪律缺乏应有的认知和敬畏。党员干部如果法纪认知良好,就会清楚行为举止的界限,明白违纪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能自觉维护遵纪守法。党员干部在良好的法纪认知基础上,从内心生出对法纪应有的敬畏,就会敬畏组织、敬畏规矩、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就不会铤而走险,或以身试法。

对心理投机的克服。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曾经廉洁自律后来却深陷囹圄,不能有持续的廉洁自律能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侥幸心理或投机心理下的铤而走险。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党员干部所谓的“最坏的结果”真正做到思考和顾忌全面,就会支撑廉洁自律能力持续作用,现实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贪腐忏悔录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告诉我们,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作为党员干部,个体和家庭的安定,是其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动力。通常情况下,党员干部不会以伤害自身和家庭的安全为代价去追求物质、名利,但是出于对某种物质利益过于强烈的追求,就会寻找许多借口来粉饰自己的腐败,对个人和家庭安全的责任感逐渐减弱甚至丧失。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锻炼方法

廉洁自律能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党员干部持续不间断的实践锻炼。近年来,一些地区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作出了一些探索。比如,广东省龙门县推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健操”,大兴安岭地委的提示反馈法等,都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提供了进行自我锻炼的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目标激励自律法。目标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是“诱因”,在组织中就是对个体的心理吸引力。一个适当、可行、合理、与个体利益相关的目标,能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人感受到努力工作有方向、有前景。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锻炼中,单位和组织通过设置党员干部廉洁工作的奖励激励机制,促使让想干事、不出事、能成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

情景模拟自律法。情景交融最具现实感,在廉洁自律能力锻炼中,情景模拟法被广泛应用,最典型的就是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另外的一种方式是进行情景模拟,这种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培训,在许多地方被采用。其主要做法就是在模拟的、逼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党员干部处理可能滋生腐败的各种问题和关系,通过创设特定环境、特定条件,让党员干部扮演情景模拟中的人物,在其中展开自我心灵对话,达到自尊、自爱、自警的思维惯性训练和行为养成。

情况反馈自律法。情况提示反馈,就是在涉及廉洁的重点人物、重点对象、重要环节和时段,强化组织的关切,重视舆情监督,通过情况反馈提示,提醒党员干部自律。这种情况反馈,一般需要对党员干部具有管理权限的纪委、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设置情况提示反馈的内容、环节和反馈时间周期。通过纪委的党风廉政情况通报、组织部门的廉政提醒、工作约谈等,提醒党员干部强化自律。

规章强化自律法。在从严治党的历程中,规章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反观少数党员干部腐败的经历,大多数人知道有规章、有法纪,只是长期不注重规章温习、强化,逐渐淡忘法纪、轻视规章制度,甚至无视规章。因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还要自觉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自觉进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自查。同时,通过接受组织的规章制度教育,加深对规章制度的认识,进而达到自律其心、自律其身、自律其行的目标。

(作者单位:中共宝鸡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①田平:《自觉加强廉洁修养不断提升自律能力》,《理论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1期。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党员   因素   干部   能力   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