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到转型升级的历史新阶段,关键是要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难题,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空间。要切实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法无禁止即可入”为原则,加快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显性或隐性门槛,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要引导国企调整产业布局,最大限度地为民资在一般性竞争领域腾出投资空间。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民资在不同层次上进入国资垄断行业。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效应。
破解转型的“火山”,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实现企业治理结构专业化和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战略转型,鼓励民营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分工协作中实现联合创新,在不同文化环境下实现开放式创新。构建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实现创新、创业、创富联动,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加快民营企业“走出去”和民资海外投资步伐,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国际化品牌,增强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破除融资的“高山”,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助力民营企业摆脱发展困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和参与组建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转变金融机构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立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登记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组合出拳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要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降低税费负担;规范和清理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存贷款利差,降低融资成本;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降低用工成本;进一步降低用地、用能、物流成本和其他制度性交易成本。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民营企业产权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维护政策的连贯性和确定性,增强政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提高政府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既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坚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又要鼓励企业家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坚持“洁身自好、走正道”。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武汉大学)