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经济的供给侧问题根源在于价格信号的扭曲,而不是“流动性陷阱”的影响。在货币供给难以很快减少的情况下,需要用税收结构的调整来实现货币供给的“避虚入实”,但是,在实现调控目标之后,要尽快把重点转移到控制货币供给量、理顺价格机制上来。
【关键词】货币供给 税收结构 价格扭曲 流动性陷阱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
“流动性陷阱”与中国货币政策低效无关
近来,针对目前货币政策效果的有限性,有关中国货币政策进入“流动性陷阱”的声音又再度响起。银行新增贷款大多进入了房地产领域,进一步推高了房地产价格,使得房地产行业虚火旺盛,实体经济却得不到必要的资金补充。货币供给增加,经济却没有明显的回升。有些人认为,中国的货币政策进入了“流动性陷阱”。从形式上看,这样的判断不无道理,但若深入探讨,不难发现其谬误之处。
凯恩斯所说的“流动性陷阱”,是指在利率降得很低时,增加的货币供给都为公众所持有,利率无法进一步下降,消费和投资无法增加,导致货币政策无效。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凯恩斯所指的央行买国债发行货币,在利率很低时,也就是国债价格很高之日。公众认为此时利率已经到达最低点,他们顾忌利率反弹造成国债价格回落的损失,所以央行无论增加多少货币供给,公众都会将其拿在手中,而不会去买国债,投机性货币需求趋于无穷大。也正是因为公众不买国债,国债价格不会上升,利率就不会下降,与利率反方向变动的消费和投资就无法增加,所以货币政策无效。
按照这样的定义,“流动性陷阱”必需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和主要特征:央行要买国债发货币,国债价格与利率反方向变动,利率为货币市场供求所决定,公众的投机性货币需求多少影响利率的高低,消费和投资对利率有很大的弹性。所有这些条件和特征在中国完全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譬如,利率主要为央行决定,尽管大部分管控已经放松,但仍未能建立利率与国债买卖挂钩的机制;消费和投资对利率的弹性比较低,特别对国企来说,完成任务的考虑更重于利润最大化。简言之,因为我国货币银行制度和运行机制与发达国家不完全相同,所以不具备当利率最低、国债价格最高时,公众持有货币而不买国债的心态和机制,所以直接用“流动性陷阱”解释我国货币政策的效果不佳。
可偏偏在我国的理论和操作中可以看到直接参照“流动性陷阱”的逻辑,一些货币、财政政策出台背后就有这个影子。当然,这些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这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运用“流动性陷阱”的概念,在我国制度和机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能会误导我们的改革实践。解决中国经济的供给侧问题,不能简单地参照国外的财政货币政策,而必需实行符合中国实际的结构调节,才能促使增加的货币供给由虚拟经济流向实体经济。
价格信号的扭曲是经济失衡的根源
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根源在于价格信号的扭曲。在价格信号正常的情况下,厂商不会生产卖不掉的产品,所有厂商决策的加总,使得经济就不会扭曲。但是这种扭曲的情况在中国已经发生了,个别供大于求的商品价格依然上升,原因就是价格信号的扭曲。譬如,中国目前住房的供大于求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房价按理应该下跌,促使有限资源向其它更需要的领域中转移,但是我们的房地产价格仍然持续攀升,资源势必仍然大量向房地产领域集中。其它领域得不到相应的资金,它们的生产必然萎缩,整个经济结构就扭曲了。供大于求的商品价格上升的重要原因,在于货币供给的过多,目前我国M2与GDP的比例超过了2,而美国则不过0.7。在中国央行增加的货币供给没有可靠的投资方向,而房地产还相对安全的情况下,不管政府机构怎样努力给房地产降温,都挡不住资金向房地产流动。同样的逻辑也表现在2016年年初钢铁价格回暖上,中央已经决心要去库存、去产能,结果钢铁价格一回暖,好不容易去掉的钢铁和煤的库存又重新反弹,政府只能下更大的力气和决心去实现去产能、去库存的目标。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带动商品供给增加,货币相比商品数量会变少,商品价格就会下降。经济增长也拉动对资金需求,只要货币供给稳定,利率就会上升,推高生产成本。商品价格下降和生产成本上升,压缩了企业盈利空间,企业势必缩小生产规模,经济相应降温。除非科学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否则经济一般不会发生持续的过热。但如果经济增长,货币发行也增加,则货币与商品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变,商品价格不会下降。同时,货币供给增加,利率不易上升。在商品价格和生产成本都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企业盈利空间不变,或者缩小有限,则企业势必持续扩大生产规模,经济过热就难以避免。我国情况恰如上面的描述,这表明我国货币供给过多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既有我国传统货币发行理论滞后于经济改革的局限,更有为保持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的无奈。在货币供给已经过多,价格机制还未理顺的条件下,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税收结构调整进行干预。
调节税收结构,纠偏价格信号
要让资金“避虚入实”,关键是要使“实体经济”比“虚拟经济”有更大的回报。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除房地产收益比较稳定外,很多实体行业往往因为供给过剩而运行困难。简要地说,政府可以用税收的方式,收掉房地产企业的过高利润,用来补贴实体经济,房地产的利润下降了,实体经济收益改善了,资金自然会实现“避虚入实”的转移。可行的选择是,政府设定目标的房价上涨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售房收入都归财政所有,如此一来,则房产商失去提高房价的冲动,房地产过热可以得到缓解,财政也有资金来承受对实体经济减税的成本。如此操作可以使经济结构相对合理,资金流向相应调整到位,这就可以促使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自发调整。这样的思路和操作具有一般意义,可以适用于对所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当然,现在实体经济已经过热,信贷资金“避虚入实”的结果,可能加剧这种过热,这就更需要政府具体甄别,哪些是真正符合结构调整需要的“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