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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新阶段需新举措

作者:甘肃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建兵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甘肃省经过三年多时间的精准扶贫,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减贫效果显著。但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扶贫工作的重心发生了转移,精准扶贫也由精准识别、精准帮扶阶段向精准帮扶、稳定退出阶段转移。因此,就需要总结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策略,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一是要提高扶贫措施有效性,体现产业扶持的多样性。产业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涌现出了一批有带动能力的和增收能力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扶持效果。但是,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农村居民真正实现致富奔小康就不能停留在简单的农产品种植和单一产品的开发上,一是扩大农产品种类和延伸农产品生产链、产品链的方式来实现产业开发。二是农业产业化要在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的开发上下功夫,提高产业价值,促进衍生产业的综合开发。三是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大力培育民营企业、县域旅游、“农村车间”等区域性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培育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致富机制。

二是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贫困群众的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输血式”扶贫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是通过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加。二是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要大力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使他们由传统的苦力型劳动向技术型行业转移。三是要创新培训方式,委托企业进行订单式培训,把企业生产的某个环节直接植入到培训,在生产过程中完成实地培训。

三是脱贫过程要扎实推进,真实可靠量力而行。精准考核是扶贫开发取得实效的保障,要防止为摘帽急功近利。一是要严格落实“3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脱贫退出识别既要考核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群众收入等脱贫“硬指标”,也要考核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的“软指标”。二是要防止以考核应对考核,以检查落实检查的作风,要统一考核验收的标准与尺度。三是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客观有效的第三方抽查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防止贫困人口“被脱贫”、贫困县“被摘帽”。

四要培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精准脱贫的核心是发挥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消除贫困农户的依赖思想和守旧意识,逐步提高贫困农户主动脱贫的意愿。一是贫困地区重视基础教育,着力在实现城乡教育均等化上下功夫,斩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链条。二是要重视职业教育,让贫困户成长为有本领、懂技术、肯实干的劳动者,增强自身“造血”能力。三是深入挖掘和宣传脱贫典型经历,发挥致富带头人示范和带动作用。四是引导贫困人口树立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通过专业合作社等新经济组织将贫困户、企业、市场联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共同体,增强贫困户融入市场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扶贫   举措   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