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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振峰:如何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

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人们奋斗所追求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代表谁的利益、追求谁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是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构成了国家“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能充满活力。对于每一个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的每一件琐碎小事,在他们眼里其实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必须从正视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

古人曰,“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则当厚其本,深其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一个以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为具体内容的实践过程,只有使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实现和维护,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始终坚持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大家知道,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是由方方面面的具体利益所构成的。既然如此,我们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必须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都必须兼顾不同阶层和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仅如此,人民的利益也是多方面的,既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等,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只看到人民群众某一方面的利益而忽视其他利益,同样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我们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就是要真正做到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始终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民者,国之根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保障。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发挥的作用,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切实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自觉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自觉自愿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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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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