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无论是在全球还是在东盟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对于RCEP,我方应予以大力推动,以此来与东盟国家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当前,应首先选拔一批经贸与法学领域的顶尖人才,组成相关团队就有关规则展开讨论和起草,做到未雨绸缪,先行一步。在此基础上,主动走访东盟国家或发起相关磋商研讨,积极互动,倾听各方声音,以展开实质性的高效运作。
人文方面,加强交流,注重实际效果。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在推动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人文交流过程中,在讲究量的同时更应注重交流的质量和效果,不能让纳税人的钱打水漂。在此前包括互换留学生的交流中,多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内容,效果极不明显。甚至一些来自声索国的留学生不仅没有对我国产生好感和亲近感,相反增添了许多厌恶感。来自越南等国的社交网站聊天记录显示,一些在中国留学过的越南学生过度渲染中国的负面现象,或者夸大他们看到的负面内容。
其次,必须富有成效地加强对我国前往东南亚留学、旅游及投资的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域外文化教育。这些声索国国土面积普遍很小,一旦中国人在当地有了负面新闻则通常会家喻户晓,仿佛变成了整个国家的行为。久而久之,对妥善处理海上争端以及推行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提升我国在东盟的影响有害无益。
法理方面,推动COC,附带本方诉求。针对部分声索国十分看重的南海各方行为规则(COC),我方须一再表达愿意与其共同推动、争取早日达成的态度,但必须表明要将域外势力排除在外,因为COC与域外势力毫无关系。长期以来,个别声索国家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就是希望拉域外势力介入其中,一方面向中方施加压力,而另一方面以设定好的内容与条款迫使中方就范,以此捆住中方的手脚。
众所周知,对于南海各方行为准则,中方是关键方,只要中方不签字画押,COC便是一纸空文。因而中方的诉求与条件一定要尽早提出,并且还要受到足够的重视,以此来告诫个别不怀好意的声索国:枉顾我方诉求休想达成!
舆论方面,揭批仲裁案,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在舆论方面,则要进一步主动揭批南海非法仲裁案,以应对特朗普政府可能在这一问题上对我国的“敲诈”。笔者认为,在与声索国一对一交往或本地区多国交往时,中方应主动提及(仲裁案),以此为例敲打有关方,而不应该刻意回避,一旦我方选择回避有关方更以为中方有愧。笔者注意到越南等国的网络仍在渲染非法仲裁案,强调中方是一个不遵守国际法、言而无信的大国。主动提及更显我方问心无愧,同时彰显非法仲裁案的“非法性”。
至于如何主动提及非法的仲裁案,需要大智慧。笔者以为,应从三个方面认真着手:一是揭穿它的非法性(包括人员的构成、场地的租用等,而这些通常被西方媒体隐瞒不报),以正视听;二是揭穿它背后的政治动机,暴露美日从中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三是指出它的徒劳无益,除了废纸还是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