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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化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有效路径

【摘要】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治理模式从最早的统治型发展为管理型,到现在的向网络化治理模式发展。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治理趋于复杂化,原本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新情况。因此,我国应积极探索网络化社会治理模式。

【关键词】网络化  社会治理  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进入新世纪之后,自然灾害、恐怖主义、气候治理等人类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这些社会问题体现出跨管辖区、超越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界限等特征,单独的社会主体无法独自解决这些问题,这使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陷入困境,而此时网络化治理便应运而生。网络化治理理论认为社会治理应是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合作构成的社会治理网络,其参与主体包括国家、区域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各种利益团体、非盈利组织、社区公民团体等。多主体的参与促使网络治理可以适应不确定、复杂的社会状况,而且这一治理模式已经在很多国家的社会问题治理上发挥成效。进入社会转型期后,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我国社会治理趋于复杂化,所以我国也应积极探索网络化社会治理模式。

网络化治理在社会治理中承担多重角色

重构价值理念,推动公共价值的再生产。网络化治理有利于构建开放的公共领域,而公共领域是塑造社会公共价值的前提。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中,不同的参与主体通过对话和协商,将不同的利益诉求集成偏好表达,推动了公共价值的再生产。另外,尽管网络化治理强调不同治理主体的合作,但政府应在其中起到“元治理”的作用,如果缺乏政府的参与,不同利益群体的价值观念可能无法调和,最终也无法通过协调形成集体偏好,不利于社会公共价值的产生。社会公共价值与公民个体息息相关,要想构建健康的网络化治理模式,公民应理性客观的审视社会问题,具备公共精神,成为能够与政府进行对话和交流的参与者,公民可通过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来发挥主观能动性。

拓展协商主体,实现协商与机制的共振。网络化社会治理模式的本质是通过构建一个稳健的协商系统来形成社会公共价值。为了确保这一网络机制能够有效的发挥协商作用,需要在网络化治理模式构建中加入嵌入性机制,确保治理网络中的各个要素能够相互联系,解决治理主体多元化带来的协调困境。因此可以说,网络化治理模式应实现网络、嵌入式机制、协商的共振。

培养复合型治理能力,解决棘手问题。社会治理研究者认为网络化治理能够培养反思治理、弹性治理、回应治理、再生治理的能力,而这些能力能够推动棘手问题的解决。反思治理促使社会治理主体从多角度分析棘手问题,为问题解决提供多种思路。社会棘手问题往往是具有关联性的,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能单凭一方力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社会治理组织发挥弹性治理能力,从多维度时空上提升问题解决的可能性。回应治理能力要求政府在棘手问题解决中及时公布情况,赢得公民信任,树立一个可靠的、公正的政府形象。再生治理模式是指治理主体在遇到类似的棘手问题的过程中,能够打破地域管辖限制、拓展治理主体范畴,并创新治理方式。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三大问题

我国社会价值理念呈现碎片化状态,缺乏统一的价值取向。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个体也从传统的依附型转变为自主型。社会个体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选择了不同的价值理念,而且随着中外交流的频繁,西方价值观念不断输入中国,这对我国社会大众的价值观产生了较大影响,导致当前我国很难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出现价值理念的碎片化。从多元的价值观来看,目前我国本土价值观与西方价值观、大众价值观与流行价值观、传统价值观念与现代价值观念并存,价值理念较为离散,并未形成广泛的公共价值观念。

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随着社会民主化建设,我国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逐步由原本的政府单一主体转向政府、社会、市场多元治理主体,因此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以及公民个体等都能平等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但在这种伙伴型关系中,政府依然是主导者,其通过构建协商体系来确保各个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达成共识。从目前的社会治理效果来看,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政府的协调职能有待提升,这也导致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受限。另外,我国的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参与主体还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并不高。所以从整体来看,我国多元主体参与协商的效果并不理想。

社会治理模式存在局限性。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面临着外部、内部双重因素的困扰,如我国还没有充分享受到现代化的成果,但要与发达国家一同担负各种国际化风险,而从内部来看,本土的体制和观念存在新旧交替的冲突,可以说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一个风险期,社会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这要求政府治理模式应具备调适性和动态性,在出现新的社会问题后,能够及时作出应对。受社会治理体制、制度、观念等方面的束缚,我国当前社会治理模式弹性不大、缺乏适应性。

网络化治理为中国社会治理提供多样选择

调和内在价值理念,形成公共价值。当前我国社会存在多元价值观,要想实现网络化治理,需要调和不同价值观念,推动公共价值的再生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作为主导者除了要注重服务、诚信等价值理念外,还要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若社会公共价值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会削弱政府在公民中的公信力。具体来说,要推动公共价值的生产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持续开发治理网络,让多元治理主体能够不断交流互动,并最终形成集体偏好,这是调和各种价值观念冲突的基础;其次要保持治理网络的扩散性,在网络化治理中,政府尽管起到主导公共价值生产的作用,但却并非是公共价值的唯一生产者,社会组织、企业、公民团体等也都参与其中,所以政府要主动将这些主体吸纳进入网络化治理模式;最后要提升治理网络的合法性,治理网络应以公平为导向,增强大众对政府的信任。

吸纳多元参与主体,实现协调治理。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中,政府是社会治理的唯一决策者,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非协商治理模式。而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中,其治理主体是多元的,通过协商来提高社会治理的绩效。所以,我国要发展网络化治理,便必须以包容的态度,鼓励不同社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而且还要丰富社会治理主体协商的形式,如继续深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事调解会、网络公共论坛等协商形式,并随着模式的成熟,可将这些形成机制化、形成民主协商常态。

探索复合型治理手段,提高棘手问题的可治理性。当前我国存在面对棘手问题,治理手段单一化的问题,导致社会棘手问题的解决并不理想。而网络化社会治理的优势之一应是具备高度的可调适性,能够多手段解决社会棘手问题,所以在构建网络治理模式中,我国需要根据棘手问题的特征建立不同的治理网络。在具体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尤其是不同层级政府间要建立协作模式,避免出现治理真空。此外,我国还要探索公私部门合作解决棘手问题的模式,丰富社会治理手段。

不断调适治理系统,应对社会环境的不确定性。当前社会治理愈加复杂化,出现了更多不确定因素,所以社会治理模式需要不断进行调适,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要确保网络化治理具备调适性,首先,需要树立复杂性、系统性的治理思维,政府要打破传统的“命令—控制”线性思维习惯,发挥治理网络协调者、管理者的作用,能在宏观层面进行社会治理,而不需事事亲为。其次,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还要确保治理网络的开放性,通过构建协调机制,推动不同治理主体间建立互信关系,让整个社会治理网络在面对新问题时能够快速达成应对共识。最后,网络治理还要建立反馈机制,对社会治理的绩效进行评估,而且评估标准应根据社会变化进行灵活调整。具备强大调适能力的网络化治理模式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对社会问题进行反复修补,确保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

责编/张蕾    美编/杨玲玲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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