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金融扶贫政策和环境,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经济规律,结合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网点资源分布等,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配套设施,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偏远地区金融服务便捷性和可达性,将金融服务网点覆盖到更多的贫困人口。金融保险机构要与其他社会机构和组织合作,不断丰富和完善金融服务内涵,为广大贫困人口提供金融风险保障。另外,要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政府要主导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为发展农村金融提供信息化支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以及扶贫工作机制建设。
做好农村金融信息共享,促进部门合作,形成金融服务发展合力。金融机构要与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金融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扶贫工作创新、政策和制度设计等方面做好合作,为避免和预防扶贫风险奠定坚实基础。金融监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扶贫金融制度,为开展长期持续的扶贫工作奠定制度基础,打造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开发行银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扶贫主体,相互协调、共同合作。地方政府部门要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工作基金、利益补贴以及税收减免等方式,带动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促进扶贫长效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①唐晓明:《以精准化金融创新助推脱贫攻坚行动》,《甘肃金融》,2016年第8期。
②倪瑛:《精准扶贫的金融支持政策——以贵州为例》,《甘肃金融》,2016年第1期。
③周孟亮、彭雅婷:《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构建研究》,《当代经济管理》,2015年第4期。
责编/张蕾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